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融资之领(拖)售权条款法律分析
在合格IPO之前,如果多数A类优先股股东(投资人)同意出售或清算公司,剩余的A类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应该同意此交易,并以同样的价格和条件出售他们的股份。受让方是领售交易的对手方,即示范条款的“第三人”、股权并购方。
并购大队
202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