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先生
来源:新岛汇
前言
不良资产(Non-Performing Assets)是任何市场经济国家在金融体系中必然存在的经济现象。有人把不良资产比喻成“冰棍”和“冰箱”,对于不良资产包中处置价值较低的资产,就像太阳下的“冰棍”,拿在手里时间越长,价值融化的越多;对于有较高重组价值的资产,应该放进“冰箱”,来增值保值,通过专业的处置手段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不良资产处置算是一个门槛相对较高的行业,需要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国内不良资产行业持续火热,越来越多的参与者趋之若鹜加入进来。很多人对我国不良资产行业发展颇为了解,但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历史看,国外很多国家都早于我国对处理银行不良资产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今天我们就来看看不良资产行业历史的前世今生,为我们更好了解不良资产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美国是全球金融体系最发达的国家,也是遭受金融危机侵袭最多的国家,国际上最早拉开不良资产处置序幕的正是美国。
1. 美国不良资产问题的起源
2. 美国不良资产处置的方案
储贷危机引发大量商业银行的资产出现问题,到1988年宣布破产的银行超过200多家。面对规模巨大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美国政府和银行自身都采取了一系列的化解和处置不良贷款的措施。
(1)设立重组信托公司RTC
为了保证RTC正常运转,美国政府从预算资金中拿出500亿美元对RTC进行注资,并授权RTC接管所有存在严重不良资产问题的金融机构。这种授权接管的做法本质是将问题金融机构里的好资产与坏资产相剥离后再集中处置。在RTC成立后的7 年里,成功地接管了2000 多家有不良资产问题的各类金融机构,出售抵押资产4000亿美元,较好地稳定了美国的银行体系。
(2)资产证券化
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大大加快了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提高了资产回收率,充分发挥了私营机构在证券交易、资产受托等领域的专业优势,让更多的市场机构参与到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中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公开拍卖与暗标拍卖
通过拍卖,RTC能够面对更广阔和更充分竞争的市场。1986~1994年间,RTC通过暗盘投标的方式出售了账面价值逾200亿美元的不良贷款,约占不良资产处置总额的6%。
(4)资产管理合同
(5)实行低利率政策
储贷危机的发生很大程度上与美国20世纪八十年代利率的频繁波动有关。在利率大幅上涨时期,企业的利息成本增加,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增加。为了降低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从1989年年中开始,美联储开始实施低名义利率的政策,实际利率更降低到了接近于零的水平。
与此同时,联邦政府动用公共资金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直接救助,这些资金一部分被用于直接向银行购买不良资产,另一部分则用于向银行提供低利率贷款,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6)股本合资
RTC与民间投资者共同组成合资公司来处置不良债权。在合资公司中,RTC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持有的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池作为股本投入,并负责融资安排。民间投资者与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需要注入现金股本,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资产清算所得到的现金首先用来偿付债务(通常是RTC所持有的债券),余下的收益按照股权比例与投资者共同分享。股权合作与资产直接销售的最明显差异在于,这种方式让RTC保留了剩余权益,可以自财产清算后在投资组合整个生命周期内获得可观收入。
引入私营投资者组建合资公司是RTC在资产处置中的一大创新,这种合作方式可以有效利用私营部门在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技术,较传统资产出售能获得更高的资产现值。上世纪90年代初,RTC共创建了72个合作关系,资产账面价值高达214亿美元
