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VS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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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11:26 2352 0 0
“股市白酒、债市城投”背后的“信仰”

作者:susu

来源:评级的艺术(ID:Rating-Utopia)

为什么会把这俩放在一起?不是因为茅台给城投兜底了。而是因为不少分析认为,“股市白酒、债市城投”,背后都是“信仰”。二者的投资逻辑,都是技术派让位、信仰派当道。

冯柳曾把白酒股分为三类:不作死也会死的;不作死就不会死的;作死也不会死,但不作死会把别人作死的。茅台显然属于第三类,今年以来,即使各种妖操作为区域兜底,但国酒还是发出来国债的利率。这不是信仰是什么? 

同样的信仰也存在于城投投资中。即使城投资产是虚的、债务是刚的,即使城投盈利是可忽略不计的、现金流是忽隐忽现的,即使城投结借新还旧压力激增、债务风险凸显,市场还是在担忧中拥抱城投。为什么?还不是信仰! 

这种“信仰说”成立吗? 

熟悉博主的读者肯定会说:不对。这所谓的“信仰”背后,都有扎实的逻辑支撑。城投背后,是特定时期,我国“中央—地方”、“政府—企业”关系的产物;白酒背后,是根植于人性的社交型消费需求。

分析企业,首要一点是理解其商业模式。也就是说,要回答:企业生产什么产品、提供什么服务? 

城投提供的是政府职能的延伸。以土地整理为例,张五常在《中国的经济制度》里提到,地方政府的竞争是中国经济奇迹的微观基础,而提供配套建设为条件的“负地租”,则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筹码。这些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者,正是以城投为主的政府相关机构。可以说,正是城投的不盈利,才外溢出地方的经济奇迹。 

白酒是社交型消费的代表。可以简单把消费分为:生存型消费、社交型消费、炫耀型消费。基本的衣食住行属于第一类;带着大logo的奢侈品,属于第三类;白酒属于第二类,但部分高端酒,尤其是茅台,兼具二三类的属性。 

不妨想象一下,如果你是配酒师,会给如下食物配什么酒: 

食物一:牛排 

食物二:烤串 

食物三:国宴 

如果你说,哪有那么多讲究,谁规定一定要红酒配牛排、啤酒配烤串、茅台配国宴?那好,让我们来感受下混搭的乐趣: 

场景一:远道而来的大款兄弟,电话要好好请你搓一顿,带了茅台。你穿上自己最贵的西服套装,精心收拾了一下……结果……兄弟说,来,就去我们以前老去的路边烧烤店,俩人蹲马路边边喝茅台边撸串……吃瓜群众会不会怀疑这是假酒? 

场景二:烛光晚餐,在浪漫氛围的烘托下,身着礼服的女主美丽的面容更显娇羞迷人,男主咽下口中澳洲进口的牛排,慢慢拿起手中的可乐,说,来,走一个。吃瓜群众会不会怀疑,这人脑子缺根筋? 

特定的饮食和酒,对应的消费场景已经深入人心,某种意义上已然成为社交类型的表征。 

所以,这里面哪是什么信仰,一个背后是“关系”,一个背后是人的“社会属性”。 

那什么因素会破坏这种“信仰”? 

对城投的破坏力主要源于“关系”的调整。所以博主一直说要密切关注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中央—地方”、“政府—企业”关系的调整。 

对白酒的破坏力源于人“自然属性”作用凸显。消费类需求最大的风险在于安全。一旦产品危害健康,人的自然属性就凸显出来,命都快没了,就没必要社交,更没必要“摆谱”了。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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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白酒VS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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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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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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