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缴1万亿利润:央行是怎么赚钱的?有“类降准”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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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16:55 2454 0 0
央妈是不以“赚钱”为目的的,她本质上是一个国务院组成部门,与发改委、财政部并列为宏观经济调控“三巨头”,巴特,她有资产有负债,就会被动地产生利润。

作者 | 夏心愉

出品 | 愉见财经(ID:fish-finance)

虽然央妈是不以“赚钱”为目的的,她本质上是一个国务院组成部门,与发改委、财政部并列为宏观经济调控“三巨头”,巴特,她有资产有负债,就会被动地产生利润。

日前,央妈公告称今年依法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总额超过1万亿元。

来看下央妈的资产负债表。

央妈未上缴时的利润可能记账在上表的哪个科目里呢?据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张瑜分析,有可能是在负债表里的“其他负债”科目。

01 央妈是怎么赚钱的?

还是回到上头这个资负表来看,总的来说可能来自两块:

第一,是靠外国资产赚的钱,比如外汇储备收益,这块也是1万亿利润的最最大头的来源。(同时考虑其中汇率变动带来的损益等。)

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连平说,此次上缴的结存利润主要为央行过去几年的外汇储备经营收益。

第二,虽然是小头,但也提一嘴,亦即央妈对国内银行们等金融机构,也是有利差的,计算方式上有点类似于银行对企业们。

不同点是,银行们那是商业机构,是经营风险与收益的;央妈不是,她是通过调节流动性从而调节宏观经济的,现在咱妈天天在想怎么把便宜的钱通过银行的手输送到实体经济的血管里。

比如央妈在资产端,有借MLF、SLF、再贴现之类的出去,也就是“再贷款”,这块是收利息的;也买国债、金融证券等,这块是有投资收益的。

央妈在负债端,也吸收了不少金融机构的钱,比如银行的准备金、支付机构的备付金之类,这些钱央妈也不是白拿的,也是要付些许利息的。比如银行存进来的准备金利率大约在1.5%左右,从央妈这里买“麻辣粉”MLF大约是3%。


02 有“类降准”功效吗?

央行上缴利润有“类降准”功效吗?有人还做了换算,以当前校准存款204万亿大数来计的话,说这1万亿也相当于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了?

于是股吧里就有网友顺便演绎为:天台的朋友可以下来了,央妈降准了,3200点是大底了。(个人赞成这句话的最后小半句判断,巴特,原因不对哈,风马牛并不相及。)

“愉见财经”觉得是这样的,你要说归途或落脚点嘛,无论是降准或是上缴利润,最后希望这些钱流向的地方,都是实体,都是百姓,都是稳增长。在这一点上,大约是万涓归流的。

但除此以外,上缴利润完全不同于降准——方式、渠道、节奏,都是不一样的。

先说方式。降准是把央妈手上提溜的银行们的存款准备金,还给他们一些,这样他们就可以去多放贷款了,那是具有多倍扩张基础货币功能的。但上缴利润,意思是把这1万亿上缴给中央财政。

连平院长有个对比举得就很说明问题。央行上缴1万亿利润,本质上,和某央企上缴1万亿利润,是一码事儿。那央企上缴的时候大家咋没说有降准效果,央行上缴利润,大家就要激动呢?

再说渠道。央行上缴利润,接下去这钱其实是分两步来走。

根据张瑜研究员对财务科目的研究,第一步,利润上缴形成财政存款,也就是这1万亿从央行子级会计科目里搬了个家,有可能是从负债表里的“其他负债”,搬去了“政府存款”的科目。

这一步,虽暂不创造流动性,但划个重点,钱在央行“其他负债”里,这钱本身是不具有功能性的,一旦科目搬家后属于财政了,就意味着这钱接下来将具有功能性了,“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支持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了,不管是企业端抑或居民端,反正是注入实体里,去稳增长了。

于是第二步,这笔钱将再从“政府存款”科目搬出,搬去“储备货币”科目,亦即财政发力形成资金流出,创造流动性。 

张瑜研究员分析称,央行上缴利润形成政府存款的过程并不起到释放流动性的作用,只有当财政资金使用后流向企业居民端,实体经济才能有“类降准”感受,而这“类降准”也取决于财政的花钱速率。 

最后说节奏。张瑜研究员还注意到,本次“类降准”的过程漫长,并非一次性释放。根据央行的声明,本次上缴利润并非一次缴清,而是按月均衡上缴。这也就意味着大约每月仅上缴1000亿左右的利润,短期“类降准”感受并不强烈。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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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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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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