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阳新芽
在房地产土地收并购中,我们往往会遇到地主方不不是想要直接甩卖土地,而是希望引入合作方联合开发。这个时候,就涉及到,是通过股权转让、还是增资扩股引入合作方。无论是通过股权转让还是增资扩股,这两种方式,一般都能达到合作开发的目的,但是两种模式又有本质差别。
#分析案例:登山哥个人拥有项目公司A100%股份,A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一年后,地块升值,经评估,A公司净资产公允值6000万。现在登山哥缺钱,想让渡50%股权,和长跑哥一起开发该地块。
目前,有两种方案摆在登山哥面前,是增资扩股,还是股权转让?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还是要回到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差异上来。其实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概念上的本质区别
1、资金的受让方不一样
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是直接购买股东手里的股权,受益的是转让股权的股东;一个是把钱投向公司;一个是方便股东套现,一个是让公司获得资金开发项目。
2、注册资本不一样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其实,增资扩股的增资款,在会计处理上一般也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计入注册资本,一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比如说长跑哥溢价增资6000万,获得50%股权,那么其中3000万计入注册资金,3000万成为公司的资本公积。然后资本公积可再转增为注册资本。
3、税费不一样
增资进来的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原股东需要交所得税。
简单来说,就是登山哥3000万转让50%,那么需要交纳20%×(3000万-1500万)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是增资扩股引进6000万,由于这个钱是投资用以发展的资本金,所以并不是登山哥所得,也不是A公司的利润,不需要交所得税。但是,其实,所得税也只是实现了延递,未来套现还得交。
4、计税基础不一样
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发生改变。
简单来说,就是增资之后,如果登山哥将来想转让股权,那么在计算所得税时,还是以3000万作为他当时的投资成本。但是如果你是转让50%股权的方式引入长跑哥,那么未来你再转让剩下的50%,那么你的计税基础就是1500万(因为你取得这个50%股权的原始成本是1500万)。
5、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一样
从法律上来讲,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继承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享受原始股东的权力和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
简单来说,就是,增资相当你是新进来的股东,你能享受通过多大权力,甚至是分红,要大家进行协商约定。而股权转让则是,前股东承担享受和承担的是啥,你能享受和承担的还是啥。
二、合作模式的选择
通过上面的对比,我们大概能发现三点影响模式选择的考量因素。
第一,要发展还是要现钱
登山哥接受股权转让最大的好处,就是立刻能拿到现金。对比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不能马上把手里的股份套现,对于急于想要现金落袋的地主来说,比较难以接受。
但是,对于长跑哥来说,股转资金不能用于项目开发显然是违背初心的。
第二,所得税节点考量
股权收购往往存在高额的股权溢价,这部分的所得税是非常高的。增资扩股的优势就在于,出资阶段没有所得税。其实,增资扩股,并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税,只是延后支付节点,因为项目开发完成后,想要套现的话,这一部分所得税丝毫不会减少。
第三,资金峰值
案例中,如果直接购买登山哥手中50%股权,只需要支付3000万,如果需要增资扩股拿到项目公司50%股权,则需要拿出6000万的现金,对开发商来说,资金峰值的压力还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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