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篇
文章
3.0万 次
总阅读
蒋阳兵
0
被赞
0
订阅量

蒋阳兵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终本案件再救济系列之一:股东出资不到位,追究股东补缴责任及发起人的连带责任

终本案件再救济系列之一:股东出资不到位,追究股东补缴责任及发起人的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约定认购缴纳出资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1/06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破产债权概述(十五)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破产债权概述(十五)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受理前成立的债权,依法申报确认并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且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31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破产财产的范围与例外(十四)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破产财产的范围与例外(十四)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31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破产财产概述(十三)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破产财产概述(十三)

破产财产会更加直接地指向债权人最终获得清偿的部分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31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审计与评估(十二)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审计与评估(十二)

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是指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具有审计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债务人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与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者对债务人某事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行为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26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决定债务人事务(十一)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决定债务人事务(十一)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债务人营业继续或者停止的,应当将债务人营业的实际状况以及继续或者停止营业的决定及其理由报告人民法院并取得人民法院的许可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26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管理人接管(十)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管理人接管(十)

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协助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26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刻制印章,开立账户(九)

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刻制印章,开立账户(九)

管理人印章是对外行使管理人职责的法律身份标识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26
破产与重生系列(八):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组建团队,制订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

破产与重生系列(八):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组建团队,制订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

管理人组建团队后,还需要制作《管理人团队成员信息及联系方式报告》向人民法院报告备案。律师或实习律师作为团队成员的,可将执业证号或实习证号一并注明,以便法院和债权人了解团队成员情况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18
破产与重生系列(七):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管理人职责、权利与义务

破产与重生系列(七):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管理人职责、权利与义务

管理人除以上列举的职责外,在《企业破产法》其他条款中还规定了相应的职责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17
破产与重生系列(六):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管理人的选任

破产与重生系列(六):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管理人的选任

管理人的业务素质高低与道德水平状况是破产程序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企业破产法》对于管理人的主体资格规定了积极资格和消极资格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17
破产与重生系列(四):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破产申请的受理

破产与重生系列(四):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破产申请的受理

破产申请的提出仅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则是破产程序真正意义上的开始,是开启破产程序的关键。破产案件只有被法院依法受理,才发挥破产程序的作用。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17
破产与重生系列(三):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破产申请的提出

破产与重生系列(三):360度解码破产程序之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破产申请的提出

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独立的阶段,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必备要件
蒋阳兵 蒋阳兵 2023/10/17
点击加载更多 加载中...

该用户还没有任何动态

该用户还没有任何订阅

  • 公司: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 真实姓名:保密
  • 电话:保密
  • 邮箱:保密
  • 地址:保密
  • 微信公众号:未填写
  • 详细介绍: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