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不良资产投资观察
5月28日晚间,浦发银行发布公告,董事会经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该行出资100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内人士表示,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体系的资金量最大,要想推动市场化债转股进一步增量扩面,必须发挥银行的投融资能力。
截至目前,建、农、工、中、交五大行于2017年依次获批成立全资子公司AIC开展债转股业务,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安银行和兴业银行、地方性银行广州农商行也在去年公告拟成立金融AIC,但目前尚未披露进展。其中平安银行为合资,广州农商行作为唯一一个地方性银行,也称将出资50亿元(持股比例不低于35%)合资设立金融AIC。
整体上看,相较于四大AMC(如可以做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等业务以及可以向央行申请再贷款等),AIC的业务范围会更窄。根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从资产负债的角度来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基本分为两个方向,即资产端的债转股项目落地以及负债端的对外融资情况(具体如下图)。可以看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资产端除债转股相关业务外,还可以做同业业务、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等,而其负债端业务基本上概括了除存款以外的所有。
虽然当前AIC主要是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尚无法直接收购企业债权,但是考虑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行私募资管产品等,我们相信对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企业债券政策放开的趋势也是不会变的,而届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也将会承载着类银行的功能,并真正迎来发展的高潮。
需要说明得是,这里的债权不仅仅局限于信贷,还包括应收账款、租赁、质押等各类债权债务项目。
政策方面,AIC今年来持续获得支持。2月以来,银保监会陆续批复五大行债转股子公司可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5月初,银保监会再度明确允许AIC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并鼓励私募资管产品投资债转股。
仅以5家已成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为例,由于均成立于2017年底,这意味着2018年是它们第一个完整经营的年份。
不过当我们分析2018年整体数据时会发现,各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规模均飞速扩张,工银金融资产投资、建信金融资产投资、农银金融资产投资和交银金融资产投资的总资产规模分别扩张至430.25亿元、327.60亿元、334.50亿元和203.70亿元,资产负债率也由2017年底的0附近快速升至50%以上,并且创造了不菲的盈利水平。
通过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管理办法,让全国性银行有钱去设立一个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去置换实体经济的债务,这样不仅降低了实体经济的债务,也相当于给了实体经济一笔股权资金,让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共存亡,也不会存在传统的抽贷等问题,应该说监管部门的想法其实是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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