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良贷款处置行业聚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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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10:22 11237 0 0
人民银行2019年11月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银行个人不良贷款余额为7,103亿元。

作者:刃海

来源:不良资产大全(ID:gh_d6123a2f1168)

本报告由指旺金科个贷不良资产研究中心与广投资管个贷研究中心、资产界研究中心联合发布

  • 人民银行2019年11月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银行个人不良贷款余额为7,103亿元(2021年报告尚未发布,2020年报告未披露该项数据)。据此预计2020年银行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可达1万亿。加上非银金融机构及非持牌金融机构个贷不良,广义的个贷不良市场在最近一两年准供给量充足,且短中期增长趋势值得乐观期待。

  • 随着银保监会于2021年1月7日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银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正式开始。截至2021年4月30日,共2批5期银行个人不良贷款包在银登中心顺利转让,价格为待偿本金总额的20%-50%不等。银行个贷不良包高价转让带动其他非银金融机构及非持牌金融机构个人不良贷款包价格水涨船高。

  • 万亿级市场吸引了原本专注于传统对公不良处置的各类企业,更有先前从事互金等相近行业的公司转至个贷不良战场。五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60余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数百家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各类清收处置公司以及信息科技公司、律师事务所等都参与了进来。

  • 总之,个贷不良市场作为新兴市场,现阶段处于混沌期,属于蓝海与红海叠加,机遇于挑战并存的阶段。既需要从业企业积极合作以创新精神迎接困难,又需要明晰的政策、规范约束与支持,从而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促进行业发展,实现高质量收益,积极完成金融资产回收站的任务。

目录

1.行业趋势

2.市场状况

3.行业分布

4.行业图谱

    4.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4.2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4.3其他资产管理公司

    4.4数据修复平台  

    4.5第三方个人征信公司  

    4.6诉讼渠道平台

    4.7贷后处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商      

    4.8批量诉讼(调解)协助

    4.9仲裁(调解)协助

    4.10清收公司

    4.11律师调解

    4.12处置路由

5.行业展望

正文

1.行业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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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银保监会

根据处置对象不同,不良资产(抑或称特殊机会资产、困境资产)行业大致可以分为对公不良资产处置、单一标的处置、困境主体纾困、个贷不良资产处置等。而单就商业银行而言,其不良资产多为不良贷款。因此在上述四种不良资产中,个贷不良和对公贷不良是银行不良处置的重要着力点。

单看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近十年来尽管商业银行贷款余额随国民经济增长出现爆发增量,但基数增加对不良贷款率的影响并不十分明显,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一直维持在1%-2%之间。换而言之贷款不良率的贷款总额弹性虽为正值但其绝对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特别是2020年第1季新冠疫情以来,虽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量率双涨,但是涨幅远小于各方预期且并不明显,更于第4季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迅速回落至接近于2019年疫情前同期水平。

由于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可以视为不良贷款市场的准供给,因此从上述数据可以推断现阶段不良贷款市场准供给增长趋势虽不可能出现暴增,但准供给量充足。

2.市场状况

自2020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几家活跃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已开始穿梭于各家大银行之间,希望在政策正式落地之前摸清各家银行对个贷不良转让的意愿、条件和定价。

虽然市场在正式开跑前已经对首年释放的资产包质量、成交价有一定心理准备,但直至2021年2月平安工商两大行发出《转让公告》并且于3月1日竞价成交后,银行个贷不良市场的首年基本供给情况才大致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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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根据公开数据来看,2批5期个贷不良资产包质量确实差强人意。

2.1.1 3家银行5期不良资产包除工行2期53户以外,其余户数均在50户以下,作为个贷不良资产包风险较为集中。

2.1.2虽然5期中4期已起诉,部分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但是由于资产包均为纯信用贷款——无抵质押无担保人,执行较为困难。

