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沧海
来源:ABS视界
CMBS产品的增信措施方面设置非常全面,尤其是在外部增信措施,涵盖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应收债权质押、连带责任保证/差额补足和流动性安排等多种方式。通过CMBS增信措施可以透视了解整个证券化项目的增信体系,是掌握证券化增信体系的重要途径
三、增信措施触发顺序
在CMBS项目的增信措施中,通常情况下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并存,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CMBS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融资,抵押物被处置是各方尤其是融资人所不愿意出现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物的担保和人担保并存的情况下,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所以,在相关交易文件中必须明确约定保证担保先于抵押担保实现债权,避免没有约定而必须先行启动物保的后果。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ABS视界”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CMBS增信措施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