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政财富
来源:西政财富
笔者按:
在宏观下行、贸易战和监管收紧三重叠加下,目前上市公司“股票卖不了”、“融资增不了”、“质押续不了”的情况严峻。纵观上市企业的融资工具,股票质押融资一直被作为最常用的融资手段,由于限售股的流通性相对较差,股票质押业务目前还是以流动股质押为主。为了化解上市企业及其大股东的流动性困难,缓解股票质押困境,目前地方政府、保险资金、纾困基金等资金均投身于“纾困”中来。
(一)融资主体
上市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或大股东通过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股东,其中在质押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二)融资金额
一般2亿元人民币起,实际以最后放款金额为准。
(三)融资用途
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性为主,对于用于其他产业发展之用的应重点考察未来还款现金流情况。
(四)融资方式
优先采用场内质押,具体通过资管计划操作。
(五)融资期限
一般为1年或1+1年,若为限售股质押,股票质押期应当超过其限售期。
(六)融资成本
按当前的融资行情,综合年化成本为10%-12%左右,具体融资成本根据尽调及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协商后最终确定。
(七)质押率要求
最高为股权评估价值的60%,提供融资后整体质押率不高于50%。若为限售股质押的,要求质押期内解除限售,且融资人应保有不少于20%的底仓。
(八)增信担保措施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其中相关的合同文件等必须要求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九)对标的股票的其他要求
1.上市公司属于国家非限制性行业,基本面良好,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原则上融资期内不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2.初始交易的标的为沪、深交易所上市的A股股票;
3.不得为ST和*ST股票、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质押的股票;
4.上市企业上一年度及最新期财务报表净利润、扣非净利润都为正;
5.设置预警线和止损线,预警线不低于135%,止损线不低于120%;
6.按照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和前20日交易日均价孰低的原则确定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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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融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