袁超

最高院:借款用于家庭对外投资或生活开支,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

最高院:借款用于家庭对外投资或生活开支,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

家庭中其他非直接负债成员抗辩不承担责任需证明所负债务为该家庭成员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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