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债券民工在路上
来源:债券民工(ID:bondworker)
2022年开始了,也就意味着2021年的年报审计工作也就开始了。 根据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年度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公告中期报告”。也就是说,债券发行人最晚应该在每年的4月30日和8月31日分别提交披露公司的年报和半年报。
每年年报的质量对于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来说至关重要,能够直接影响公司在市场上的认可度。在中介机构违规就会被处罚的严监管时代,选择一个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显得异常重要。网上随手一搜,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随处可见。
这是今天一天上市公司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部分公告:
这是债券发行人近期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部分公告: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了与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四部委于联合制定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切实强调要做好2021年年报工作。针对2021年年报的《通知》印发的时间很早,充分体现了四部委对于2021年年报工作的重视程度。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及时了解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最新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的主要渠道,是维护信用资本市场秩序的重要工具。从目前的披露信息来看,证监会、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对定期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的要求在提高,这也是维护资本市场的必要手段。一年一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又要开始了。今年的信息披露监管,可能会真的不一样。如果年报未能按时披露,可能还会有更多的信息披露监管处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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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又到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高峰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