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良侠客行
阳光下没有新鲜事,无非重复着:见财起意、朋友往往是最危险的敌人的故事。
2022年世间不太平,疫情、战争、酷暑大旱;经济通胀、行业爆雷、企业倒闭、员工失业;此起彼伏;普华永道《2022年中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改革与发展白皮书》指出:我国不良资产行业正从资产“不良”转至行业“不良”,地产、城投、中小金融机构、信托行业以及非金融企业等各行各业的不良资产层出不穷,此时正是投资逆周期不良资产的好时机。
数万亿的不良资产是座金矿,已成市场共识;掘金不良,各类主体纷纷涌入,并借助律师、评估等专业机构,共同构建生态圈与上下游形成成熟市场;并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在不良资产投资中获取收益;化腐朽为神奇,为社会经济发展清除障碍,轻装快速发展,提供专业服务。
律师是不良资产行业中重要的参与者,律师的法律服务贯穿于整个经济活动的始末;律师的工作就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维护委托人的权利,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实现委托人的诉求,并使委托人的权利得到公平公正的保护;维护正义是律师的重要职责,律师就是委托人的保护人;律师的立业之本就是专业与诚信。
疫情后时代,现代经济社会不良资产以及各类纠纷诉讼案陡增;当你维权时,选择律所是你面临的首要事情;当你委托的律所,利用专业优势,唯利是图,突破底线,对委托人进行极端施压,反噬,侵吞委托人资产;当救助者变成施暴者,当守护者变成侵害者;将颠覆你的“三观”,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
如何避开委托律师代理的陷阱?且看惠诚律所见财起意、反噬委托人的案例,举一反三,深度思考,我们将从中汲取教训,减少干扰,净化环境,更好的开展不良资产投资业务。
委托律师有风险,调查律所很重要。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剖析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惠诚律所”)见财起意,凭借专业机构的优势碾压、反噬委托人;通过貌似合法的手段达到侵呑委托人财产之目的。通过案例分析,揭露无良律所的手法,对陷入困境或纾困不良资产投资人以警示;同时对惠诚律所近期讹诈委托人的案件进行剖析,正义的判决很快就会到来,贪婪与邪恶终究会被唾弃。
从《裁判文书网》公开查阅,上海普陀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沪0107民初25077号。该案为惠诚律所与久玮公司代理合同纠纷案,该案件简要如下:2018年11月13日立案后,转为普通程序;久玮公司提起反诉,2019年5月7日受理反诉,2019年5月30日对本诉、反诉合并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1、惠诚律所的本诉:久玮公司申请上海一中院强制执行亚芯公司,截至2018年7月24日,按照判决累计向久玮公司发还执行款3.2亿元。根据合同约定,上述款项扣除本金1.8773亿元后,久玮公司应按照6%支付惠诚律所律师费853万元。
2、久玮公司的反诉:委托惠诚律所申请强制执行亚芯公司,收到执行款3.29亿元;但亚芯公司申请再审,最高院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2018)最高法民再455号民事判决,改变原生效判决,执行回转金额为9751万,根据合同约定,久玮公司应支付律师费金额为原执行到位金额3.29亿元扣除执行回转金额9751万,依照合同计算后取整为267万元。
3、法院判决:久玮投资支付惠诚律师费人民币267万。
律所状告委托人,胜诉。然而,标的从853万元降至267万,差额586万;执行回转后律所按合同约定本就应获得267万,为何要提出853万的诉讼标的呢?诉讼就是律所的饭碗吧。
《裁判文书网》公开查阅,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普民一(民)初字第2573号。该案为惠诚律所拒付本所律师提成费案,该案件简要如下:原告冯晶与被告惠诚律所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审理中,被告惠诚律所反诉;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2、被告惠诚律所辩称:该代理费80万元系另一起拆迁案件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至于被告负责人李夙在司法局提及已收到律师代理费80万元,属记忆偏差。
3、法院调查:认定上述提及的80万律师费与本案有关;关于提成比例,原告主张80%,被告认可70%,在原告未能进一步提供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认定为70%,故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律师提成费56万元。
惠诚律所拒付本所律师报酬,反诉,败诉!律所主任患“记忆偏差”症:律师费是否收取,提成是七成还是八成?不利的事实就发生“记忆偏差”。