2.1.3各资产包的债务人加权平均年龄都在40岁以上,其中工行1期更是达到50岁。个人的社会经验、人际关系的稳定性往往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而寻求他人协助还款的意愿和能力以及对个人征信记录的依赖程度,则会下降。该年龄段虽较大概率拥有不动产或特殊动产,但是现阶段司法实践中车辆或唯一住房执行又存在较大难度。所以无论从传统清收角度还是调解、诉讼(执行)角度,位于该年龄段的债务人抵抗意愿、抵抗意志和抵抗能力都比较强,处置难度较大。

2.1.4除工行2、3期外,其余3期账龄都在4年以上,作为个贷不良资产账龄在3年以上就可以被归类为长账龄。而个贷不良的冰棍效应较其他资产尤为明显——债权处置回款难度会随着账龄增加而指数级增加,因此可以推测东方、国厚、北京资产三家AMC受让后无论首季、首年还是全周期的处置回款率都不会太高。

2.2从成交数据来看,价格令人咋舌但属各取所需。

2.2.1虽然相较于传统对公不良,个贷不良更接近标准化资产,但同账龄的资产包之间的差异依然比较大。不过笼统地测算,账龄在6至12个月的中短账龄银行个贷不良首年回款率基本在30%以下,全周期回款率不会超过50%。再扣除处置费用及财务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中短账龄银行个贷不良包的盈亏临界点价格应该在待偿本金的15%左右。因此即便不考虑账龄及其他要素,除非在个贷清收处置方面有“独门秘籍”或者“意外收获”,已成交的5期资产包受让方仅凭清收处置回款都无法覆盖成本。很显然,一部分受让人出于完成历史任务的目的,另一部分则是视其为品牌宣传。

2.2.2对于出让方而言,除了完成历史任务外,也有可能意图趁早期供不应求、市场需求不理性之际,及时处置一小部分积压已久的底层沉淀的个贷不良资产。另外,各个不良资产包账龄等标的要素差异比较大,测算需求曲线的目的也比较明显。但现实是,在未达到真正市场出清的情况下,这种需求曲线测算方法结果并不十分准确。

3.行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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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流程的推动,行业不同领域参与者可赚取的平均价值呈现由高到底再到高的特点。作为最原始债权人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自然占有最全面的债务人数据,而且他们手中的个贷不良资产账龄很低,因此回款率最高。而当银行类金融机构将自身无法处置的债权出售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或委托给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服务商时,账龄一般在M3以上,甚至是长账龄超长账龄,其单位价值会明显下降。而作为资金方或配资方的产业投资人,要么以优先级资金投入,要么其本身为第三方服务商中的处置机构,前者虽然年化收益并不一定很高,但是风险很低;后者对于估值和处置把控比较有经验,因此这些产业投资人获得的投资价值也很可观。

4.行业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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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全国AMC”或“五大AMC”,分别为(成立顺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家公司注册地均为北京。这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除专门服务于人民银行的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外仅有的5家拥有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编码的资产管理公司。

其中前4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均成立于1999年,由财政部出资成立,成立之初的历史任务为对口收购、管理、处置建行国开行、工行、农行、中行的不良贷款,从而降低四大行和国开行的不良贷款率。之后分别于2004年3月开启商业化转型——向四大行外的金融机构收购不良资产。现均已经发展为准全牌照的综合性金融集团,其中信达和华融已在香港上市成为国有控股的公众公司。

银河资产的前身为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由中信证券、建银投资共同出资成立,历史任务是处置华夏证券重组遗留的应收账款。2020年银河资产获得国务院和银保监会的批复成为第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此全国AMC进入G5时代。

4大AMC背靠财政部手握金融牌照,具有一定垄断资源,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由于政策等相关原因,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甚至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想要获得银行特别是大型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包都要通过4大AMC。而相较于五大AMC的传统业务,个贷不良业务对其而言属于新领域、新技术、高风险行业。从目前的个贷不良转让情况看,虽然试点通知发布后五大AMC及其部分子公司都有在银登中心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但除东方资产拿下平安银行1期以外,其他4家AMC竞价并不踊跃。

