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国企AAA+债券发行人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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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7 14:14 2490 0 0
AAA+家族再添一员

作者:阿邦0504

来源:债市邦(ID:bond_bang)

拿外评AAA容易,拿中债隐含评级AAA难,要拿AAA+的中债隐含评级更是难上加难。

可以这么说,拿到AAA+中债隐含评级的发行人是债市中的佼佼者,是皇冠上的明珠,代表了中国企业的最高信用。

这个含金量可比找个银行包销SCP出个最低票面利率高太多了!对融资成本的下降是起到实打实的作用。

目前市场上外评拿到最高AAA评级的发行人有813家,中债隐含评级拿到最高AAA+的发行人有多少家呢?

答案是只有10家。分别是中国铁路、汇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南方电网、三峡集团、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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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家AAA+的发行人全部是央企,并且都是在关乎国计民生行业的垄断央企,在竞争行业里打拼耕耘的央企还真就进不了AAA+这个门。

那么问题来了,是只有央企才有资格去争取AAA+的中债隐含评级吗?

答案是否定的。

上一个获得中债隐含评级AAA+的企业,是一个民企,它的名字叫华为。

华为不可否认是个非常优秀的企业,但在美国全面压制我国高科技行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其无论是所处的行业还是企业经营情况,与前述10家AAA+央企相比还是要逊色一些。

为何曾经华为能拿到AAA+的中债隐含评级呢?

主要归功于其在境内债券市场的完美首秀。

华为首次发债时间选的恰逢其会,从2019年5月开始,美国对华为的制裁措施全面升级,将华为列入实体名单,限制华为在全球范围内的正常采购和经营。

美国的这些举措引起了我国民众的强烈不满,果粉纷纷抛弃使用多年的苹果手机投入华为的怀抱,而金融民工也通过特别的方式来表达对华为的支持和对美帝的抵触。

2019年10月23日,华为银行间市场首秀,各路金融机构将参与华为中票的投资作为是一个爱国情怀的体现,资金量大的来压个价,资金量小的来凑个倍数。

就这样,众人拾柴火焰高,华为3年期中票的票面利率发在了3.48%,而同一天簿记的中央汇金相同期限的中票票面利率也不过3.24%。

中债隐含评级主要参考的是一级市场投标价格和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华为因为是首次发债,完全没有可参考的二级市场交易,所以一级发行的票面价格成为了确定隐含评级的几乎唯一指标。

凭借这这个优异的首秀表现,华为成为国内首个获得AAA+隐含评级的民营企业。

不过随着市场回归理性,再叠加美国科技封锁的进一步升级,华为也在2020年6月28号掉下了AAA+的神坛,回到了AAA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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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华为首秀近一年的时间,隐含评级AAA+家族大概率又将迎来了新的一员。 

这个新晋AAA+成员不用说大家都知道了,就是刚刚发出3年期3%票面利率公司债的大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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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这次发债的票面利率,不仅要远低于相似期限的中债隐含评级AAA+成员的存续期债券估值,甚至低于同期限的国开债估值,加入AAA+家族已经是妥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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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华为相比,茅台的AAA+基本面基础要更加牢固,毕竟1200亿的准货币资金应着区区185亿元的有息负债;毕竟其生产的茅台酒作为硬通货,在行业内是独一档的存在。

20茅台01估值压力很大,因为只有票面利率这样一个可供参考的硬指标。而

而这个硬指标缺又是不准确的,根据财新报导,此次茅台公司债的主要投资人均为对利率不敏感的银行自营盘。

对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国股大行而言,茅台这类客户的营销是比较被动的,因为它经营太好了,在银行只有负债业务(存款、理财)而没有资产业务(贷款等融资)。

国股大行的优势在于资产业务方面,因为LPR成本较低,可以用一个比较低的价格为客户融出资金,在贷款规模紧张的时候还能化身甲方。

而负债业务方面,国股大行就没什么优势了,因为一般而言,存款利率是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农商行。茅台手握巨额现金,理性的话应该是哪家银行存款利率高,就把存款放在哪家银行。

所以此次茅台发债,国股大行憋了一股劲儿,终于可以在客户面前秀一把肌肉了!

3%的票面在这种氛围下投出来,必然不能代表市场公允价格,那么大家觉得20茅台01的估值应该是在什么区间呢?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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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首家国企AAA+债券发行人诞生

债市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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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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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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