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晓怿
来源:杨老师的基建课堂(ID:msyangteacher)
15号文后的城投走势愈发明显,去杠杆、降风险已是大势所趋。并且,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与地方政府转型的共同作用下,城投们“野蛮生长”已经不具备重现的可能。
对于未来的城投发展,以及城投的融资业务,必须“放弃幻想,面对现实”:
举债投资已成“路径错误”
从城投的传统业务模式来说,一直是“举债-投资”;由于政府融资平台的特殊身份,只要实际投资用于政府项目、又或者用于公益性支出,这种行为也一直被监管与市场所认可。这在债务驱动地方发展的那些年司空见惯,也让城投形成了举债投资的思维惯性。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与举债投资效率的不断递减,如今针对政府投资、财政预算与城投监管的一系列政策,已经展现了非常鲜明的态度:由于城投本身已经积累了非常大的债务风险,如今城投举债投资已成“路径错误”。下一步城投监管的重点在于降低城投的杠杆率,避免债务风险的触发;以及重新处理好地方财政与城投间的关系,防止市场风险传导至地方财政。
尽管地方政府仍有各种需求与冲动,希望城投去举债、替代地方政府完成任务;但在市场化的制度下、隐性债务的高压下,这既不合法、也不合适,必须转变思路,用合规合法的市场化模式完成地方发展的目标。
遏制城投业务的“空心化”
城投的属性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与地方国资企业的叠加,自2014年以来的监管政策,都强调的是弱化祛除城投的融资平台属性、加强城投的国有企业属性。
这里面不仅牵涉到地方隐性债务的问题,也是城投发展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当城投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而存在,虽然政府向平台装进了许多资产,但仍然长期没有实际业务开展,经营性现金流几近于无。这种空心化的平台,本身就是非常脆弱的;既极易积累债务风险,又长期亏损经营,使得风险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监管多次督促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就是为了遏制城投业务的“空心化”、要求城投把业务与资产逐渐做实;通过转型为地方国有企业,来避免城投风险的积累与爆发。也由于这样的目标,堪称史上最严的15号文也对城投无关地方政府的投资项目网开一面、允许进行融资,开展有利于城投长期经营发展的业务、能够产生经营性效益的业务,将是城投们下一个阶段的首要目标。
城投的未来:“以收定支”
如今监管对于城投的逻辑,概括起来说也非常简单;就是要求城投在降杠杆的大背景下,贯彻“以收定支”的基本思路。
对于部分杠杆率高的城投,主要目标应聚焦偿债与降杠杆,减少新增项目的投资;而对于部分尚有余力的城投,则可以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以市场化运作、企业投资的性质参与到地方政府项目中去。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解决城投的债务与风险,也必然要从“扩充城投的收入”做起,帮助城投把资产做实、业务做实、现金流做实,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投发展的困境与债务风险。
对城投自己来说,未来的经营模式,就更像企业靠拢,也意味着城投们必须靠自己、自力更生、做好企业了。“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就是未来城投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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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城投去杠杆:从“举债投资”到“以收定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