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债看市
来源:小债看市(ID:little-bond)
2020年末,浙南科技城收益权产品的投资人没有迎接新年的喜悦,只有产品爆雷后的心焦和无助的四处奔波。
01
承销商涉嫌非吸
12月30日,平安龙湾公众号发布的警方通告显示,12月26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立案侦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目前已对王某等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利用“初融公司”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非法融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警方通告
据公开资料,初融公司全称为杭州初融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浙南科技城收益权产品二期”的承销商。
2018年12月,温州浙南科技城科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建投”)以《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进行融资,受让方为初融公司,交易平台及备案方为镇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金公司”)。
今年12月,上述项目爆发大面积违约,而科泰建投声明称已按相关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应还款的资金,不存在逾期履约或其他违约情况,事情变得扑朔迷离。
据介绍,初融公司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杭州,主营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包括财富管理、股权投资、投融资咨询、金融信息服务等综合资产管理服务,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陈静。
今年11月30日,初融公司一份《关于延期支付回购款的函》显示,2020年12月2日以后科泰建投应付给其的回购款,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
若需要早于2021年12月31日支付,以初融公司和镇金公司及科泰建投三方协商书面意见为准,延期支付回购款在延期支付期间不计息。
函件还显示,上述事项是初融公司基于相关业务的真实意思表示,由此造成的履约责任由其负责,不追究科泰建投任何违约责任。
随后,初融公司曝出被立案侦查消息,将此次非标逾期事件推向更加复杂化旋涡。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的回购保证人为温州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南科技城建投集团”),提供不可撤销的回购承诺。
在项目资信方面,不仅由浙南科技城建投集团提供回购承诺,还有应收账款质押,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质押。
据公开资料,浙南科技城建投集团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下属全资国企,属于温州浙南科技城城投平台。
02
投资人《请愿书》
2021年的第一天,一封《浙南科技城出借人泣血请愿书》在网络流传,请愿书中写道“浙南科技城因为前期监管不力,后期不作为导致资金流失,现又想逃避其无条件承诺回购的责任,推出王某当替罪羊,妄图掩盖事实。”
《浙南科技城出借人泣血请愿书》
投资人认为,龙湾区公安部门将初融公司定性为非法吸存,将其变为非法吸存的受害者是不能接受的。
《请愿书》中最后写道:这次违约事件作为浙江省第一例政信违约,发行人是政府平台而不是普通P2P平台违约,其影响极其恶劣和深远,甚至具有标志性和破窗效应。
目前,投资人希望浙南科技城建投集团履行回购承诺,足额兑付到期本息,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小债看市》注意到,《浙南科技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回购函》中显示,浙南科技城投资集团将上述融资纳入公司债务管理,同时统筹协调相关资金,确保本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系列产品顺利结清。
浙南科技城建投集团承诺回购函
若融资人未能按时还本付息,浙南科技城投资集团承诺在上述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系列产品到期日前对全部本金及利息承诺远期回购,确保按时还本付息。
回购函还显示,若浙南科技城投资集团违反约定,未如期履行义务,其将向投资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应收账款收益权的本金及所有收益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一直以来,浙南科技城建投集团对外担保余额较大,存在较大担保代偿风险。截至今年三季末,其担保金额为92.47亿元,占净资产的162.77%。
今年以来,浙南科技城建投集团业绩大幅下滑,经营获现能力持续恶化;有息负债高企,自有资金无法覆盖短期负债,流动性十分紧张。
因此,从财务数据上看,浙南科技城建投集团可能没有对此次产品担保代偿的实力,如代偿还需政府协调资金。
近日来,大量投资人在龙湾区政府、信访局及公安局等多地奔波,等待处理结果。一边是初融公司涉嫌非吸,一边投资人要求浙南科技城投资集团履行回购承诺,事态将向何处发展?《小债看市》将持续关注。
03
非标乱象
政信定融产品属于城投非标,列入政府隐形债务。
一般来说,政信定融产品具有门槛低、收益高、还款来源有保障、还款意愿充足等优点,但2018年下半年以来在贵州、云南等经济、财政实力较差的地区陆续暴露非标风险。
而浙江温州经济强劲、财政实力良好,此次“浙江省首例政信违约”迷雾待解,还需事件进一步明朗化。
非标乱象久矣,近期针对辖内交易所、特别是金交所的整治“风暴”,在多省份展开。
12月18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区要督促辖内金交所依法合规经营、严守业务边界,稳妥压缩金交所数量。
同时,严格落实金交所不得向个人销售产品、不得跨区域展业的底线要求,防控区域性股权市场、产权交易机构等其他类型交易场所开展高风险的非标债务工具融资业务。
随后,湖南、山东、广西等多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风险提示,部分地方交易所、金交所非标债务工具总体风险较高。
作为最便利的“灰色”融资通道,未来金交所非标产品将受到监管层更严厉的监管和整顿。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小债看市”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