RTC的设立是美国应对金融危机和清理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实践。从1989年到1995年底,RTC一共重组了747家储贷机构。这当中433家被银行并购,222家被其他储贷机构并购,剩余的92家则进行了存款偿付。截止1995年底,RTC通过债权回收和资产出售,处理资产帐面价值4560亿美元,其中回收了3950亿美元,占到账面价值的87%,并成功将美国银行不良贷款率降低到2.5%以下。
作为临时性金融机构,RTC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于1995底解散关闭。应当说,RTC的实践为其后全球金融机构危机重组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
金融危机期间,除了美国政府层面出台的应对措施,美国的商业银行也依托自身力量,采取了成立坏账银行、银行间并购、增提损失准备金等方式展开积极自救。
为了降低不良贷款对商业银行正常经营的影响,商业银行可以将自身的不良贷款剥离出去,成立一个专门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即“坏账银行”,并由“坏账银行”对其不良贷款进行管理。通过此方法,使得剥离出不良资产的银行能够继续正常地经营,防止其因不良资产过多而被采取破产清算,进而降低了不良资产对银行业的冲击。
(2)增提损失准备金
商业银行对于不同类别的不良贷款分别增提20%、50%甚至100%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增提的损失准备金可以是股东增资,也可以是发股或发债所得。通过采取增加资本注入、减小资本盈余及动用业务净收益等方法消除不良资产对资产负债的负面影响。坏账准备金仅限于冲销坏账损失,不能挪做他用。损失准备金的提取增强了银行消除贷款损失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调整债权结构
商业银行通过把握贷款对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可根据贷款出现问题的原因和程度,与债务人重新协议商业贷款条件,或减息,或延长贷款期限,或追加担保和资产抵押, 以增加存量贷款的潜在价值,提高银行的优先清偿地位。
储贷危机后美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进入完全商业化运营阶段,经历过多轮经济周期的美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呈现出持续金融创新、形成专业细分市场、高度资产证券化等行业特征,并涌现出像橡树资本(Oaktree Capital)、龙星基金(LoneStar Funds)、峰堡基金(Fortress)等许多专业不良资产管理的对冲基金。
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对金融危机出台的应对措施,对花旗、AIG、通用汽车等大型企业的救助,以及大量不良资产的后续处置,都为我们提供了诸多借鉴。美国作为世界金融体系最发达的国家,其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路径和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学习。
二、日本
1.日本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由来
20世纪50年代初期,日本战后经济高速增长,为了满足当时军需企业的贷款需求,日本出现了有日本特色的现代主办银行制度。主办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是:在企业的众多贷款银行中,主办银行的份额最大,也是最大的债权人;在持有企业股份最大的众多银行中,主办银行是其中最大的股东,在必要时可以对企业的决策实施干预;倘若企业出现经营危机,主办银行要积极采取救援行动,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2.日本不良资产处置的措施
面对银行巨额不良债权的出现,银行经营陷入困境,日本政府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首先,日本政府制订了宏观经济政策进行调节:
(1)实施更有力度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刺激经济,进而减少不良资产;
(3)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成立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收购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
(4)政府直接出资收购房地产。
1996年9月,日本效仿美国RTC模式,将东京共同银行改组成债权重组托管银行,简称RCC(即日本版的RTC)。RCC由日本政府提供财政资金作为资本金,通过购买优先股等方式向自有资本比率较低的银行注资。
由于RCC在资产出售方面效率较慢,日本政府了又设立了“桥”银行(即过渡银行),主要职责是经营和管理破产金融机构的健康资产,不良资产主要交由RCC负责处理。“桥”银行在进行运营托管后,通过合并、出售、转让股权或经营权等方式,为破产银行找到新的接管者。
