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晓怿
来源:杨老师的基建课堂(ID:msyangteacher)
昨日(2020.9.23),基金业协会公开了关于就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尽调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这是继发改委、证监会等后,又一机构出台的有关基建REITs的文件,并且与之前倾向于政策性、申报试点不同的是,中基协发布的《尽调指引》相当详细,有助于投资人与中介服务机构把控项目质量、了解项目风险情况,为提供投资决策依据提供了有力的文件支撑。
一、首次关注基建行业风险
但在《尽调指引》公布后,基建REITs有望更像“股”靠拢,大类资产的收益水平、市场认可程度有望进一步分化,更贴合项目实际盈利与长期运营水平。
二、提示了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风险
同时,第十四条要求了核查项目公司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定价依据是否充分,定价是否公允,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是否有较大差异及其原因;堵上了市场化收入可能因关联交易出现不真实的漏洞,进一步提高了基建REITs未来现金流的可靠性。
《尽调指引》的第十五条对项目公司的财务数据提出了高规格的要求,尤其是分析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构成及比例,分析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各期主要费用(含研发)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和变化情况;各期重大投资收益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政府补助的金额和占比等。
以及,重点关注对外借款情况,及基础设施基金成立后保留对外借款相关情况,有逾期未偿还债项的,应当说明其金额、未按期偿还的原因等。这一条对许多基建REITs项目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对申报试点项目的基建REITs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然,从规范性上来说是件好事。
四、对现金流的分散度提出了具体细则
此前发改委与证监会都提出基建REITs的收益应当来自市场而非政府付费、并且现金流应当具有一定的分散度来降低风险,但如何说明分散性未作说明。《尽调指引》的第十九条对此作出了具体解释,要求调查以下情况:
(一)核查项目运营是否满3年并对基础设施资产的现金流构成以及历史现金流情况(原则上为最近三年的历史现金流情况,含资产收益、盈利、经营性净现金流情况)、波动情况及波动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现金流的独立性、稳定性。
(二)基础设施资产的现金流来源是否具备合理的分散度,是否主要由市场化运营产生,且不依赖第三方补贴等非经常性收入;结合基础设施资产涉及的地区概况、区域经济、行业政策、供需变化等因素,对现金流提供方的集中度风险进行分析。
五、重点关注现金流构成
这有助于市场更为具体的了解项目收益的来源与主要客户,以及主要客户产生的连锁影响;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穿透”,了解项目收入与地方财政资金是否存在关联。
因此,这份《尽调指引》是一份非常不错的基建REITs推进工作依据;但是中介机构是否能够按照《尽调指引》规定的工作深度完善工作并进行信息披露,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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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基建REITs尽调指引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