惠诚律所负责人李夙常称其丈夫在法院工作,有司法资源。大宇公司与强劲的债权纠纷案,已取得《民事调解书》及《和解协议》,且轮候查封了房产。为尽快回款于2020年12月委托惠诚律所代理执行,李夙认为:“本案为第8-9轮候查封的一般债权,回收额基本为零,除非有新的财产线索”;同时宣称:“合同只是个程序,若有异议可以随时调整。”基于对惠诚律所负责人李夙的信任,在惠诚律所提供的格式《代理合同》上签字盖章。
2、强劲大厦债权债务及分配方案
经法院协调,中金公司让步,达成抵押优先权与一般债权均按强劲大厦的评估值以物抵债、本金受偿的方案;从而获得法院、抵押优先权、一般债权人、债务人与担保人多方的认可,并保障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充分体现了法院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与执法原则及中金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
4、大宇公司以物抵债、本金受偿,是被动等待法院裁定的结果
显然,大宇公司获得的受偿是惠诚律所等待法院裁定的结果,惠诚律所作为第8-9轮候查封的代理律师不可能协调中金公司让渡利息,也不可能协调法院对一般债权人的分配方案。
5、获悉受偿方案即与惠诚律所商议补充协议,达成共识,但未签署
《代理合同》中仅约定:本案全风险代理费为回收本金的15%,利息的30%;未对相关事项有明确的界定与约定:如回收的是现金还是资产?代理费与回收金额的挂钩比例等。
获悉受偿分配方案后,意识到已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不严谨不规范,需要补充说明与修正;即与李夙商议;并与主办律师就一般代理、全风险代理两种模式按回收现金与回收资产两种情形按相关标准测算律师代理费。
2020年5月主办律师将测算与商议的结果,拟定了《代理合同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就是明确律师代理费的金额与付款方式;并交李夙审阅获得同意,但未签署。
2020年5月下旬大宇公司与强劲公司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即可办理实物资产移交、占有以及缴税过户登记手续。此后两次司法拍卖,按抵债价格七折(3100万约3.44万/平,)仍流标;现预估按抵债价格五折(2200万约2.5万/平)成交;补缴税款后,预计可回收现金约1500万,约为抵债价格的3.5折。
7、发律师函、露饕餮相
2021年初与李夙商议办理缴纳过户登记手续及补充协时,李夙仍表示:完成缴税过户登记手续是完成代理合同的标志;关于补充协议,大家是朋友,钱不重要,等案子了了再说。
2021年年底,大宇公司仍未能缴纳税款取得房地产权证,也未占有抵债的房产;在大宇公司的要求下,惠诚律所于12月底将以物抵债的8套房产的钥匙移交给大宇公司;其中6套空关,2套出租,租金直接划归物业公司充抵物业费,此时距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已过去1年半了,大宇公司未获得一分钱的收益。
房产移交后,2022年1月12日大宇公司突然收到惠诚律所签发的《催讨律师函》,告之本案律师代理工作已完成,应按已签字盖章生效的《代理合同》的约定:全风险代理回收本金4400万的15%即660万支付律师费。
惠诚律所认为:一已签订《以物抵债协议》且取得8套房产并已办理实物移交手续,现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二以物抵债房产的缴纳税费,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与本所无关;三本所只见签字盖章生效的《委托代理协议》,未见《补充协议》,若有请提供;本所要求支付660万代理律师费。
8、极限施压委托人,诉至法庭,
本案已于2022年8月11日已开庭线上审理;2022年8月15日上海律师协会纪委已受理对惠诚律所的投诉;2022年9月13日将继续开庭审理。我们关注到惠诚律所代理律师是曾受到律协“公开谴责”处罚的王涛。本案仍在进行中,我们将持续关注。
生活中,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社会规范;合同契约无法约定社会的全部活动,与道德规范、公序良俗,共同作用保障社会的稳定运行。
生活中,我们需要朋友圈,朋友间可互助前行,通过剖析惠诚律所反噬委托人的案例,提示我们在不良资产投资中,前期尽职调查很重要,调查可发现问题,避开陷阱,风险的事前控制远超过事后的补救;委托律师需谨慎,签订合同要仔细,重要事项需明确,以防疏忽惹诉讼。
我们坚信惠诚律所反噬委托人的案件,最终会得到正义的判决,虽然牵扯了较多的精力,也带来了创伤;但尤如征途,祭旗再启航,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我们仍将航行在化解不良资产的商海中,与志同道合者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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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资产管理
律师没有基本道德和职业操守。你就不能和他一起工作
2022-09-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