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永远的通道,只有持续的不良资产出表需求

来源:不良资产头条 作者:邵平、培培
2019-07-25 17:50 9581 0 0
如题

shutterstock_262038587.jpg

2019年7月5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15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算是正式将地方AMC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范围内,也反映了两个现实:地方AMC做通道,金融机构“虚假”出表。

为什么要不良出表

从银保监公布的数据来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整体在2%以内。无论与历史相比还是海外同业相比,都不是一个很高的数据。从监管角度,也没有突破《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要求,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4%,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但商业银行处置不良依然很迫切,甚至不惜采用通道“虚假出表”,可能因为:

1、实际不良贷款要比对外公开的数据严重很多,且关注类持续向下迁徙;

2、不良率可能对银行的流动性、经营声誉等有影响,进而影响储蓄业务、发债等融资业务等等;

3、不良率触发其他指标的连锁反应,包括拨备覆盖率跌破红线,进一步影响拨备计提水平,甚至导致利润负增长;

……

出表没有特殊指代,通道也无贬义解读。实际上,不良资产的处置手段中,打包转让、证券化、核销以及其他形式的转让,都可以说是出表;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转让渠道都可以称为“通道”,按批转办法公开招标、通过交易机构挂牌交易也是。

银行向AMC转让资产,以AMC作为处置不良的通道,有着非常充分的依据。2012年1月18日,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印发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以下称“批转办法”)为AMC提供合法通道提供了依据,金融机构可对不良资产进行组包,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

但出表有虚假出表与真实出表之分,资产转让过程中是否真实定价与风险承担是否真实转移,是否是“时间换空间”。监管的核心是“真实性”,真实的对价、真实的卖断。不良资产“虚假出表”掩盖了银行贷款资产的真实价值和风险水平,虚增利润,粉饰了银行报表,可能导致国家对当前的金融风险估计不足。

银行通过AMC出表的简史

2015年前后 四大做通道

回顾过去7年不良资产的爆发过程,2015年也是重要一个节点。一方面市场交易低迷,批转市场真实卖断价格是这几年的价格最低点,另一方面是交易增量最猛烈的一年,批转市场规模几乎翻番。也是在2015年,瑞华国银、信恩润实、中银信达、长融金诺等几家平台公司成立,出现在中国不良资产处置的历史舞台。

瑞华国银,股东为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资产子公司)和工银国际(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行曾孙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

信恩润实,股东分别为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资产子公司)和农银前海(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行玄孙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

中银信达,股东为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和信达的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5%和15%。

长融金诺,股东为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诺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6%和34%。

还有中信、浦发、兴业等银行的浦银安盛平台,招商银行的招商局子(孙)公司平台。

必须说明,上述平台公司的交易并不都是“虚假”出表,其中既有采用正常转让流程、真实卖断,而后反委托的模式,当然也有合规流程掩护下定向通过AMC“假”出表到平台公司。这段时间,工农中建交再加上几家大股份制银行,通过四大AMC以平台公司出表资产“万亿”规模,堪比1999年之后“政策性”划拨规模。这也是2017年至今,交易所、交易中心出现了银行主导的“平台包”的二次转让。

2016年56号文之后 地方AMC接力

2016年3月17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下称“56号文”),明确指出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规范开展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不得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通道。

56号文发布之后,五大国有银行及数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通过四大资产大规模出表的历史至此终结,但其出表规模、“行”“司”紧密配合、集中程度都在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历史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大银行、四大资产退出“江湖”之后,地方AMC接过了不良资产虚假出表的接力棒、城商行、农商行成为虚假出表的主力军、各种创新模式与交易结构层出不穷。2016年以来这几年,地方AMC理论上不属于“金融”机构,也不在银保监(银监会)的监管视野之内;而地方法人的城商行、农商行更是地方关系错综复杂,监管难度与政策执行力度都要受地方经济的需求制约。由此,对于大部分不具备成熟团队、资金实力的地方AMC来说,为金融机构提供“通道”解决了基本的吃饭问题。

2019年153号文 地方AMC被监管

2019年7月5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3号)要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的不良资产应当符合真实、有效等条件,通过评估或估值程序进行市场公允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同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正确引导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脱虚向实,促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向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专营化发展。

自2013年到2019年,银行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出表不良资产的“通道”经历了“四大AMC-56号文-地方AMC-153号文”的过程。

“虚假”出表的持续需求

56号文终结了四大资产与大银行的不良资产“虚假”出表。鉴于现实经济情况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真实水平,再加上市场绕开监管所谓的“创新”,〔2019〕153号文可能并不能终结地方AMC的通道业务、改变某些银行的资产“虚假”出表需求。2012年新一波不良资产爆发以来,不良资产的出表,AMC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通道,更不是最后的通道。

今年7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两年来,累计处置不良贷款超过4万亿元,当前银行业不良贷款率稳定在2%左右,拨备覆盖率超过175%。

有专业人士认为,当前银行业不良率要比官方口径的2%要高得多。自今年5月24日包商银行被央行、银保监会接管后,市场一直对中小银行流动性表示担忧,不良率大幅攀升、拨备率一度触及监管红线已经成为各家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截至目前,尚有8家银行未披露2018年年报数据。

中小银行不良率高企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暴露,甚至需要一些特殊事件爆发才能让市场窥得蛛丝马迹。比如,山西侯马农商行、河南修武农商行等因更换领导,才披露不良贷款率超过20%;再如云南富滇银行与某民企要贷款先背10亿不良;以及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腾挪化解不良贷款等等。

随着监管要求逾期90天纳入不良,鼓励逾期60天以上纳入,中小银行应对监管指标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大型银行由于其不良水平较低、风险管理能力较强,压力较小。近日,农行宣布已将逾期20天以上的公司类贷款全部纳入不良,大大超出了监管要求,可以说是史上最严不良口径。

对于城商行、农商行等小型放款机构来说,要面对财务资源不足或者说损失不起等难题参考《中小型机构处置不良的六大难点》,是这些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巨大障碍。虚假出表或许还可以期待时间换空间,而真实处置,则不死也得脱层皮。

诚如标题,没有永远的通道,只有持续的不良资产出表需求。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版权说明: 感谢每一位作者的辛苦创作与付出,“资产界”均已备注文章作者及来源。本网转载目的在于更好地服务 读者、传递行业信息。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消息至 “资产界(npazone)”公众号后,非常感谢!

热门文章
推荐专栏
更多>>
  • 资产界
  • 蒋阳兵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 刘韬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 睿思网
    睿思网

    作为中国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领域信息综合服务商,睿思坚持以专业视角洞察行业发展趋势及变革,打造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垂直服务平台,输出有态度、有锐度、有价值的优质行业资讯。

  •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读懂金融监管。微信号: captain_financial

  • 破产圆桌汇
    破产圆桌汇

    勘破破产事,与君破僵局。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