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的私,是谁的“私”?

理顾者 理顾者
2020-09-02 15:33 2480 0 0
那些超出自己认知的投资,还是少碰为好。

作者:晏方

来源:理顾者

胡先生说: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胡博士回:纯属诽谤,已维权。

周末的瓜还没消停,界面独家报道《 胡祖六“贱卖”蚂蚁股权疑云》又让这出“割韭菜”风波再度升温,也让胡博士再度破圈。

吃瓜党有的义愤填膺,有的不明所以,不禁问:所谓私募,究竟是谁的“私”?所谓资管,又究竟是怎么“管”的?

先声明,真假未定,我们不针对人、不针对企业。仅就事论事,就行业论行业。

01 春华不秋实

胡博士,金融圈响当当的人物。

高盛前中国区投行主席,IMF高级经济学家,恒生银行独立董事,头衔数不胜数,马云背后的男人。

胡博士在高盛任职期间,曾在资本圈叱咤风云,惊人的譬如

2006年操作了华尔街巨头29亿美元入股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随后工行在2006年上市。

如今的工行,早已是“宇宙第一大行”。

自入股后,高盛五次减持、在2013年出清其所有持股,获利超72.8亿美元,胡博士的操盘让高盛赚了个盆钵满满。事后,高盛轻轻地挥了挥衣袖,扬长而去。

而春华资本,则由胡博士一手创立。

核心团队均为前高盛员工,聚大陆、香港、海外三栖金融精英于一地,自创立伊始就有着盛誉背书。

春华与阿里关系密切,曾一起投过哈啰单车、大搜车、百胜中国等,更直接投资了蚂蚁金服。

就是这样一位世界级大师,在离开高盛后首次亮相,2011年成立了一只“大名气、大阵势、大规模”的基金,引得大批投行人士倾心投奔。

基金名为“秋实”,春华秋实,寓意完美。

但七八年过去,“秋实”并未秋实,产品清算后的回报率年化为1%,换句话说,100万每年的收益是1千多元,尚且不如货币基金。

据报道,当初的胡博士,曾在发行之初的n场路演中许诺,这是他的首秀,如果做不到20%的IRR(内部收益率),他也不用在行业里混了。

20%与1%的云泥之别,让投资人难受。

更令投资人无法接受的是,最初的“秋实”拿着蚂蚁金服0.1%股权。本以为高收益是板上钉钉之事,最后却发现,基金所持有的资产,都被“贱卖”给了第三方——两位胡某某。

而有人说,两人是胡博士的亲戚。

于是,投资者怒了,起诉的起诉,写帖的写帖,因为胡博士盛誉在外,投资圈闻风而来。

02 资本与资本

秋实那只基金,在成立之初就相当惹眼,一是因为胡博士的光环,二是因为它一步到位22个亿的基金规模。

胡博士与平安合作,借道信托计划,利用平安信托母信托下设7个子信托,被业界称作“7+1”史上最大规模伞状信托募资。

所以,随着舆论发酵、吃瓜群众攻击胡博士时,平安信托也受到了波及,被称:这是与虎谋皮助纣为虐啊。

胡博士与平安,其实交情甚久。

1994年高盛参股中国平安时,胡博士尚未在高盛,但2007年中国平安上市之日,胡博士时任高盛中国区主席,而平安IPO的主承销商,正是高盛参股的高盛高华。

2009年,平安收购深圳发展银行,据称,胡博士是其中重要牵头人,使得平安在众多竞争者中最终胜出。

前些年,21世纪有篇报道,春华资本遭LP申诉,一纸违反基金管理协议的纠纷,将其“违规募资”的往事推向前台,拔出萝卜带出泥,也把平安信托牵连了进去。

报道中的基金,也是“秋实”。

而在那篇报道里,知情人士称, “在平安内部,销售秋实信托计划有个明确的说法,是还胡祖六一个人情”,还的人情,正是收购深发行那次。

为此,两大资本合作,开PE募资之先河,下设7个子信托,将每一份出资份额降至300万元,每个信托不得超过200人,平安春华模式不超过1400人,资金一次性到位。

当时这种创新,把参与路演的听懵了。

甚至有一位资深PE人士比喻:

“PE投资从来都不是给小投资者玩的,平安信托就像是把鲸鱼斩段给散客尝鲜,速销,团购似地又圈了一批本来没资格吃到的顾客。”