RCC和“桥”银行分别对破产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和正常资产进行处置和运营,类似美国的“好银行”和“坏银行”模式,在处理日本的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除了政府的努力,日本的一些大型银行也采取了一系列运作措施,成功化解了不良资产问题的危机。我们以瑞穗银行举例,以资借鉴。
日本瑞穗银行是由富士银行、日本兴业银行和第一劝业银行三家银行合并而成,是全球最大的金融集团之一瑞穗金融集团的核心企业。2002年9月末,瑞穗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为7.3%。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截止2006年3月该行的不良资产率下降至1.1%,为日本国内各大银行最低水平,并偿还了用于处置不良资产的政府借款。其间,瑞穗银行采取了成立专门处置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并通过股权和债权运作的方式,成功化解了银行的不良债权风险。
瑞穗银行成立独立的企业重建和不良资产处置的专门机构——企业重建专业子公司,下设6个部,共有员工150多人。2003年,瑞穗银行通过增资扩股筹集1万亿日元,大部分拨给了企业重建专业子公司作为资本金。专业子公司将剥离的银行不良资产集中管理并分类处置:对上市公司或潜在上市公司的债权,将债权资产转化为银行对客户公司的股权,并通过积极参与企业重建,实现债权回收;对重建可能性较低的客户企业债权,通过将债权及时出售以规避债权价格进一步下跌的风险。
(2)运用债转股支持企业重建
对上市企业或潜在上市企业的债权,瑞穗银行通过帮助客户企业实施业务重组,优化企业业务结构,实现价值的提升,从而实现银行债权资产顺利回收。
首先,是对客户企业进行业务重组。将客户企业的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进行区分,对企业实施业务重组并免除企业的部分债务。公司资产部分,剥离企业非核心业务资产,专业运营核心业务资产。公司负债部分,对应于被剥离的资产,银行相应免除公司部分债务。
对重建可能性较低的客户企业债权,瑞穗银行采用信托方式将债权市场化,实现债权资产的清偿回收。
首先,银行将信贷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整体置换为信托资产,由同属于瑞穗金融集团的瑞穗信托银行应用精算技术对债权进行加工,设计出满足债权市场投资人需求的投资产品。其次,瑞穗信托银行针对日本债权市场投资人不同的风险收益偏好,设计成“优先受益权”、“次级受益权”等债权产品组合。同时引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对债权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引导投资人根据不同需求来进行购买。
将贷款债权转化为信托资产进行处置,是瑞穗银行的创新方法。该方式类似美国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并在日本的处置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韩国
1.韩国不良资产问题的由来20世纪60年代,韩国经济一直采取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这对韩国战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立产业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时市场规模的逐渐扩大,其发展模式的弊端也开始显现。
政府作为各产业发展的主导者,长期控制着韩国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投放,并将政府意志强加在金融机构之上,这使得市场规律被人为扭曲,资本资源无法被有效利用。政府在市场中的信息优势逐渐丧失,再加上决策机制的官僚化,韩国金融体系的运营效率十分低下。其次,韩国政府对金融机构过度保护,政府向国内的金融机构提供无限担保,这使韩国金融体系的抗风险性十分脆弱,制约了金融系统的发达程度。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关系过于密切,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频出,引发了道德风险。
而金融机构内部往往更看重市场规模的扩大,忽视了资产质量和经营管理能力。金融机构之间的过度竞争迫使商业银行为了争夺客户,降低了信用审核门槛,客户质量达不到要求,使那些实力较弱的银行的财务状况不堪重负,银行不良资产的规模大幅增加。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是韩国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恶化的直接原因。危机爆发后韩元大幅贬值,韩国的房地产、股票资产价格大幅下跌,企业的资产面临巨额缩水。而这时韩国银行又急于向企业收回贷款,使韩国国内市场的流动性极具衰竭。危机还令国际资本减少对亚洲的投资,失去了国际资本的支持,企业融资更加艰难,让本已紧张的市场流动性雪上加霜。而韩元的贬值也使原先借入外资的企业承担了更高的实际利息,加大了企业的还款压力。