因此可以推断,在个贷不良市场尽调、估值、交易、处置政策形势明朗前,五大AMC更多的会持观望态度至多浅尝辄止。

4.2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2012年1月18日财政部和银保监会(时为银监会)联合下发财金〔2012〕6号《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成立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由各省(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时为省金融办)审批,报银保监会备案。这标志着4大AMC体系之外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地方AMC”)正式诞生。

从数量限制上,自管理办法之后,“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的规定逐步放开。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获批至少1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其中福建、广东、山东、浙江4省各有3家,吉林、新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西藏、河北8省(区)各有1家,其余各省(区、市)各有2家,全国存续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共计58家。已有1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被法院判决解散而交回牌照。另外还有3家待批准2家(拟)筹备中。[1]

值得一提的是,西藏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圳上市公司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德股份:000567)的全资子公司,这也使前者成为第一家上市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但由于其主要业务集中在传统对公不良处置和企业并购重整,在此就不多做赘述。

从业务上来讲,管理办法规定“上述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因此早期在各省只有1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多为地方政府独资或控股公司,主要业务为承接地方银行不良资产及地方重点企业纾困。

自2016年银监会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取消“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的限制后,各省第2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则多为民营参股甚至控股。但由于民营公司资金实力较为单薄加之管理办法对跨省展业的限制,民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更为多元,从早期的非银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到后来的结构化业务、通道业务、风保金业务、互金清退业务及个人不良贷款处置业务。民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更依赖于“表外业务”和第三方服务业务。一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甚至涉足私募基金、票据贴现等与不良资产关系不大的业务。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创新业务较为活跃的有(排名不分先后)广西广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自开放银行个贷不良资产包批量出让以来的5期个贷不良包,有4期被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收入囊中,其中广投资管更是一口气拿下其中的2期。

广投资管和国厚资产自2020已开始布局个贷不良处置,国厚资产更是在2019年就通过参与互金清退积累了相当专业的个贷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和处置团队。在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相较于其他机构、公司拥有更多优势。

首先,相较于五大AMC,地方AMC特别是民营地方AMC在处置资源上更为丰富,渠道更为多元完善。五大AMC在传统对公不良处置方面,可能要比地方AMC更得心应手,但是正是这种得心应手给五大AMC带来了路径依赖和业务惯性,在几乎完全不同于对公不良处置的个贷不良处置领域,五大AMC基本没有什么体量优势和制度优势。另外相比较于五大AMC,地方AMC能够为债务人提供更为灵活的还款选择。无论是银行还是五大AMC,对于逾期债务人的还款条件让步最多止步于本金,而地方AMC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对本金做出一部分让步,或者在还款方案上做出更多尝试,这对于债务人特别是长账龄的债务人更具有吸引力,能够促使他们配合还款。

其次,相较于其他资产管理公司和第三方服务公司,地方AMC的合规性管控更为严格。相较于对公不良,由于个贷不良要面对大量的陷入财务困境的个人债务人,其中更不乏一部分不理性债务人,因此合规性在整个业务风险体系中的权重更为突出。因为微小的合规漏洞会随着标的数量的增加而指数级地叠加,进而产生巨大的风险,这一点在之后市场成交量放大后会显现出来。这也是《通知》限制个贷不良包受让人再转让的一个主要原因。

当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个贷不良处置方面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要使得整个个贷不良处置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端和后端的合规和狭义的处置当然重要,但是前端的收包估值也很重要。传统对公不良的估值更多的是依靠信息获取能力和尽调能力,估值模型的搭建千篇一律没有太高技术含量,对最终的估值结果和项目盈利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个贷不良则不同,甚至极端点说,整个个贷不良包的估值,最重要的是估值模型和大数据分析。而抛开收购个贷不良包的附加效益,将来会有很多受让方在收到成交函的那一刻就已经亏损了。在个贷不良包的估值方面,至少现阶段,地方AMC既没有五大AMC的买方资源优势,又没有很多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建模能力和信息霸权。

