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玩5%的文字游戏?

来源:不良资产头条 作者:愿逍遥
2018-08-03 15:18 2722 0 0
阿里拍卖做出了很大贡献,我们希望阿里拍卖不要走店大欺客的路子呦~

昨天,媒体报出了阿里拍卖平台即将对资产网络拍卖收费的消息《免费时代结束?淘宝资产处置拟收成交价5%》,一时成为热议话题。

先回顾一下具体怎么肥四:2018年8月1日,阿里拍卖发布《资产处置频道收资费标准调整公告》,9月1日0点以后发布上拍的标的物,平台将向处置机构收取软件服务费,在此时间之前发布的标的物,即使开拍时间在9月1日后,也无需支付费用。

当天晚上,阿里拍卖做出最新回应,称媒体存在误读。并称“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的司法拍卖仍然是免费的,而相关公众号对阿里拍卖收费比率的解释也是错误的。”对于收费标准的问题,阿里拍卖的收费比例当前按照机构类型进行收取,而非所谓的统一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5%”。

看到这里,头条君有点坐不住了,大热的天,上火。

争议一:司法拍卖VS资产拍卖

阿里:你误会啦,俺们司法拍卖不收费!

头条君:也许是个别媒体不够严谨,但头条君也看了,很多报道的自媒体,公告从头到尾也没说司法拍卖收费啊。我们知道,阿里拍卖有两个平台,一个是资产拍卖频道,也就是这次收费的频道,一个是司法拍卖频道。分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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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二:平台统一标准VS按机构类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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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拍卖的收费比例当前按照机构类型进行收取,而非所谓的统一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5%”。

头条君:这应该就是“解释权最终归主办方所有”吧。一会儿说是平台统一标准5%,一会儿说按机构类型收取,可是又没有明确什么机构,怎么收取,自由裁量,全凭类(心)型(情)。

争议三:未明确重复收费VS被迫回应

阿里:重复收费这样的事,我们怎么会允许它发生?

头条君:这是媒体说了重复收费的事儿,才站出来被迫回应说没有重复收费,为什么不在公告里说清楚?是媒体误读,还是公告没写清楚?

争议四:公告VS优惠期

阿里:看到没看到没,“优惠后收费标准”是“0.5%”!,我们能优惠好几个月呢!

头条君:厉害了!一下子就打了1折,力度可真大,大家抓紧时间,走过路过别错过!可是要知道,比起什么所谓的打折优惠blahblah,用户难道不是更看重长期稳定的收费标准?公告之所以叫公告,是因为它的权威性、稳定性,中间这个优惠,或许会让人获得些许安慰,可是小编,你知道优惠期是一个临时的概念吗?退一步讲,如果优惠的重要性可以盖过公告的影响力,那么阿里平台的公告是不是以后我们就不用看了,只要看促销优惠小广告就可以了?

而且在回应中,只是使劲儿说优惠多少,到现在也没有明确说5%是怎么确定的。

公告发布后,头条君向一些大型的资产管理公司求证过,收费公告前,阿里拍卖方并没有通知合作单位。

在定价策略上,既没有和众多机构沟通,也没有想好收多少,只是以定高价,再减免优惠的方式试探市场反映(公告说优惠期多久不确定,这么看来,不排除试水后逐步涨价哦),真的很聪明呦~

最后头条君想说:公告不是文字游戏,请尊重你的用户,毕竟,资产上线的工作是一个费时费力、还需要层层审批的过程,国有机构经办团队更是顶着很大压力,说服公司说服领导,才促成上线。

一路走来,阿里拍卖做出了很大贡献,我们希望阿里拍卖不要走店大欺客的路子呦~

爱你,比心。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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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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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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