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严继光韦薇旎
来源:湘江金融圈
编者按:本栏目由湘江金融圈与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邀请湖南知名金融律师严继光(江湖人称“严嗲”)主理,用社会热点、常见案例及生动故事,揭示普通家庭常见的财产风险。用朴实语言融入专业知识,用浅显易懂的道理剖析复杂法律关系,以期帮助更多的家庭实现财富有效管理与无缝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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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严嗲。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契税的变与不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其中“房价要涨,契税要涨,买房要趁早”的消息在朋友圈广泛流传,引起了不少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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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买房要多掏钱吗?”
其实这是错误的导向!
1、我国契税税率一直都是3-5%
通过对比《契税暂行条例》与《契税法》,你会发现,其实我国契税一直以来适用的税率都是3—5%。契税立法后,并没有调整法定税率的幅度。
2、税收优惠税率为1%、1.5%,并没有取消,长沙二套房为4% 中介所说的1%、1.5%,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而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施行,至今没有失效,也没有作废、取消。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此外,长沙为落实“房住不炒”总体提要求,2019年出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第二套住房交易环节契税政策的通知》长财税[2019]2号,自2019年4月22日起,在长沙市范围内停止执行对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即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
以长沙为例,现行的契税税率为:
可以说,“契税”立法之后,并没有对现在适用的政策进行较大的改变。反而将《契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与契税有关的法律法律及税收政策进行了融合调整,更加适用社会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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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相比于《契税暂行条例》,我们还应该关注了解哪些重点?
1、将契税的征税范围进行扩大。如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也适用契税法,这实际上将《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土地、房屋作价出资及租赁使用土地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322号)吸收整合。
2、明确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增加了可以免征或减征契税的房屋。如对于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4、增加了退税的规定。产权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可以申请退税。
5、增加了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充分体现税收监管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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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大部分家庭的主要财产,如何低风险、低成本的进行房产转让、房产传承也是众多家庭关注的问题,之前也有跟大家聊过买卖、赠与、继承三种房产传承方式的税负对比,可是发现没有一种方案是完美的。
对于房产较多的家庭,持续关注房产取得、持有、在转让的税费成本上升趋势、房产流动性较差、多地开始出台限购政策等因素,在房地产税和遗产税出台之前,应该综合考虑资产形态的多元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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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严嗲说财富:契税立法,今后买房要多掏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