2. 成立资产管理公社-KAMCO
面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爆发,1997年韩国政府主导成立了韩国资产管理公社(Korea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KAMCO),成为韩国国内负责集中处置不良资产的第三方机构。韩国财政经济部是KAMCO的最大股东,持有42.8%的股份;韩国发展银行是第二大股东,持有28.6%股份;余下股份则由其他金融机构持有。
3. KAMCO处置不良资产的具体方法
(1)发行NPA基金购买不良资产
(2)利用资产证券化出售不良资产
KAMCO的处置业务主要是出售折价购买的银行不良资产。根据不良贷款的特点和规模,KAMCO会选择最适宜的出售方式以获得最高的利润。在这一过程中,KAMCO运用了许多创新的技术和模式。
KAMCO先将资产转移给特殊目的载体SPV,由SPV以该资产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债券,出售所得将支付给KAMCO。韩国是除日本外资产证券化发展最快的亚洲国家,随着资产证券化的深化发展,韩国基础资产品种不断扩大,这极大程度上促进了金融系统资源的有效配置,对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3)公开招标出售不良资产
KAMCO将多个不良资产组成一个资产池,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的方式将资产池整体出售。直接出售具有结构简单、程序透明公正等特点,广受投资者欢迎。对于资产质量较好、价格较高的不良资产,KAMCO采取单独出售的方式以期获得较高的成交价。尽管能获得较高利润,但单独出售不良资产降低了处置的整体效率。单独出售的具体方式又包括法院拍卖、公开拍卖、债权托收和企业收购等。
(4)推动银行兼并重组
金融危机中,银行业不可避免地可能遭遇破产,此时,银行间的兼并重组成为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手段。在1998年,韩国金融监管委员会履行对IMF的承诺,对银行业进行重组,将5家面临危机的全国性银行停业整顿,在交易所摘牌。同年还将两家地区银行和全国性银行合并。韩国是亚洲金融危机时期银行业兼并重组最快的国家,银行总数由1997年的33家降至2002年的19家。
(5)引入外资处置不良资产
韩国有利用外资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一贯传统,为了能够将外资引入不良资产交易市场,韩国通过卖断或发行资产担保债券的方式向国际投资机构出售或转让不良资产。外资的引入能够更好地弥补国内市场资金流动性的不足,搞活不良资产交易市场。
KAMCO引进了龙星基金、凯雷等国际投资机构参与处置,借助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经验来提高不良资产回收率。2003年,龙星基金仅以1.32万亿韩元收购了距破产仅一步之遥的韩国外换银行51.02%的股份。而后外换银行经营状况得以改善,2006年龙星基金以近6万亿韩元的高价将手中股权转让给韩国最大的银行韩国国民银行,获利超过40多亿美元。凯雷集团、新桥资本也曾先后买入韩国的银行,重整数年之后,纷纷高价转手获利退出。2005年,凯雷集团以27亿美元的价格,将所持韩国KorAm银行控股权出售给花旗集团,获利6倍。同年,新桥投资集团将其控制的韩一银行以32.5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英国渣打银行集团,获利5.5倍。
四、欧洲地区
英国
作为最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的银行业一直十分重视自身的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一般来说,英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处置都会尽可能遵循救助原则。比如,对于企业贷款,只要企业尚有生存机会,即使从商业角度银行已无利可图,但出于社会责任的考虑,银行还是会尽全力救助。
“次贷危机”爆发后,英国的经济也日益恶化,为了稳定摇摇欲坠的银行业,英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救助措施,对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1. 政府出资和担保。2008年10月英国政府出台第一轮救助方案:向银行业注资500亿英镑,同时额外向银行提供2000亿英镑短期贷款,并向银行发行债券提供2500亿英镑担保。根据该方案,以汇丰、渣打、巴克莱为代表的英国最大八家银行获得了政府提供的250亿英镑资金以提高其一级资本比率。作为回报,英国政府在获得救助的银行中持有优先股,在其它股东获利之前可获得固定利息。另外,英国央行向银行额外提供2000亿英镑的短期贷款,以帮助银行保持资金流动性,并向银行提供足够保证中期贷款业务的资金。除此之外,英国政府将向银行发行的债券提供2500亿英镑担保,并且英国央行表示,所有由政府根据救助方案担保的银行债券均可作为抵押品。
