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四川信托局外人:知识是冰冷的,人是有温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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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15:32 2633 0 0
最近这位局外人火了11月12日,24K财经发表了文章名为《作为一个局外人,说说我对四川信托投资人们诉求的一些看法》正是这篇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

作者:裕道人

来源:资管裕道人(ID:lwwjy1991)

最近这位局外人火了

11月12日,24K财经发表了文章名为《作为一个局外人,说说我对四川信托投资人们诉求的一些看法》

正是这篇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

自2020年5月四川信托TOT系列产品全面暴雷以来,四川信托投资人经历了长达一年半左右的痛苦和等待。

最后不得不约定,每周打卡在川信的大厦。

局外人之所以引起广泛的争论,还是在于他抛出了五个争论性的观点,并且给与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评价。

分别是TOT产品不应统一兑付,禁止员工离职并且返还全部工资和提成,尽快兑付TOT项目回款,要求四川信托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有关部门为投资者本息进行兜底等。

针对这5个问题,局外人一一进行了点评。

仅从专业知识角度来讲,作为局外人确实有自己的见解。针对5个观点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论据,不过最后的结论却很是无语:每一条实际上都很难实现。

最初这篇文章是发布在百家号,在这篇文章下面评论列表上一共有148条留言,不出意外基本上都是对这位局外人的谩骂反对质疑。

其言辞之激烈,超乎想象。

有必要强调的是,自媒体仅仅只是发表个人观点的平台,并不代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代表的只能是个人。

只要观点没有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禁区,其他人是没有权利阻止其发声的。不同意观点是一回事情,能否发声是另外一回事情。

局外人的错误在于,他忘记知识是冰冷的,人却是温暖的,很多观点也经不住推敲。

关于这280亿TOT产品的诉求不同,投资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其中关键一点在于究竟是所有TOT按统一整体来进行兑付,还是按照底层资产来进行兑付,始终是没有一个确切的结论。

投资人内部也出现了分歧,争论得很激烈,至今谁都没有说服谁。所以这件事情最后的处理,会给予类似案例一个思路。但是现在一切都是悬而未决的事情,统一还是分项目没有定论。

信托财产独立是信托存在的前提,但是四川信托确实存在严重的违规挪用的事情。既然存在挪用,那么独立性这个逻辑也就不复存在。

2.什么可能返还?

至于员工离职一事,去年川信规定员工不得离职,所有条线的员工目前就是待命当中。有些转催收,有些转安抚。

返还所有工资和提成一事,可以参考P2P处置的案例。工资作为合法劳动的报酬,并不在处置之列。不过因销售TOT所获得的提成,会否纳入到返还的范畴,这个在处置P2P案例中有先例。如果要返还,那么可能这一部分的返还是最有可能的。

其实这些都是小头,真正的大头还是需要宏达系割肉卖身。

3.尽快兑付投资者

这是当然也是必须的,时间拖得越久,越不利于资产的处置,更不利于投资人的身心健康。糟糕的是,目前回款速度远低于预期。来自有关媒体的报道显示,目前TOT项目整体回款也就20多个亿,究竟卡在那里,出现什么问题,还不清楚。但是不良资产难以处置,并不是不加快的理由。

5月份银保监会已经出台信托与AMC合作的文件,就是为加快风险资产处置而设置的,所以应该尽快推进!否则如何对得起苦苦挣扎的投资人?如何捍卫法律的尊严和信托的信任?

4.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必选项,不能以没有承担能力就否定这个观点

引用一位分析的留言,或许更能说明问题:

事实上,四川信托玩的是地地道道的庞氏骗局!委托人的资金被其挪用于借新还旧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掩盖其投资失败、股东挪用,和股东分红,绩效发放,大股东,高管们都赚得盆满钵满。

最可恨的是:面对四川信托的欺诈行为,监管形同虚设!一、没及时发现问题。二、2018年4月发现问题后,不提示不处置,导致 8000 多位委托人成为同样的受害人。上述共同特征表明, 四川信托主动管理型项目犯罪主体归一、合同内容一致、导致的结果相同,毫无疑问,是同样性质的“非标资金池”项目。

如果不顾事实生搬硬套“隔离”原则,对委托人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买时不知有“底层”,兑付却全凭运气去“摸奖”、“撞大运”或“血本无归”。

如果四川局2018年4月发现川信的庞氏骗局后,哪怕仅对川信欺诈发行,隐瞒底层这一个问题进行了纠正,四川信托委托人是不会去买的,即使买了,打破刚兑,自行承担损失也无话可说。

“局外人”闭口不谈不讲川信背信犯罪的事实,只大讲特讲信托资金的隔离!法律依据是建立在以事实为准绳的基础上的,离开事实基础,哪里还有客观中立?分明是为认底的站台,为监管失职渎职脱责站台,为川信的一帮犯罪高管和实控人刘沧龙等站台!不论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目的,罔顾事实来谈论或处理四川信托的问题,都背离了党的实事求是作风!脱离基本事实,空谈依法依规,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好一个“局外人”,用心险恶啊

所以一通分析下来,局外人的很多观点也经不起推敲。更重要的是他对于川信投资人的态度。一副高高在上,客观中立地站在那里,冷眼无视投资人的困苦。

但是这最不应该,信托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受托人文化建设更是这两年全行业的共识和强调的重点。冰冷的知识,比不了温暖的人心和态度。这也是资管行业,最最核心的东西之一。

试想:

如果没有四川信托投资人持续努力的时候,川信刘沧龙现在只怕还在社会上逍遥法外;
如果不是川信的勇猛和无畏,可能还有更多投资人会落入TOT的陷阱!
如果没有川军一如既往地坚持,只怕现在的局面会更加糟糕!
向川军致敬,也希望他们的诉求能尽快被高层知晓,尽快脱离这漫漫长夜!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资管裕道人”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评四川信托局外人:知识是冰冷的,人是有温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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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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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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