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邦0504
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通过基建投资稳定经济、稳定预期,已是迫在眉睫。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再次研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现在稳经济最大的难点,可能是社会上下迫切想要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和地方政府(城投)缺资金、缺项目之间的矛盾。
缺项目,比较好理解,“既要有要还要”的环境下寻找具有稳定现金流和盈利预期的项目,确实不容易。
但为什么还说缺资金呢?现在货币政策维持宽松局面,地方政府专项债、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也似乎触手可得。准确地说,应该是缺乏企业周转运营资金,而非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比如工资福利发放、存量债务的滚续、对地方小微企业的支持(压降降低应付账款)等。
大部分地方都是“壶”比“盖”多,而“盖”越少,在营运资金的辗转腾挪上就要付出越大精力。现在问题就在于,无论是银行信贷还是标类债券,都在收紧城投公司的流动性供给,比如15号文将银行城投的流贷权限上收总行、交易所要求存在隐债的所有城投公司一律不能补流和投项目。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机构也是。当城投公司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用于保障营运资金,自然也难有余力去挖掘新增项目投资,光借新还旧就够喝一壶的了,还要啥自行车。
所以,有时候头痛医脚,效果更好。举个例子,为了支持新车的销售,国家对二手车的转让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如按0.5%的税率减征增值税,这样降低了车主的换车成本,畅通了汽车市场的循环,反过来提振了一级新车市场。
提升地方城投企业的投资热情,除了出台各类政策匹配其项目端的融资需求,保障其营运资金的需求可能更为重要。
有朋友可能反对说,放开城投的流动性补充需求,会增加城投公司的财务风险,“负债硬资产软”,报表进来的刚性负债,可能投向了无效的资产或成为费用流失掉,最终增加了地方债务风险。
但是亲,难道说没了信贷和债券,面对急迫的流动性需求,城投公司就没有其他方式去搞钱了吗?
这种想法那还是太naive了,君不见,野火烧不尽的地方金交所、各类非法集资和定融产品泛滥,城投公司动辄抛出10%以上的融资成本去补充流动资金,大大高于正规融资渠道的成本,我们本为了降低地方债务风险的措施,可能反而推高了风险。
这类风险苗头其实监管部门已经有所察觉,易主席在去年底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协作,对“伪私募”“伪金交所”、多种伪财富管理等开展专项整治。”
就和禁毒一样,在打击制毒贩毒的同时,还要加强宣传,降低社会对毒品的需求,最终实现标本兼治。只有为企业提供合理的流动性补充渠道,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能降低对这类灰色融资品种的需求,否则一轮监管过后又将“春风吹又生”。
IN ALL,城投公司的管理如同治水,关键在疏不在堵。
一方面,我们要大力规范城投经营行为,强调和政府的职能分离,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提升其经营效率,压降成本,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实现债务的有序化解;加强审计,杜绝城投公司高管内外勾结,通过“投资顾问费”等方式进行寻租的行为。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我们还是要为城投公司提供必要的营运资金支持,共克时艰。医学上我们也知道,对于病情较为严重的病人不能下猛药,不然容易顶不住一命呜呼了。城投公司也是一样,中长期的转型和隐债清零要求,不能否认其对流动性需求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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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保障城投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可能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