2. 设立坏账银行及银行国有化。2009年1月下旬,英国政府又推出第二轮银行业救助方案,核心内容包括政府将投资设立坏账银行,集中接管银行不良资产。政府将为银行潜在不良资产提供担保,同时要求银行承诺向英国企业和消费者增加企业贷款和抵押贷款。英国央行被授权设立一项500亿英镑的资产购买计划,通过发行国债去购买银行的公司债、商业票据等安全资产来帮助银行进行融资。英国央行还将延长其贴现窗口借贷计划,以扩大央行向金融系统注资的规模。此外,英国政府还宣布将政府所持苏格兰皇家银行股权从58%提升至68%,英国财政部也将劳埃德银行集团股份增持至50%。这样,除巴克莱和汇丰银行外,英国其他银行已大部分被国有化。
3. 延缓还款。正如时任英国首相布朗所说:“关键问题是恢复银行贷款,以帮助家庭和企业在全球信贷危机中渡过寒冬。政府要看到的是企业获得所需要的资金后能够创造就业机会,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进行投资。”为此,英国几大银行相继推出了为贷款者提供半年“宽限”的政策,以避免更多的按揭贷款购房者因交不起月供贷款而被迫放弃房屋。
4. 不良资产组合出售。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过程中,英国的银行卖掉了比其他任何欧洲国家都多的信贷资产,并在2015年摆脱600亿欧元资产。相比之下,德国和意大利分别只出售了200亿和250亿银行贷款。普华永道称,这是因为像美国投资集团这样的买家更乐于抓住英国市场的一隅,将这些贷款视为从相对强健的经济复苏中捞一笔的好途径。
德国
作为欧洲经济实力最强的德国,2003年以前德国金融体系几乎没有意向到自身存在的坏账问题。但在2008年“次贷危机”后,人们发现德国银行业不仅存在着坏账,而且规模还不小,达到了3000亿欧元,几乎占了欧洲银行不良贷款的60%。为了处置这些坏账,德国政府和银行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意大利
作为世界第一家现代银行(威尼斯银行)诞生地的意大利,银行业的不良资产问题也出现的比较早。在1929年经济大危机中,为避免企业无法归还银行贷款而导致银行倒闭,意大利政府曾将企业无力归还的贷款转换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之后意大利政府成立了伊利亚控股公司,由其收购银行持有的企业股权,并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组,重组成功后再把企业出售卖掉。
20世纪90年代,受经济衰退和监管不严的影响,意大利银行系统在1996年不良资产比例高达11.2%,总额达到169万亿里拉。为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意大利于1999年4月通过证券法,并特别允许对不良资产证券化产生的折扣损失分五年内进行摊销,有力地刺激了该国的贷款证券化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自1997年8月第一笔不良资产证券化以来,意大利已发行了32笔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金额达984亿欧元,是全球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第二大市场。
2008年次贷危机后,意大利银行业又一次出现了问题,其国内银行被1860亿欧元的坏账负担所拖累。意大利政府在帮助银行业剥离不良贷款的同时,还要避免触动更为严格的欧盟关于国家援助的规定,因为这将会使银行股东和次级债持有人蒙受损失。为此,意大利政府采取简化银行没收违约贷款担保资产的手续来促进银行放贷,并增加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效率。意大利政府还计划将允许银行以贷款损失冲抵税项的期限从五年缩短至一年。意大利还参考“坏账银行”的模式,宣布政府将成立一家新公司,通过发行政府担保的债券,用所得资金购买银行不良贷款,银行机构则被要求以折价方式把不良贷款转至这个载体,并进行不良资产的集中处置。
中东欧国家
苏联解体之后,中东欧国家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一直把私有化放在核心地位。20世纪90年代,中东欧国家在处理银行业不良资产问题时,主要采取了债转股的手段。债转股不仅仅是债务管理的手段,更是私有化的重要工具。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有保加利亚、波兰、匈牙利和捷克等国。
以保加利亚为例。保加利亚是中东欧地区唯一允许通过发行外国债券实现私有化的国家,这对一个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国家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1994年,保加利亚民主研究中心在世界银行经济开发局专家的支持下,进行了债转股的研究。作为私有化计划的一部分,保加利亚的债转股计划于1995年正式出笼。除了加快私有化进程外,保加利亚的债转股主要目标还有减少外债、改善外债结构和质量、增加外国直接投资和创造有利的经济环境等。
保加利亚的债转股对国外投资者在私有化中的参与方式、汇率管理、税收等做了明确法律规定,设计了完整的法律框架。具体来看,保加利亚的债转股具有以下特点: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转换时将外汇转换成本国货币;政府确定最高转换定额为34亿美元;债权主要以拍卖方式出售;对红利和投资的汇出分别设定4年和10年的限制;政府对债转股进行引导,通过债转股调节现金、专项基金或投资的方向。