因此综合来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个贷不良处置领域的优势很明显,而其不足之处则需要与相应的第三方公司积极互补合作,才能实现个贷不良处置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4.3其他资产管理公司

与五大AMC和地方AMC共存的,还有大量非持牌的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资产管理公司,这些公司一般被称为其他资产管理公司或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尽管严格意义上来讲,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也是非持牌的准金融机构。这些公司中有一部分还兼营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甚至有些公司名称中并没有“资产管理”或相关字样,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不良资产市场中五大AMC与地方AMC外的有效补充。他们也活跃了整个个贷不良处置市场,为市场带来了创新理念和前瞻能量。其实在《通知》发布之前,很多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在尝试通过助贷、融担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受让追偿权的渠道来参与银行个贷不良处置工作,也有一些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已经从事小贷甚至互金等非银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机构的个贷不良处置多年。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通知》的发布除了有银行方面的个贷不良处置压力外,也是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对市场监管倒逼的结果。

与五大AMC和很多地方AMC生而肩负历史重任不同,很多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原本并不是从事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而是由相近行业转职而来或者兼职个贷不良处置业务。比如湖南永雄,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成立于2014年4月,集团总部位于湖南长沙,湖南永雄最初以银行个贷不良清收为主要业务,后来涉足金融科技业务、个贷不良收购处置业务,时至今日发展成为综合性个人信贷不良资产管理集团公司。

另外,在业内背景最为深厚的非持牌(个贷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就是平安普惠立信。平安普惠立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2017年由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0%)和上海壹账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40%)合资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早期员工大部分来自两股东的贷后管理和资产保全部门。时至今日,平安普惠立信收购非银不良资产余额累计195亿元,受托管理的不良资产规模更是超过1000亿元。

依托于两大股东,平安普惠立信无论在合规管理、风控管理,还是案源、自主研发的贷后管理和处置系统、处置渠道、处置经验和数据基础等方面相较于其他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都有明显优势。其唯一不足之处是缺少一张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牌照。

其他较为活跃的资产管理公司还有东岸资产等。

4.4数据修复平台

不同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收包处置的“表内业务”,市场中有众多第三方服务公司,他们为(个贷)不良处置的各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交易信息,从而减少各方交易成本和信息差,通过提高交易效率、资产透明度和可靠性来增加资产流动性。数据修复平台公司就是其中一类公司。

数据修复类平台公司主要是通过向市场各参与方提供大数据服务,来协助各方更好地实现贷前精准风险控制,贷后及时处置回款的目的。这其中比较有名的有(排名不分先后)搜赖网、小鹰科技和点金人等。

广州市搜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的发起单位之一。至2017年,经过3年多的数据采集,搜赖网形成了国内最大的不良资产数据库之一。搜赖网也是国内较早开发全国资产线索系统的公司,另外其开发的债权尽调系统能显著降低尽调工作的成本,全面提升尽调环节的效率,让不良资产的尽调变得更高效,快捷。

搜赖网目前建设的不良资产数据库,主要包括其合规采集的AMC债务数据以及超10万个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站的公开数据,包括企业财产数据、工商数据等。不良资产数据库涵盖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裁判文书、开庭公告、法院公告、案件流程和曝光台7大类的风险信息以及全国200个城市的房产评估数据等,各类信息的数据量均在千万级以上,数据总量在亿级以上。目前已经覆盖了全国千万量级的企业或机构。是国内采集公开信息数据汇集成数据库的企业中,数据最为完整全面的企业之一。

4.5第三方个人征信公司

在我国,第三方征信公司分为个人征信公司和企业征信公司,两类公司均由人民银行征信局管理,并且鲜有交集。和个贷不良密切相关联的是个人征信公司,截至2021年5月,合法持牌的个人征信公司只有百行征信和朴道征信两家。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于2018年成立于深圳福田,注册资本10亿元,是中国第一家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市场化征信机构。百行征信由市场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36%)与芝麻信用(8%)、腾讯征信(8%)、前海征信(8%)、考拉征信(8%)、鹏元征信(8%)、中诚信征信(8%)、中智诚征信(8%)、华道征信(8%)等共计9家机构/公司共同发起组建。百行征信主要经营征信、信用评估、信用评级、数据库管理等业务,是一家从事个人征信、企业征信及相关产业链开发的信用信息产品与服务供应商。

