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面对公证债权文书提出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全面审查以判断是否存在错误|判例27/100篇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提出不予执行进行抗辩的,法院应当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是否确有错误进行审查,该审查范围应当包括出具该公证债权文书的程序和文书实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保全与执行
2017/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