欧洲国家在应对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时,一般都采取了传统的剥离资产成立“坏账银行”和国家注资的方式。各国的具体实践中,英国对企业的救助方式相对是看重长远着眼未来,德国银行成立特殊机构处理不良贷款激发了银行的自我潜力,意大利在不良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尝试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中东欧国家采用债转股的方式处理不良资产,也是依据实际国情推进了私有化的进程。这些都为我国不良资产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五、拉美地区的债转股
拉丁美洲应对外债危机的一个主要措施是债转股。通常由外国企业以一定的折扣率购买银行的债权,然后外国企业到该国中央银行将此债权兑换成当地货币,用于购买企业的股权,其结果是债权转换为股权。债权的本息得以免除,外国企业将获取直接投资回报。拉美地区各国为解决外债危机进行了不同的债转股计划的实践。
(1)巴西
巴西从1978年开始执行债转股计划,由于限制过多,到1984年不得不终止。1988年巴西开始了新一轮债转股,这次债转股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没有标准和筛选程序,由此带来了大量的假债转股和账面交易,演化成纯粹的投机行为。截止到1990年底,该国的债转股累计总额达到43亿美元,虽然减轻了一部分外债,但巴西的债转股计划遭受到了广泛的批评,指责它是导致通货膨胀、腐败、外汇抽逃的重要原因之一。
(2)阿根廷
阿根廷在1987年10月开始债转股,由于担心汇率不稳定和通货膨胀而进展缓慢,直到1989年债转股才开始大规模进行。阿根廷最初不允许购买债务票据,后来将这种购买限制在私有化方面,且必须通过专门的基金进行,对红利和投资的汇出有着严格的限制。此外,按月确定拍卖债务转换定额,把一些大型项目排斥在债转股计划之外。因此,债转股进展缓慢,截止到1988年底,该国的债转股规模仅为18. 6亿美元。1989年,结合私有化计划以及Eetel电话公司和阿根廷航空公司的出售,该计划得到了很快发展。截止到1990年底,阿根廷债转股累计达到107亿美元。
(3)墨西哥
墨西哥在1982年危机后,一些跨国公司将其在墨西哥子公司的债务进行了资本化,非正式地进行了债转股,墨西哥的债转股计划于1986年正式推出。墨西哥当局通过给有关银行提供新的贷款,对债转股进行了必要的引导。为防范通货膨胀,墨西哥把债转股严格限制在私有和基础设施项目,要求外资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为简化程序,墨西哥开出了一个债转股标准清单,如果符合规定,债转股将自动地被批准,否则要得到外商投资局的批准。
墨西哥政府并不鼓励外国公司对石油以及其它国计民生部门进行投资,因为政府担心一些部门的控制权落入外国跨国公司之手,将会丧失国际主权,出现经济非民族化问题。这也是导致债转股在墨西哥发展受限的原因之一。
(4)智利
智利是拉丁美洲私有化和经济增长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其债转股计划也最为成功和最有灵活性,不仅其转换数量多,对外国投资者吸引力大,而且政府干预少。从1985年到1991年,该国转换了大约70亿美元的债务,约占外资商业银行债务的30%。政府特别重视本国公司和外国债权人之间非正式的债转股,除了作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重要手段,通过鼓励投资债转股,智利还帮助一些非传统出口行业造就了多样化的出口基地。
拉丁美洲国家的债转股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拉美国家的外国债务;吸引了外国投资,在结构调整计划的配合下实现了私有化;帮助银行摆脱了非经营性债务带来的负担;有效遏制了资金外逃,同时为外国投资人提供了有利的投资渠道。
但是,拉丁美洲国家的债转股也导致了通货膨胀和更高利率。因为以本国货币购回债权,中央银行需要增加货币供应量,或者在国内借入本国货币,造成债务货币化。在发展中国家扭曲的市场上,更高的利率意味着外债被替换成更贵的国内债务。同时,当在市场上以一定折扣出售债权、股权和自然资源给外国投资者时,债转股还引起了经济民族主义等政治问题。由于潜在的通货膨胀威胁,这一手段在运用时受到了较大影响。1990年以后,债转股逐步趋于萎缩。尽管如此,债转股在减缓拉丁美洲债务压力方面还是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给我国不良资产行业的思考和启示
我国的不良资产行业发端于1999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我国由财政部出资相继成立了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资产管理公司,分别负责接收中、建、工、农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1.4万亿政策性不良贷款。中国的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由此诞生,这本身也是借鉴了其他国家设立“坏账银行”和政府注资的处理手段。伴随着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陆续股改上市的完成,四大AMC开始向商业化运营转型,信达和华融自身也完成股份制改造在香港上市。