截至2020年5月22日,百行征信已拓展金融机构1710家,签约信贷数据共享机构近1000家,个人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超8500万人,信贷记录22亿条,累计收录P2P借款人4000余万,基本实现网络借贷人群全覆盖。

2020年7月,百行征信完成了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成为国内唯一拥有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双业务资质的市场化征信机构。

朴道征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8日。是我国的第二家经人民银行征信局行政许可批准设立的个人征信公司,也是目前仅有的两家个人征信公司之一。朴道征信对标百行征信,注册资本亦为10亿元,由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北京小米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7.5%,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7.5%,北京聚信优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由于刚刚获批成立,因此朴道征信处于起步阶段,相信将来可以与百行征信互为补充,完善第三方个人征信体系。

由于大部分全国展业的银行和大量非银金融机构都调用第三方个人征信公司(特别是百行征信)的数据,因此在央行征信系统无法完全覆盖非银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个人不良贷款的情况下,第三方个人征信公司在个贷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起到了处置催化剂的作用。通过将合法合规发放贷款的债务人不良信用记录列入第三方个人征信公司的征信记录里,有利于督促上述债务人,特别是有还款能力无还款意愿的债务人及时清偿逾期贷款,促进非银金融机构个人不良贷款处置的顺利进行。

4.6诉讼渠道平台

在个贷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仅以非诉讼手段处置不良资产,效果及效率往往不理想,因此有些情况下要辅以诉讼手段,甚至某些标的要以诉讼为主要处置方法。但相较于对公不良贷款,个贷不良具有单户金额较低、户数多、地域性更强及送达通知难等特点。因此若在债权人所在地起诉,司法资源会被大量占用甚至堵塞司法通道;若在债务人所在地起诉,又面临债务人不集中散居全国、单户成本和边际成本过高、性价比低等问题。而诉讼渠道平台可以凭借其技术优势,为债权人提供司法资源匹配等服务,很好地解决了传统诉讼手段处置个贷不良过程中的通知难、执行难等痛点。

诉讼渠道平台一端对接处置资源需求方,即各类债权方(如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另一端对接处置资源供给方,一般是遍及全国的律师事务所或执业律师。通过需求方在系统内挂单,供给方登陆系统抢单的方式,撮合匹配处置服务,创建出一个个贷不良处置行业的“滴滴”平台。一部分诉讼渠道平台还会将其平台上某些地区的个贷处置交由某个个贷处置意愿较高、处置能力较好、合作较为顺畅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专营”,这样更有利于提高处置效率减少交易成本。行业头部平台主要有(排名不分先后)法证链、法催云、法捕快、案多多和闪执行等。

成都律军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案多多”是集收案、诉讼、费用管理于一体的智能云平台,面向全国各地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律师免费开放。案多多平台以简化冗长的工作流程、节省诉讼准备时间、利用律师碎片时间、提高律师收入为目的,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海量免费案源和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4.7贷后处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商

在个贷不良处置市场的各类角色中,有一类公司也十分重要,就是为其他市场参与方提供技术服务的金融数字科技公司。资本天生具有逐利的属性,金融资本甚是。在互联网行业兴起之初,就很多持牌非持牌金融机构已经将其大量业务、管理等机能搬到电脑终端、局域网和网际网络之上,以提高资本有机构成压缩成本追求更高利润。但是经过多年技术迭代和业务发展,早期单纯地机械地将互联网技术“粘贴”到金融机构上的做法已经不能满足金融业务管理高速发展的需要,而是需要将两者高效有机的结合融合,而且这种结合融能力的优劣,往往会深刻影响单一业务乃至整个机构的盈利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经过多年的磨合,贷后处置环节作为金融机构业务的中台和业务链条的最后端,自然早已与资产管理系统深度绑定。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个贷贷后处置管理系统的优劣,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处置回款率。

