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借新还旧”的进度能赶上融资平台死亡的速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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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22:56 1678 0 0
毕竟,地方政府“借新还旧”的进度要与融资平台消亡的速度匹配,否则会危及中央政府的信用体系,带来系统性的冲击。

作者:susu

来源:评级的艺术(ID:Rating-Uto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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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爸的爱:地方债可“借新债、还旧债”》声称发现了重大政策变动及风险点:财政部首度正面明确:地方债可以“借新债、还旧债”。换言之,地方政府只要还上利息,本金可以借新还旧滚动。

其实这是误读,政策一直是连续的,并没有出现大的变动。43号文以来,中央政策是允许地方政府“借新还旧”的。国发43号文里规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可用于“适度归还存量债务”;而后续债务预算管理办法里也允许债券本金通过发行新债偿还(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发行债券偿还到期债务本金计划,由省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本级和各市县实际需求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因此,是否“借新债、还旧债”由各发债区域根据自身财力及债务情况而定,中央政策并未禁止。

“借新还旧”是资本市场主体降低资金成本、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扩大经营和实现流动性管理的正常手段,其本身并不必然带来风险。与完全没有实体支撑的金融体系空转的“旁氏骗局”不同,“借新还旧”只是一种融资管理手段,是否带来风险主要取决于主体的偿债能力。资本市场上恰恰是信用资质比较优质的主体,能获得投资人的认可,才能实现稳定持续地“借新还旧”。这就是为什么高速公路企业、基础设施融资建设企业多次被曝“借新还旧”,但仍得到资本市场青睐的原因。

“借新还旧”是地方政府以时间换空间、平滑债务期限结构,实现渐进式去杠杆的有力举措。以政府低利率的债务替换融资平台高利率的债务,有助于有效降低融资平台的资金成本,缓解融资平台大量隐形债务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要我说,就是因为中央政府之前该开门不开门,导致像融资平台之类的类政府融资不断涌现。一方面抬升了资金成本,更重要的是积累了系统性风险。

在地方政府融资“堵偏门、开正门”的政策要求下,融资平台面临的政策环境将进一步收紧。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既然是以时间换空间,政策还是会留给融资平台转型的足够时间,不大可能会全面切断融资平台的资金链,任凭其违约。毕竟,地方政府“借新还旧”的进度要与融资平台消亡的速度匹配,否则会危及中央政府的信用体系,带来系统性的冲击。从整个意义上来说,随着地方政府债务举借的透明度、规范化和市场化程度显著提升,系统性风险明显缓释。但经济下行叠加去杠杆,违约企业增加也将成为常态。闭着眼睛靠吃政策红利投资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问题就变成,如果真的进入到了排队违约的时期,谁会排在第一梯队,谁又会坚持到周期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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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政府“借新还旧”的进度能赶上融资平台死亡的速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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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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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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