经过逾二十年的发展,我国的不良资产管理已经从政策性任务,转变为具有商业逻辑、平抑金融风险、创造经济价值的市场化业务。通过从世界其他国家不良资产行业发展积累的经验和教训,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带给我们一些启示和思考。
1. 鼓励不良资产证券化。美国、日本、欧洲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资产证券化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NPAS)可以大大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建设银行曾在2008年1月发行了我国第一支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达27.65亿,基础资产为原值113.5亿(本息合计)的不良贷款,期限4年。此后监管层出于风险考虑暂停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但鉴于银行持续上升的不良贷款压力,以及传统处置方式在规模和效率上的滞后,央行又在2016年时隔八年后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并将试点银行从6家扩展到12家。目前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行相较其他资产支持证券而言规模较小,这其中存在着监管制度限制、信息不对称、估值难、投资者积极性不高等客观问题,但作为金融创新的重要工具,不良资产证券化与传统手段相比,可以将“非标”的不良资产变成标准化、可流通的有价证券,极大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增加资产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丰富市场的投资品种,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必将成不良资产行业发展的未来趋势。
4. 适时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银行利率水平偏高也是不良资产问题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美国为了应对储贷危机采取了低名义利率的政策,实际利率更降低到接近于零的水平。日本在应对银行不良贷款危机中更是实施了长达19个月的零利率政策。我国的金融体系中长期实行利率管制,通过限定存贷款利率,人为制造利率差。中国人民银行为商业银行设定了基准存贷款利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储户存款和客户贷款的议价能力。受管制的银行利率造成了“金融抑制”,这种“金融抑制”以储户的存款收益损失为代价,使银行坐享政策利差的利润;同时使效率低下产能过剩的国企获得大量低成本的信贷资源,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要去“争抢”无比昂贵的高成本贷款。
2019年《财富》杂志的“世界五百强”企业排行榜,上榜的119家中国大陆企业中,11家银行的利润占据全部中国公司的47.5%。全球企业利润榜前十位的四家中国公司是工建农中四大银行,利润总额最高的是中国工商银行,利润率最高的竟也是中国工商银行!而同一项排名的美国公司分别是FACEBOOK和苹果。除去银行业,美国公司的平均利润是中国公司的三倍。由此可见,中国银行业挤占了整个经济体系中的过多利润,造成其它行业经营压力大,盈利不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国有企业融资容易却效率低下,银行体系竞争不足大而不强,这些都是由于利率管制而引发不良贷款问题的背后原因。推动和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已历经逾二十年的发展,它从无到有,从政策性剥离到市场化管理,从避犹不及到趋之若鹜。不良资产本身是从危机中诞生的机会,但在机会之中也潜藏着危机。我们有时只看到行业表面的“火热”,而忘记里面的“水深”,对一个行业的敬畏和审慎能使我们自己避免成为其中的“不良资产”。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前人的摸索和指引,世界其他国家在不良资产行业的发展历史和经验教训,带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借鉴和启示。看得清过去,才能辨得明未来该怎样前行。未来之路或艰难曲折,或前途漫漫,但长远必是一片光明。
山高水长,祝愿各位行业同仁在不良资产的江湖搏出一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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