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培明
来源:大队长金融(ID:captain_financial)
2021年7月9日,紫光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以紫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紫光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又见破产重整,尽管目前仅为债权人对紫光集团提出申请的阶段,北京一中院仍处于审查中,是否裁定受理该等破产重整申请仍留有疑问,但参考北京一中院受理同为AAA信用且同带“名校光环”的北大方正破产重整案的“工作效率”,我们推测紫光集团“靴子落地”的时间并不会太久。
随着方正、海航、华晨、康美等大家耳熟能详的企业纷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债权人不得不开始学习了解 “申报债权”“债权人委员会”“重整计划”“债权清偿率”等等此前并不熟悉的事务,而其中与债权人切身利益最直接相关的就是“重整计划”,债权人往往最为关注自己手上的债权通过“重整计划”还能追回些什么。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破产重整程序和破产重整计划, 我们特在原先整理的自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开披露的69个破产重整案例基础上新增2020年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破产重整计划,希望可以让读者全面了解什么是破产重整程序以及债权人可以从破产重整计划中获得些什么。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大队长金融”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