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问西东
来源:ABS视界(ID:ABS-ABN)
示例
需经宣布生效的加速清偿事件: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内连续5个工作日基础资产不良率超过6%。
循环期: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N个月届满之日所在月的基准日或加速清偿事件发生之日(以孰早届至者为准)的期间,该期间内,专项计划将循环购买原始权益人符合合格标准的花呗授信付款资产(不含专项计划设立日当日、专项计划设立日起第N个月届满之日所在月的基准日、加速清偿事件发生之日)。
压力测试: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为 24 个月、资产支持证券各档收益率上浮50BP、资产池基础资产在5倍不良率(基准参数:0.48%)、资金利用率 85%情况下进行压力测试。现金流覆盖倍数=112.62%。
假设
某消费金融ABS产品,资产池规模6亿元,平均年化收益率13%,历史平均不良率2%(假设不良资产均无法收回)。资产期限6个月,每月回款比较平均,资产池每月回款1亿,每月回款16.67%。专项计划设置循环购买结构,循环期12个月,摊还期6个月,按日循环购买。分层结构上,优先级5.10亿元,占比85%,预期发行利率为6%,次优先级0.30亿元,占比5%,预期发行利率6.50%,循环期按季付息,摊还期按月过手还本付息;次级0.60亿,占比10%,优先级本息偿付完毕后享有剩余收益。为了简化计算,税费假设为0。
如果购买的资产质量稳定,资产不良率始终保持在2%的水平时,每1亿元的本金回款同时有650万的利息回款,不良金额只有200万,资产池的收益可以覆盖资产池的损失和证券端的利息支出。由于循环期资产池的本息回收款都可以用于循环购买,随着循环购买的进行资产池规模会有一定的增长,最终不仅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可以获得偿付,次级证券还能获得一定的超额收益。
如果入池资产质量发生恶化,不良率超过历史水平,达到6%时,资产池产生的收益无法覆盖资产池损失和证券端的利息。如果我们依然执着地买买买,直至循环期结束,这个过程中损失金额将被不断放大,也就是“越买越亏”,资产池的规模不断缩小,最终专项计划不仅次级证券全部损失,而且可能侵蚀到次优先级证券甚至优先级证券的本金。
如果设置资产池累计不良率达到6%就触发加速清偿,停止循环购买及时止损,最终优先级证券的本息能够完全得到兑付。
结论
通过上述案例,需要看出加速清偿&循环购买&压力测试中的逻辑关系:
1、加速清偿事件的触发会导致循环购买期提前结束。
2、压力测试参数设置方面,压力测试中的不良率参数≥加速清偿事件中的不良率触发阈值,且在该压力参数下,现金流仍然能够覆盖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否则将会发生上述案例中“越买越亏”的情况。
这么看来,示例中的参数设置是不是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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