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裕道人
来源:资管裕道人(ID:lwwjy1991)
最近,由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的出台在资管圈引发了不小的热议和轰动。
《通知》就探索多种模式处置信托业风险资产,构建信托业风险资产处置市场化机制,规范信托业风险资产转让业务和压实各方工作责任这四方面进了展开和描述。
按照业内人士有关说法,早在《通知》之前,就已经有AMC与信托公司就不良风险资产处置开展了相关类型的合作,不过由于没有明确的模式和规定,导致存在诸多乱象。
对于部分信托公司而言,这是一场事关自身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硬仗;对于信托投资人,尤其是那些目前项目处于逾期、爆雷状态的投资人而言,《通知》或许会加快相应项目的风险处置和资金回笼,让投资者早点结束漫长的等待;对于监管而言,化解行业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一直都是重中之重。
毫无疑问,信托公司风险资产的处置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是一场非常痛苦,涉及到剧烈利益调整的过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2020年一季度,中国信托业协会2020公布了信托业风险数据:信托资产风险利率3.02%,较同期提升了0.35个百分点;风险项目个数为1626个,环比增加79个;信托风险资产规模为6431.03亿元,环比增加660.56元,增幅为11.45%,自辞职以后协会就再也没有公布过相关数据。
从几家高风险信托公司的现状,同样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
以安信信托为例,在安信信托公布的2020年报当中,数据显示其风险资产项目有201个,风险资产的规模高达1500多亿元。按照安信信托官方的说法,过去一年在在重组工作组领导下加快了相关风险资产处置情况,但是从实际数据来看,情况应该说非常不乐观。
而四川信托再被开具天价罚单之后,200多亿的TOT资产目前仍然是一团乱麻,而相关资产的风险处置也着实牵动了8000名投资人的心。最新消息显示,审计、律所在管控组的安排下已经进驻四川信托,届时将为市场揭开四川信托不为大众所知的一面。
综上所述,《通知》的出台可谓是顺理成章。但其实《通知》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或者已经不是新闻的新闻。其实早在去年6月,银监会就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而这一次文件不过是将之前的政策精神具体化。
最近几年,监管乃至更高层面一直在处理几个几家风险bank,大概处理差不多了之后,就要开始着手处理其他金融行业,毕竟银行是整个金融体系的根基和根本。这一次《通知》出台的背景,是高到不宜公布的风险。
一言以蔽之,监管都看不下去了。
二.《通知》的四块内容
《通知》总共规定了4块内容,其目的是为了推进信托业风险资产化解,促进行业的转型发展。所以这次文件下发对象为各辖区内的信托公司,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保基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 AMC等专业合作处置公司的机构。
探索多种模式处置信托业风险资产
3.委托专业机构处置资产;4.信保基金反委托收购;5.其他合作模式
构建行业风险资产处置市场化机制:
3. 明确损失分担机制;4. 增强损失抵补能力。
规范性风险资产转让业务
1.明确标的资产范围;2.切实化解行业风险;
5.发挥登记平台作用;6.加强授信集中度管理。
1.压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2.落实其他主体协同责任;3.强化各级监管责任。
以上是对通知大概框架的一个回顾和梳理。但是其中所蕴含的内容信息是非常丰富的,既有针对如何处置信托业资产方式的多种模式,又有风险资产处置的市场化机制,包括市场化竞争机制,损失的分担机制和补偿机制。
在信托业资产转让的诸多规范中,各个关键流程的合规问题以及风险管理,都有做出相应的规定。最后是关于各方的工作责任。信托公司,AMC以及监管部门。
此次《通知》出来的及时,真实反映并且回应了目前市场的诉求和整个行业的现状。
三.行业实践
作为市场化运营的AMC机构,对于风险资产处置一直拥有良好的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很多机构目前表示,正在研究信托业的不良资产处置问题。对于很多陷入流动性的项目,在底层资产相对优良以及标的金融较大的时候,信托公司也往往会主动参与,从而掌握主动权。
比较典型的案例是重庆信托联合世贸旗下公司在处置相关地产的不良项目,此外包括华能信托,陕国投等行业排头兵以股权投资形式或者是LP等方式参股地方AMC。一方面是能与相应机构形成协同作用,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借助外力为自身培养不良资产处置人才,后者是信托公司进军不良资产处置的头等大事。
综上来看,《通知》总体要求就是通过各种形式使信托不良资产处置更加高效、更加专业和及时,其目的是提升处置效率,化解行业风险,守住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如何理解市场化?
在资产估值的管理上,要求遵循相应的规则;此外在处置信托业风险资产中,要求引入多元化市场主体,其目的就是最大化发现资产价值,引入各类主体最大化资产的转让价值。
在损失分担方面,这一次《通知》的的要求非常值得一提,那就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前一句话都很熟悉,而后面一句话“卖者失责,依责赔偿”,相信很多人还不太知晓。
当项目出现风险之后,要按照相应的原则确定风险承担的主体以及损失认定和划分工作。同时要区分由自身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应该由投资者承担的投资损失,这部分就是所谓的市场化承担机制;该由投资人承担风险的,买者自负;但是如果卖家没有尽责甚至失责,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牢记这一段话,可能对于接下来几家信托公司包括各类私募暴雷项目相关的处置,也许会树立一个原则性的框架。
写在最后
《通知》的出台,对于当下几千亿的风险资产处置是有推动作用的。尤其是几家高风险信托公司,或许会有一个更加完善更加有利于投资人的风险解决方案。
不过实话实说,有些事情不宜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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