在具体功能模块上,从案件管理、分案系统到内外处置管理系统,从语音质检系统到合规风控系统,系统本身的好坏都与处置成本和处置回款率紧密相联。好的管理系统能够使得前端风控团队与后端处置团队,机构内部业务与委外业务减少沟通成本乃至无缝衔接。

在这个细分领域里,主要的头部公司有上海指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恒生电子、海规科技、信也科技、催米科技等。

上海指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国内贷后科技龙头企业。公司拥有上海研发中心及西安、合肥2个交付中心,北京、深圳2个营销中心。公司员工总数超过200人,业务覆盖华北、华东、华中、华南与西北等区域。指旺金科先后荣获了包括中国金融软件行业创新企业金典奖等50余项全国性金融科技大奖,拥有40余项软件著作权。

指旺金科基于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发展需求,构建了贷后业务场景下全流程金融科技服务、法律科技服务与个人信贷不良资产处置服务系统框架。截至2021年5月,指旺金科已为包括厦门国际银行在内的320余家金融机构、30多家银行、50多家上市公司、10多家全国500强企业提供一揽子一体化贷后资产管理解决方案。方案集贷后资产管理系统、AI语音机器人系统、智能质检系统、商事仲裁平台服务等不良资产综合减量服务。

4.8批量诉讼(调解)协助

正如前文所述,相较于对公不良,个贷不良具有单户金额较低、户数多、地域性更强及送达通知难等特点。因此若在债权人所在地起诉,司法资源会被大量占用甚至堵塞司法通道;若在债务人所在地起诉,又面临债务人不集中散居全国、单户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过高、性价比低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难点,一些企业搭建了诉讼渠道平台以激活全国各地的律师资源,还有一些公司则通过与债权人深度合作,将管辖权通过借款合同约定集中落地在部分地区,再通过当地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或执业律师,批量高效地进行诉讼(诉前调解)的方式,在尽可能不增加当地司法系统压力的情况下,解决个贷不良诉讼的痛点。市场上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主要有(排名不分先后)共道科技、法智通、仲财通、链斯达克等。

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成立,注册地为浙江杭州。共道科技是由阿里巴巴集团和杭州市城投集团共同设立的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共道科技一方面通过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机器智能等技术,为法院提供数智化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为金融企业等企业级客户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等法律服务。目前主要为交易纠纷、金融纠纷等领域智能要素化审判提供技术服务,帮助传统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帮助法官、书记员、律师减轻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帮助金融机构等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

4.9仲裁(调解)协助

提供仲裁(调解)协助的公司与提供批量诉讼(调解)协助的公司类似,只不过调解的途径为仲裁调解而非诉讼调解,发起法律行动的方法则是商事仲裁而非提起诉讼。

商事仲裁是当今国际上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而网络仲裁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资源实现全部或主要仲裁程序在网上进行的一种替代争议解决方式,是商事仲裁的一种特殊形式。就个人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而言,相比较法院诉讼等其他司法途径,商事仲裁和网络仲裁具有如下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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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是由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秘书,以仲裁委员会的名义进行的调解。被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调解书》具有同《仲裁决定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仲裁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仲裁调解书》,可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相较于法院诉讼或其他非诉处置方法,商事仲裁(网络仲裁)、仲裁调解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仲裁管辖权要求双方事前约定,这就需要提供协助服务的公司与金融机构/债权人深度合作,在金融机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借款合同》中即按法律要求约定管辖。这就无法处理大量的存量业务。其次,仲裁调解虽然可以处理存量业务,但是由于仲裁委或仲裁秘书的中立角色,因此受制于债务人可联率及债务人接受调解的愿意。最后,虽然《仲裁决定书》或《仲裁调解书》分别同《民事诉讼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一样都是法定的法律文书,拥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是前两者的执行还是依赖于有管辖权的法院。

