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晓怿
来源:杨老师的基建课堂(ID:msyangteacher)
随着《政府工作报告》的公布,2022年的宏观政策与积极财政力度已基本揭晓,既保持对经济恢复必要支持力度,又提出为今年应对困难挑战预留政策空间。
这就意味着,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城投公司今年的工作将会同时面临着机遇与困难:既有一定的宏观政策支持力度,来帮助储备项目的落地,又有政策与监管的各项限制。因此,城投公司在今年的工作中,须抓住三个关键:
找准地区增长点,实现有效投资
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与经济周期的共同影响下,稳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因此宏观政策同时强调“保持必要力度”以及“预留政策空间”。并且,国内经济环境也较为复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到:“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因此,当前的投资重点在于挖掘有效投资,而非“大水漫灌”;国家发改委在答记者问时就提到,要切实发挥好投资引领作用,同时不搞大水漫灌、避免一哄而上,防止出现新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实现高质量发展。
而城投作为地方政府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拉动地区需求的重要载体,就需要兼顾地方发展与城投作为企业的制度性要求,通过找准地区增长点的方式精准发力,既能够实现地方政府“稳投资、有效投资”的目标,也满足企业市场化运作、项目收益自平衡的要求。
因此,当前城投公司需要对地方需求进行梳理,结合地方《“十四五”规划》与现状,找准有需求的增长点进行发力。尤其是当前城投债务率已经处于较高水平,必然需要考虑投资收益,以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在制度性改革后,地方财政已然不再为城投的新增融资提供任何增信,增加地方隐性债务仍然是高压红线。
这就使得城投公司必须结合地方发展,找准人口与产业的发展脉络,为实际存在的需求进行服务。如都市圈城市群战略下的新型城镇化重点地区,应当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更好的为人口服务;又如区域重大战略规划确定的产业领域,则应当完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并逐步延伸产业链,做好产业配套服务。也就是说,城投项目的决策过程,也必须从行政性逐渐转向市场化制度,在实际需求与市场规律的基础上,顺势而为、实现有效投资。
用好政策与工具,调整实施模式
从目前宏观政策与积极财政的政策性工具使用上,我们可以看到,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模式以及地方政府稳投资的方式都与过去有很大的变化。同时,城投的融资环境也与过去有了非常多的不同,这使得城投项目的实施思路与模式也需要进行对应的改变。
在强调有效投资的前提下,无论是制度性要求还是政策工具框架,都强调“以实施项目为核心”;体现在资金资源分配上,就是“资金跟着项目走”、“重大项目可以债券资金作资本金”以及“开发性金融重点支持领域”。反映到目前城投的工作上,就是传统投融资模式的日渐艰难,但在项目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仍然能获得地方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的定向支持。
这就意味着城投公司的工作必须进行对应的改变,从“做大做强”的集中化思维转向“以项目为核心”,在有效需求的项目的基础上,用好相关政策以及制度便利,实现项目融资落地的工作目标。以专项债项目为例,重大项目允许以债券资金作资本金,同时允许配套融资;城投公司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完全可以通过项目本身去实现融资目标,不仅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也无须顾虑政策红线。城市更新、片区开发等新模式,亦是同理。
防范债务风险点,有序推进化债
在一系列的外部环境变化下,未来的货币政策也将随之出现一定的调整;但在金融监管以及交易所的限制下,这也并不意味着城投信用融资将迎来新的转机。
近期的城投债务风险仍然有所涌动,《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稳妥处置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并且,城投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重要载体,在地方经济中的作用仍然特殊,还在某种程度上与地方金融体系形成了深度连接,在“稳字当头”的要求下,自然不能在这个特殊的时间点出现风险问题,
自去年末以来,财政部已部署广东、上海开展“全域隐性债清零试点”;近期也在推进再融资债券置换地方隐性债务的相关工作,可以预期的是,在年内还会有其他推进化解债务的政策出台,近期的城投债务风险只是阶段性现象。
因此,高度关注潜在的债务风险、扎实推进隐性债务的化解同样是今年城投工作的重点;在后续政策即将出台的背景下,维持城投当前的基本稳定、坚持过最困难的时段。毕竟一旦出现风险事件,不仅影响区域的金融安全,也将对后续的债务化解形成不利影响。
对于城投来说,在2022年的工作中抓住这三个关键,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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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2022,城投公司工作的三个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