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经济怎么搞,中央发话了!

来源:不良资产头条 作者:愿逍遥
2018-08-01 15:27 2171 0 0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为下半年的经济工作定下基调。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为下半年的经济工作定下基调。其中包括对上半年经济状况的点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实施方向和金融杠杆、房地产市场问题等重要内容。现在来划一下重点。

对上半年经济状况的点评

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要抓住主要矛盾,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加以解决。下半年,要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繁重。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精准施策,扎实细致工作。

解读:外部形势不确定性增加了国内经济波动风险,保持经济形势和社会稳定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前提。保持经济形势稳定,需要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适时做政策上的微调预调。严厉的地产调控会继续坚持,同时加快建立稳定市场的长效机制。重视国企改革、科技创新体制、引进外资等重点领域改革。

对下半年工作主要提出六项要求

1、做好六个“稳”

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提高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财政政策要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要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解读:考虑贸易冲突的不确定性,下半年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将加大,下半年突出稳字将成为主旋律。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基调依然维持不变,并且在提到货币政策时,重申“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这相对于前两周的国常会(总理主持),政策信号明显更紧。

国常会上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保持适度的社会融资规模和流动性合理充裕,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

政治局会议没有提“更积极”的说法,也没有提到“松紧适度”的说法,而是重申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相对而言,这显然是更紧的货币和财政政策信号。

有专家分析,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不意味着要扩大支出规模和提升中央政府杠杆率,更多的是通过减税以及在执行层面加快支出节奏来实现,更侧重于结构性调节来确保流动性能真正进入实体经济并起到扶持中小企业和鼓励产业升级的效果。

 2、请补短板要扩大基建

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增强创新力、发展新动能,打通去产能的制度梗阻,降低企业成本。要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

解读:基建投资增速下半年有望显著反弹。除了房地产,其他扩大内需的方式可能都要用上。高铁、高速、乡村振兴等相关的基建方向有望显著发力,未来一段时间中西部基建投资增速有望显著反弹。

3、去杠杆要注意节奏

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出台时机。要通过机制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

解读:去杠杆大方向不变,但一方面把握节奏,另一方面并非一刀切关闭实体融资通道,今年以来信用偏紧环境需要改善。会议提出防范金融风险要与服务实体经济结合,充分体现其稳定表内融资及企业直接融资,以对冲社融及表外下行压力、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融资需求的政策意图。

4、推进改革与开放

推进改革开放,继续研究推出一批管用见效的重大改革举措。要落实扩大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的重大举措,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纵深发展,精心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解读:金融服务业开放、制造业对外开放、自由贸易港的探索发展以及区域经济政策开放等领域开放概率较高。贸易摩擦有望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叠加上改革开放40周年因素影响,超预期的改革开放有望强化资本流入中国的趋势。

5、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解读:首次提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少了以前的“过快”二字,这表明高层对房地产态度的根本性转变。不准涨的意思,就是只有横盘和跌,考虑到炒房的各种机会成本,如果房价不再上涨,那么必然掉头向下,至于向下的幅度,也受到流动性冻结的影响。此外,房产税出台时间可能早于市场预期。

6、稳定就业

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把稳定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工资、教育、社保等基本民生支出,强化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做实做细做深社会稳定工作。

【又讯】

无独有偶,几乎同时,深圳发布楼市调控升级新规。

主要有以下内容:

1.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2.关于限售的规定: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

3.规范离婚买房的行为,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毫无疑问,这对房市的流动性将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有上海、长沙、杭州、西安等城市。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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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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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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