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债券民工在路上
来源:债券民工(ID:zhaiquanmg)
2020年以来,随着信用债券市场波动的加大,交易商协会在信用债券市场上出现的频率很高,成为出镜频率很高的债券监管机构。2021年1月29日,交易商协会对信用债券市场出台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债务融资工具可注册环节取消评级报告要求!!!当然,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环节,仍然要披露评级报告。这对于债务融资工具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变化!
按照交易商协会之前的监管政策,公开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环节需要提交评级报告作为申报材料。此次新规出台之后,可以将债务融资工具企业评级选择权交予市场决定。
补充通知的出台,直接目的是为了降低债务融资工具产品对于外部信用评级依赖。从信用债券市场的实践来看,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债券评级市场存在着一些“重市场份额、轻评级质量”问题,交易商协会也对部分评级机构进行了自律处分。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信用债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来说,是不利的。
此次交易商协会通过补充通知对于债务融资工具申报进行了重大变革,对于信用债券市场和评级市场的影响深远。在债券市场大一统的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很有可能发也对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进行类似的改革,这样信用债券市场真的是会迎来更加深远的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说,补充通知对于信用评级市场也是一个促进,可以推动评级市场更加规范、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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