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 娟、祝心怡
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ID:hprclaw)
前言
从2006年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开始至今,监管部门已经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进行多轮、数次优化完善,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多,激励的方式也更加呈现出其灵活性与多元化。通过股权激励,增强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联,激发关键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推动个人绩效和公司绩效的提升,促进公司稳步发展。本期并购重组专栏与大家聊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那些事,欢迎大家共同讨论。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类型
股权激励,是指由于企业获得高管以及核心员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其报酬,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但其特殊性表现在于其支付方式是以公司股票或者基于股票价格的现金支付形式。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管理层或员工收购等。
在我国,应用最广泛的就是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其中: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在未来规定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流通股票的权利,即为权利则也可放弃;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某些特殊限制,只有完成特定目标时才能从中获益。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特殊情况:若是是科创板或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则单独或合计持有科创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三、股权激励的优势
1、有效提升上市公司价值:股权激励作为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方式,对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具有显著作用。根据网络大数据分析显示,通常实施股权激励第一年后,每股收益实现净增长的上市公司比例高达70%以上。
2、吸引并留住激励人才:一方面,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能够发挥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激励人员的忠诚度;另一方面,预留一定股票比例,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吸引人才创造了有利条件。
3、约束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股权激励计划中明确了激励期限内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的考核标准,有效地约束了激励对象的行为。通过建立切实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能够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实现整体战略目标增加推力。
四、股权激励方式如何选择
1、从公司成长性来看:当企业处于快速扩张期,往往需要负债经营。现金流压力较大,股票期权策略往往是公司的首选;但对于成熟型的企业或者是对资金投入量要求不是很高的企业,限制性股票则更能达到激励效果;
2、从公司规模来看:企业规模越小,通常更越倾向于选择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则为更多大规模企业所选择;
3、从公司盈利状况来看:企业盈利状况越好,则选择股票期权的可能性越大;反之,则更多可能会选择限制性股票。
4、从价格角度来看:对于被激励高管而言,限制性股票相较股票期权更便宜;而从股份支付的角度来说,上市公司承担的因授予限制性股票带来的股份支付费用一般高于股票期权,因此在同等条件下,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员工的短期激励性更强。
五、现行有效法律法规
相关股权激励所涉法律法规较多,为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小编律师专门就此进行了法规大数据检索,将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梳理如下:
结 语
股权激励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公司的发展壮大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其最重要目的是留住核心人才,从而使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故,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的制定既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激励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全力投入公司运营,又要保证业绩目标具有客观性,因此企业的管理者应结合自身行业、性质、资金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佳的股权激励方式。
同时,因股权激励计划通常历时较长性,需要我们在设计方案之初就要充分考虑激励权益的动态管理。为了保证激励权益有序地进入与退出,实现权益的合理流转,保障激励对象的收益,需在激励方案中设计好完整的转让及回购条款,约定好相应转让对象资格、转让价格,如此才能保障激励方案在整个激励有效期内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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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并购重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