当然上述局限性瑕不掩瑜,商事仲裁(网络仲裁)和仲裁调解相较于法院诉讼还是具有周期短、方法灵活、保密性强的优势;相较于其他非诉处置方法具有威慑力大、强制力高的优点,因此受到很多金融机构的青睐。现在行业内主要从事仲裁(调解)协助的公司有:上海指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互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仲财通)、和仲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等。

上海指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行业内较早从事仲裁(调解)协助业务的公司,目前与多家金融机构及仲裁委有合作。

甲仲裁委员会/甲国际仲裁院(简称“甲仲裁”)设立于2003年,是专门为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甲仲裁主要受理银行信贷、投融资、证券保险、经济贸易、房地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案件。先后成立了道路交通、海事、金融、矿业、知识产权等专业仲裁分支机构,并在新加坡设立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在越南河内设立仲裁联络处等。2018年-2019年甲仲裁受理案件147,284件,标的总金额192亿元。

A仲裁委员/A国际仲裁院(简称“A仲裁委”)是由A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于2013年在省司法厅登记成立。A仲裁委是独立、公正、高效、专业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民商事仲裁机构。

4.10清收公司

清收公司是个贷不良资产处置行业最早的第三方参与者。在最早期行业内清收业务的主力是银行及其他非银金融机构的内部清收人员,后来出于管理难度、金融机构合规性要求以及边际效益等方面考虑,金融机构逐渐将长账龄直至M3的个贷不良案外包给专业的清收机构。经过多年的业务升级、合规整治与市场淘汰,行业内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头部公司,其中依然活跃的公司主要有(排名不分先后):泰和锦益、华道数据、中贸航银、催天下、快催收、资易通等。另外湖南永雄虽然转为资产管理公司,但其清收业务在清收市场依然占有一定份额。

泰和锦益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华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国内成立较早、规模较大的专业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泰和锦益现有包括录扫、信审、电销、催收、直催和客服在内的六大产品体系,从事全国范围内银行信用卡全流程、银行前后台各环节的集中离场、驻场外包业务,并通过全流程外包服务,帮助各类金融机构实现贷后管理和清收业务的内部资源整合。

4.11律师调解

个贷不良处置除了上述方法外,还有律师调解这一种较为新颖的途径。

自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各地司法资源一直增长缓慢。但是近些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参与主体利益诉求多元化,各地案件特别是民事案件司法资源需求激增。为了缓解司法资源供需矛盾,2017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北京、上海、广东等11个省市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并逐步推广至全国。意见规定可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将接受当事人调解申请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同时可承接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至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其中首次提出了“诉源治理”这一概念。多地法院也随即推出法院监督下的“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律师调解工作室”和“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作为非诉手段解决民事纠纷的全新方法,是诉讼手段和诉讼调解的有效补充,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司法资源紧张供需失衡的问题。

律师调解虽然与清收有着相似的业务模式,但是有着本质的不同。清收更多的是倾向于从金融机构利益角度出发,以金融机构的受托人身份与债务人沟通。而律师调解特别是“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模式下的调解则更倾向于中立态度与债务人沟通,这样可以缓解债务人的抵抗情绪,减少与债务人的沟通障碍,在更好达成处置目标的同时降低客诉、控制风险。另外,律师调解员多为律师或律师助理的身份,并且在律师事务所的监管下进行调解,合规性风险较低。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行业内涌现了一批律师事务所或者公司,专门以律师事务所身份或委托合作律师事务所进驻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也有一部分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在当地法院、司法局备案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其中从事相关业务的有(排名不分先后)法证链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和安徽国调科技有限公司等。

法证链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的多元调解模块以“互联网+司法”思维及时化解互联网领域纠纷。其业务共有三部分流程:诉前调解、诉中调解、执行中调解。调解动作将始终贯穿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最大程度确保案件回款的时效性。

