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

最高法指导案例:明星“官宣”能否作为解除合同的方式?案例解析

最高法指导案例:明星“官宣”能否作为解除合同的方式?案例解析

合同解除的意思表示,应当通过法定或约定的方式明确无误地向合同相对方发出,李某在微博平台向不特定对象作出的所谓“官宣”,或直接在其他平台直播的方式,均不能认定为向合同相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敲响法槌 敲响法槌 2022/12/15
高院:对未取得房产证的期房,开发商可通过解除合同排除其他人的强制执行|判例20/1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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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请求预查封购房人未取得房产证的期房,开发商根据已解除的购房合同请求排除执行的,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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