但究根到底,平安只是被波及的受托人,春华才是PE管理人,重点是春华究竟有没有贱卖蚂蚁金服股权,将基金份额私自转让给亲戚,变相掠夺投资人财富。

私募股权是一种流动性极差的投资,一般锁定期在3至6年、5至7年,长达10年也并不稀奇。

在2014年左右,正是PE最热时。

大量股权基金涌出,经历“募投管退”一系列运作,时至近两年,陆续到了退出时。而退出时刻方显真章,管理人投资水平如何,职业操守如何,验货的时候到了。

一位精通金融法律的专家,一笔几乎毫无监管的财富,一项本是“优质中的优质”资产,一场资本与人性的博弈。

胡博士被群众质疑的,更多的或许不是投资水平,而是职业操守。而随着舆论被质疑的,也不只是胡博士,不只是平安。

03 无信誉不资管

“防君子不防小人,接受市场风险不接受道德风险”,这句话,在私募行业绝对是流传的一句老话了。

这个时代,人人都想赚大钱。

管理人和投资人都一样,炒房的,炒股的,财富裹挟着欲望东奔西撞,渴望下一秒就一夜暴富,于是私募股权PE火了,“无股权不富”。

从PE的退出方式来说,常见的有IPO、并购、新三板挂牌、股转、回购、借壳、清算7种,其中,投资人最喜欢的又当属IPO,也就是常说的上市

譬如,胡博士的秋实。

投资人称,产品报告里的退出方式一直是二级市场退出。如果等到今年IPO后再清算,那恐怕没有谁会意难平吧,毕竟坊间有句话叫,“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蚂蚁股”。

但一将功成万骨枯。

通过IPO上市实现退出的成功率小于10%。

更多的股权投资,更多的企业,在冲往IPO的半路上就出师未捷身先死。奔涌的财富神话背后,更多的还是高风险,所谓PE,并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游戏。

至于那10%里面的IPO幸运者,也就成了评价基金管理人业绩的最好方式。

那些明星基金管理人,侃侃而谈自己的过往业绩时,无一不是以其投资标的中多少家成功IPO为话语权。如当初的阿里,谁家PE投了阿里,那基金管理人绝对名利双收。   

够骄傲一辈子,也够吹嘘一辈子。

而如果遇上清算时,投资股权公司还没有上市,如2018年的蚂蚁金服,那股权是要重估的。但因为私募的“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重估之后必须进场交易或公开竞价。

这就给了私募管理人一个“私”的空间。

从基金清算程序本身而言,投资人并不参与。在一种信息不对称下,管理人以什么价格、什么方式出售股权,投资人无从而知,所能依靠的,只有对管理人的信任。

管理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如果所托非人,管理人谋“私“利,眼看所投股权价值极高,利用私募的”私“,选择性公开信息,并启动清算程序,将股权以”非常价“转让给关联方,让关联方“摘桃”。

那投资人无疑是被割了韭菜。

秋实的投资人,最意难平的正在于此。

而在国内监管不到位的环境下,因为私募的特殊,如果管理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没留下什么明显违规把柄的话,投资人是很难维权的。

不只是关联交易,PE正是抓住了人性的弱点,才编织出了许多套路。

如明股实债的股权众筹,当前法律不允许PE从事债权投资,那些明股实债的,可能已经异化成了P2P,有着非法集资之嫌;

如地方性挂牌企业,混淆A股主板上市与新三板上市,将新三板上市等同于A股上市,导致资金无法退出;

幸存者偏差让PE看起来美好,实则人心不足蛇吞象、危险暗涌。

所谓无信誉不资管,就像秋实一位投资人说的,“所谓资产管理,本心不是应该是给客户挣钱吗?”

资产管理人的投资策略、风控水平决定了其能不能给客户挣钱,可决定愿不愿意给客户挣钱的,是管理人的道德水准。

失了道德,等到事迹败露,管理人在业内名誉扫地,于投资人而言是财富打水漂,于管理人而言,估计很难继续重拾旧日光环。

就怕有些不知情者,再次飞蛾扑火。

所以啊,说来说去,最大的危险还是在于,幻想代替逻辑,谁都幻想自己是遇上独角兽的幸存者,但底层逻辑又知多少呢?

那些超出自己认知的投资,还是少碰为好。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理顾者”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私募的私,是谁的“私”?

理顾者

卓越理财顾问的聚合平台,有专业,有观点,有故事,有温度。

40篇

文章

10万+

总阅读量

热门文章
推荐专栏
更多>>
  • 资产界
  • 蒋阳兵
    蒋阳兵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 刘韬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 睿思网
    睿思网

    作为中国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领域信息综合服务商,睿思坚持以专业视角洞察行业发展趋势及变革,打造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垂直服务平台,输出有态度、有锐度、有价值的优质行业资讯。

  •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

    大队长金融,读懂金融监管。微信号: captain_financial

  • 破产圆桌汇
    破产圆桌汇

    勘破破产事,与君破僵局。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
资产界公众号

资产界公众号
每天4篇行业干货
100万企业主关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产品经理会及时与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