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30多份公告,写下对安信信托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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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17:41 2291 0 0
连续多日的涨停板让业内为之一惊,而那段时间正是A股剧烈调整时期。

作者:裕道人

来源:资管裕道人(ID:lwwjy1991)

7月24日,在安信信托公布重组公告之后;连续多日的涨停板让业内为之一惊,而那段时间正是A股剧烈调整时期。可见投资者对于安信信托未来的看好。不过好景不长,来自上交所的一份问询函终止了安信信托的上涨。

关注的朋友一定也知道7.24当天,安信信托连续一口气发布了30份公告。光是阅读这些公告,就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加上诸事繁杂,中间仅仅写了一篇声援投资人的文章,就再也没有原创文。

硬着头皮看完公告,才有了今天的文章。来晚一步,还请各位读者朋友见谅。

其实30份公告,内容虽然多,但是总结起来就是向上海砥安募集的90多亿元,合不合规,怎么使用以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等等。笔者将阅读的30份公告进行了一一整理,放在后文。

这里简要说几点:

  1. 关于安信信托,现在也没必要过多分析;如今充实资本金以及解除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信托保障基金公司的有关债务之后,留下来的是一个总资产规模更小和负债较低的安信。破产的命运已经是不太可能,后面的财务结构要看三季度报了;毕竟月底发布的是半年报,出现在砥安来之前;

2. 不错,募集的资金全部用来充实资本金;是安信信托风险事件化解的一部分,但是看不到对于接下来对于投资人的兑付方案或者一点点的说明,这确实是一个遗憾。不过这个需要等全部方案获批之后,才能进一步分析和探讨。毕竟安信还被上交所问询,后面的事情还不甚清楚。

投资人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

3. 关于国之杰,也就是目前的实控人-高天国。他好好的,所以关于胰腺癌晚期的传闻是假的;他本人已经确定发声并对有关部门做过承诺,这个公告里面都有。

鉴于公告内容委实复杂,而且是枯燥无味。所以这里把笔者所阅读的30份公告及内容全部放在最后,以供读者观察(顺序与巨潮资讯披露的有出入,不影响阅读和理解):

附:30多份公告的精简版

公告一重大资产出售公告

这份公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具体罗列了安信信托要将哪些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了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旨在和解与中行的债务问题。

重大资产出售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缓解当前安信信托负债过高以至于资不抵债的一个极端情形,目前虽然重大资产出售公告已经出来了,但是关于资产的本身的估值的合理性与否,还需要等待和观察。

而且很有意思的是,在这份重大资产公告当中中,还有关于实控人的一些情况介绍,有兴趣可以自行查阅。至于安信的财务情况,要等一切落定才能看到。

公告二:未来三年资本管理和使用计划(2021-2023)

列举了未来三年的目标:

1.确保净资本总量满足公司整体战略和各项业务发展需要与监管要求。考虑到公司2020年12月末净资本监管指标已低于中国银保监会要求的最低标准,风险整体化解与业务全面恢复运转仍需一定时间,未来三年公司整体监管指标应保持高于监管最低要求;

2.树立“全面资本管理”理念,加强风险管理,全面提升风险防御意识与风险化解能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业务经营健康稳健发展;

3.建立以内源利润留存和外源募资相结合的净资本补充结构,并在监管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适时探讨并启动其他资本补充渠道;

4.通过抓住资本市场和资本扩充的机遇,尽快化解兑付风险,全面恢复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运营,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维护“安信信托”的品牌价值。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在偿还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部分借款后,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资本金的提升一方面可以确保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以满足抵御各项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支持公司持续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事前、事中、事后环节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建设,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公告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该公告并没有一些具体的消息,更多的是一个规划性的文件;既安信的在未来三年实现盈利情况下,会如何进行一个利润分配的问题。

公告四/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鉴证报告

这两份报告讲的是一个事情,也就是上一次安信信托增资的情况,也是用来充实资本金的,时间发生在2016年。实际上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或者是可读性,但是作为规范流程的一部分,还是需要发出来,一扫而过就可以了。

公告六: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五年间安信只受到银保监的处罚,证监的没有。

公告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这个和公告一结合来看,也是属于一种规范性的文件;讲的是此次重组可能有的风险,一页纸。

公告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简单来说就是上海砥安管理有限公司,未来安信信托的控股股东。承诺在未来60个月内不会出售股份,也就是说未来5年时间内,安信的股权结构是非常稳定的,5年之后的变化另说。

公告九: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确认砥安认购安信股份的一个文件。

公告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变为上海砥安有限公司,安信信托没有实际控制人;而此前实控人高先国,大概要转让手中的股份,到什么比例还不清楚。

公告十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这份公告讲是在2015年那一次定向增发当,国之杰做出的60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的一个承诺,跟一个公告类似。

公告十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新东家

公告十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内容和上一份公告类似

公告十四:关于公司和信托保障基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及中国银行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

这份公告讲述的是安信信托与信托保障基金以及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债务问题化解。

公告十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信信托的三位董事,陈世敏、王开国和张军,认为此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竞价规则符合法律规范,交易价格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伤害控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告十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报告

这份公告主要是分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后安信整体一个财务指标的情况,并重点分析此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可行性所在。但这些都是套话和比较官方的说明,其实这份公告中最值得一看的就是高天国的承诺。侧面说明他本人目前没什么问题,有关传闻是谣言。

公告十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主要介绍此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到的关联交易问题,包括交易对手和政策规律层面的事情。

公告十八: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不存在

公告十九: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不存在

公告二十:复牌提示性公告

复牌半个月有余

公告二十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没问题没毛病

公告二十二:董事会关于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不存在

公告二十三: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未构成异常波动

公告二十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告完备,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公告二十五: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符合规定

公告二十六: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符合规定

公告二十七: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全部同意

公告二十八: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全部同意

公告二十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可行且必要

公告三十: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摘要)

公告三十一: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前述信息的汇总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资管裕道人”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看完30多份公告,写下对安信信托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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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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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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