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鲸哥
来源:北京法拍房资讯(ID:gh_790702b54b93)
01
郑州的杜先生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以220余万元的价格拍得一套精装房,然而原本该高兴去收房的杜先生看着眼前的一切却高兴不起来。
5月14日,杜先生从法院拍得了一处法拍房,第二天过去看房的时候,发现这套房子的家具齐全,基本可以满足直接拎包入住的。
但是等到杜先生办完房产证后,拿到房子钥匙的时候,原来好好的一套精装房,却被破坏得千疮百孔,直接成了一套“毛坯房”。
和之前到现场看到的差别简直差太多了,不仅房屋里的家具被搬空了,而且地上到处是垃圾,墙面有几处破损,厨房里的油烟机和燃气灶没了,连卫生间的马桶都给拆走了。
杜先生表示,他们为了获得这套法拍房,前前后后共投入了220余万元,好好的一套精装房,如今惨变“毛坯房”,到底是谁干的?事后杜先生向执行法院求证,没想到法院的工作人员却给了这样一个说法:
杜先生称,法院工作人员说现在只是墙没有拆,他们就是只管给拿钥匙,别的事情不管。
杜先生妻子表示,因相信法院公示信息的真实性,所以就拍下了这套房子,没想到房子拿到手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对此,杜先生妻子怀疑法院进行虚假信息宣传。
在司法平台上公示的是精装房,公布的照片也显示带有家具家电、以及地板等相应设施。为什么在杜先生拍卖成交之后,拿到钥匙之前,房屋的设施被拆除的干干净净?执行法院在这个过程中起到怎样的监管作用?
想要回答这些问题,不如我们仔细看看本次案件中房源的法院公告。
上图是法院公告竞买须知的前几条,我们详细看其中的第三条,公告明确表示了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等不做担保。
通俗地来说,法院的意思就是,“我只负责拍卖,房子有什么问题你要自己看清楚,住进去是啥样就是啥样,出了问题自己负责,考虑不好就别拍,概不退货。”
新闻里提到的“对此,杜先生妻子怀疑法院进行虚假信息宣传”,这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法院本身把风险已经如实告知,出了问题应该自己承担。这个责任不会因为一句“因相信法院公示信息的真实性,所以就拍下了这套房子”而改变。
02
一般情况下,法拍房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并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若评估报告对房屋质量信息披露不详细,竞买人很难全面了解房产的实际情况。
法拍房利弊共存,不管是买来刚需自住,还是买来升值投资,在购买法拍房前需要做个全面的尽调工作,大家一定要重视。
鲸拍房提醒大家:如果标的房产现状存在隐藏瑕疵、缺陷和损毁,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所以大家在拍卖前还是要去现场勘察的,如果时间不方便完全可以交由专业的辅拍机构实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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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220多万拍下法拍房,到手精装变毛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