4.12处置路由

在上述处置途径之外,还有一类公司,他们掌握一定案源,本身自己也有特定领域的处置团队,同时也有其他各类处置渠道资源。当合作金融机构的案件交给他们后,他们会通过模型分析找到最合适的处置方法,根据案件的具体类型、属性和其他标的要素或分配给自己的处置团队或分配给其他合作的处置渠道,从而通过智能分案使金融机构每一笔不良资产标的能够最大限度匹配到最合适、处置回款率最高的处置方法,进而实现比单一分案、人工分案更高的回款率。这类公司就是处置路由公司。

由于处置路由公司除了自己拥有的某个类型专长的处置团队外,其主要的作用在于通过技术模型分析来分案,这就很考验处置路由公司的信息技术基础能力和运算模型搭建能力,因此此类公司多半为专业信息技术科技公司转型而来。行业内从事这类业务的公司主要有上海指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云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互连众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上海指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置路由业务板块,服务于多家城商银行、民营银行、头部助贷公司、小贷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其成熟的贷后管理系统基础上建立的分案系统,能够通过自主学习和大数据分析,根据金融机构每笔个贷不良案件的特点,按产品类型、按批甚至按笔精确地匹配到最合适的处置方法、处置渠道。同时指旺金科的处置渠道合作伙伴,涵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其他资产管理公司、批量诉讼(调解)协助公司、清收公司、律师事务所等类型企业或机构,加上指旺金科旗下的仲裁(调解)协助业务板块,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行业内最全面的个贷不良处置服务。

5.行业展望

2008年次贷危机后,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国际上其他主要货币当局都积极放松银根,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带动自六大行到农村信用合作社,自地方城投到信托、互金,从上市公司到大学生,纷纷操作“扩表”,从而促使整个社会的财务杠杆提升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为不匹配的高度。因此自2015年起,国家积极推动去杠杆相关政策,现阶段私募、互金、房企等行业的兼并淘汰已基本接近尾声,接下来将会是信托、城投等行业的企业。

因此从中长期看,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特别是后疫情时代的个贷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会出现供给井喷。具体来说,一方面是由于随着债务重整案件的增多和个人破产制度的逐步试点、落地、完善到全面铺开,大量非银供给会进入市场;另一方面银行个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动将促使大量银行准供给释放成为真正的市场供给。

但是从需求层面来看,仅仅依靠历史任务和品牌宣传而产生的需求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在市场度过半年至一年的蜜月期后将会恢复理性,届时传统处置渠道单一且拥堵才是市场各方参与者必须真正面对的问题。目前可行的处置渠道底层无外乎清收、调解、仲裁、诉讼和上述方式的排列组合。而清收的合规风险较大,各地对于多元纠纷化解的支持较为无力,仲裁执行障碍多,批量诉讼挤占司法资源等问题都是摆在需求方面前必须面对和克服的难关。但机遇也是机会,难关即赢利点。

因此,如果想要充分激活个贷不良市场,除了需要行业内各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处置渠道、密切合作、创新业务模式外,最重要的是期待政策支持。这其中除了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个贷的转让试点工作,发放清收牌照、明确清收管理监督机制和开放个贷不良二次转让是最有可能较快落地也是效用最为明显的政策。另外,社会信用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也是个贷不良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

总之,从宏观上来看,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作为金融行业退出机制之一的个贷不良处置市场,其制度的完善和效率的提升已经成为金融稳定不可忽视的一环,也是金融市场从无序扩张转为健康发展无法回避的考验。从个贷不良行业内部来看,已有政策的有力落实和反馈微调,进一步深层次的政策拟定和推进实施是行业供给能否匹配到合适需求从而逼近全行业帕累托最优的关键因素。作为业内企业,则应在保持与监管部门及各类资源积极沟通的同时,合作创新锐意进取,在现行制度和政策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力完善处置方案、拓展处置渠道、提高处置效率,静待行业的优化和政策的改善。

参考文献

[1]陈艺楠,颜晓妹.中国资产管理机构(AMC)大全[EB/OL].零壹财经.2021-03/2021-05

[2]许继璋,刘绍芳.一文读懂地方AMC [DB/OL].金融监管研究院.2018-10/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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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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