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信托非标转标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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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 17:45 3396 0 0
2020年5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限制了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实收信托资产的50%)、对非标债权集中度提出了不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等等。

作者:西政财富

来源:西政财富

目录

一、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模式(一)

(一)基本交易架构及操作流程 
(二)融资要素

二、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模式(二)

(一)基本交易架构及操作流程 
(二)融资要素

三、财产权信托产品融资模式

(一)基本交易架构及操作流程 
(二)融资要素

笔者按:

2020年5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限制了投资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实收信托资产的50%)、对非标债权集中度提出了不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等等。信托机构忙着“非标转标”,券商作为标准化产品的协发机构亦乐此不疲。对于存量资产信托项目,目前市场上主推以集合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的非标转标资产证券化产品;对于新增资产的非标转标,则改变资产投放模式以降低流转难度。以下以保理公司参与信托机构非标转标业务为例予以说明。

一、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模式(一)

(一)基本交易架构及操作流程

1.信托机构与融资人签署《信托贷款合同》,融资人根据信托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信托机构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融资人发放信托贷款;

2.信托机构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形成特定转让,保理公司作为受让人;

3.融资人按照合同约定向监管账户还本付息,再由监管账户向保理公司划转资金及支付;

4.本交易模式有利于信托机构出表,降低融资成本。

(二)融资要素

二、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模式(二)

(一)基本交易架构及操作流程

1.资金信托委托人以信托项下资金向借款人发起多笔债权资产,信托机构按照ABS入池标准筛选特定的符合要求的资金信托;

2.信托机构作为受让人对筛选的资金信托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其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主动控制管理的单一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信托机构与专项资管计划管理人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将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并设立ABS;

4.底层贷款本息支付至资金信托专户,受托人将信托专户现金流作为信托利益分配至专项计划账户。

(二)融资要素

三、财产权信托产品融资模式

(一)基本交易架构及操作流程

1.集合资金信托的委托人以集合资金项下资金向借款人发放多笔债权资产,信托机构按照ABS入池标准筛选特定集合资金信托。信托机构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将筛选出的集合资金信托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给保理公司。

2.保理公司将受让的债权资产作为委托资产,委托信托机构设立财产权信托,保理公司持有该财产权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向原债权项下债务人及相关担保方发出《债权转让通知》,通知将还款账户由原来的信托账户变更为新设立的财产权信托专户。

3.保理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设立专项计划,并以财产权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4.底层债权资产本息偿付至财产权信托的信托专户,信托机构将专户现金流分配至专项计划账户。

(二)融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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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202010:信托非标转标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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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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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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