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数
来源:路数(ID:ganbuliangdeCPA)
新力控股集团(02103.HK,下称新力)经历了无比惊险的920暴跌,但显然,麻烦只是刚刚开始。
机构债权人——中银国际杠杆及结构融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对其采取了强制行动。
新力境外全资子公司——力悦香港(Li Yue HK Holdings Limited)已被中银委任的专业机构接管。
香港查册中心资料显示,9月24日,力悦香港的董事变更为自然人周伟成(Chow,Wai Shing Daniel)和法人团体FTI Director Services Limited。▼
接管方接下来的每一步动作,都将关乎新力的未来。例如,它可以将新力质押的财产转让至中银名下,以保障中银的合法权益。
新力在930公告中也指出,债主的行动可能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中银为何委派接管方
新力和中银在2021年2月9日签订过一笔贷款协议。新力尚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共7541万美元。
根据新力半年报和年报中的“只言片语”:贷款协议中明确资金用于一般营运用途。张园林、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力集团有限公司及新鸿有限公司有履约责任。
这也不是新力和中银第一次资金往来。2020年2月12日,双方曾签订过一笔1.4亿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新力在当年的10月偿还结清。
按2020年情况推演,中银2021年的贷款不排除是在今年10月才到期。不过,新力境内两笔总计3874万元的利息逾期,触发中银贷款协议中条款的生效。
至于利息逾期的两笔境内贷款,有一说认为债主是国民信托。金额多少,新力未列明。
中银用实际行动表达了对新力还款能力和兑付前景的忧虑。
被接管的力悦香港持有新力境内运营主体——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51%股权。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剩余的49%股权则由新星电子有限公司(Icons Electronics Limited)持有。▼
新星电子有限公司在9月27日也有董事变更,信息尚未公开。▼
按照新力930公告中所用的“若干境外公司股份遭接管”这一表述,新星电子有限公司的接管方不排除也由中银委派。
换句话说,已被接管和即将被接管的两个境外平台,100%控制着新力在境内的大部分地产项目。中银此举可以确保在后期的债务重组中取得先手。
不过,新力在9月30日公告中认为,境内附属公司仍由现有管理团队控制,并保留现有汇报机制,业务运营不受影响。
2、多米诺骨牌效应
虽然930公告只有约寥寥2200字,但揭示了新力正陷入更大的漩涡之中:大股东股权质押爆仓、股价腰斩、股票不能复牌、付款逾期、存在流动资金问题。
新力试图将锅甩到“宏观经济状况”上。因为这个锅,导致公司发生“不曾预期的流动资金问题”。
但这不能涵盖造成当下局面的全部原因。对自身杠杆化的发展,新力以及更多的地产公司都需要深刻反省。
随着危机发酵,接下来一部分游离于“表外”的隐性债务风险,也会逐渐暴露。
新力接下来要面临的麻烦不小。以力悦香港为例,后面有一堆债主排着队。▼
另外,根据募集说明书,新力目前三笔存续美元债全部由力悦香港提供附加担保。
在一系列事件发生后,这些美元债虽未有实质性违约,但大概率技术性违约。特别是10月18日到期的美元债,新力能否偿还,是个巨大的问号。▼
3、爆仓之后情况不明的2.29%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新力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权目前情况不明。
根据930公告,公司董事长张园林因个人融资爆仓的部分占股4.17%,目前还拥有的无产权负担占股76.73%,相加总计80.9%。▼
而按照招股书和2021中报,张园林及其关联方持股量是83.19%。
83.19%-80.9%=2.29%
这2.29%股份,究竟什么情况?是跟76.73%股份一样没有设立产权负担或者没有被出售,还是已经爆仓?
新力在930公告发布后选择继续停牌,是否和这2.29%股份有关系?
现当下,做好信息的公开透明是题中之义。
4、债务重组之路
缠着危险“炸弹”的新力,又会走向何方?
债务重组,或许是新力的出路。这场硬仗也许要从被接管的两个境外平台开始。
中银委派的接管方来头不小。
FTI Director Services Limited为FTI Consulting的子公司。FTI Consulting是一家从事企业重组、风险管理、法律诉讼的商业咨询机构。
在中国,这家机构去年曾受海通国际委任,对*ST拉夏(603157.SH)旗下一子公司进行接管。
周伟成是该公司企业融资及重组部门的常务董事。根据FTI Consulting官网和星美文化旅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366.HK)一份非执行董事公告交叉验证,周本人擅长对困境企业进行债务重组、财务审核、清算接管等等。
现年46岁的周伟成,有伦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Curt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商业学士学位。
他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持有破产重整专项资格)、澳洲执业会计师、美国特许诈骗审查师、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信息保安及法证公会正式会员等。
新力也在“积极”应对,930公告中称,公司正在和新接管人进行对话,寻求稳定情况,以加快实施各方一致同意且保值的解决方案,会及时披露进展。
不仅如此,新力目前还委任年利达律师事务所(Linklaters LLP)和奥迈企业顾问公司 (Alvarez & Marsal),分别作为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在伦敦法律界享有Magic Circle law之称。奥迈公司则是全球最大的危机处理公司之一,曾经参与过美国雷曼公司的破产清算。
他们将和新力一起,面对到来的债权人们。
哦,对了,新力930英文版公告里用的是Receivers,接管人更严谨些的翻译该是:破产管理接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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