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庵
来源:老庵笔记(ID:gh_bd8f12fb8283)
本人经过深思熟虑,做出重大决定,计划将毕生所学之精华写成系列文章,主要是房地产投融资方面的干货。
大家如果觉得无聊,就来打我呀!
今天主要讲地产融资里的前融。系列文章,目测超不过三篇
#1 前融的逻辑
前几天龙湖发布会,CEO邵明晓说龙湖不会为了收并购而收并购,他的意思是说,收并购只是获取项目的途径之一。
途径不是目的,赚钱,更快、更多的赚钱才是。
在龙湖现有的管理体系和资源禀赋下,收并购控制在30%左右,就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如果一个开发商招拍挂都没玩明白,收并购能规模落地吗?
同样道理,融到钱不是目的,融的钱帮我赚钱,才是目的。如果我都没有赚钱的能力,融资便成为不得已而为之。
开发商的融资更像一个二元市场。
传统的开发贷、供应链和证券化产品,完全合规,在四证齐后介入,还款来源确定性强,风险溢价小。所有金融机构全部入场参与,各家企业的成本差距自然变小。
前融则不同,它是金融创新的产物,资金池、短借长投、多层嵌套、监管套利,在资管新规出台前已是司空见惯,美其名曰中收,实则为信用利差。
前融更像地下钱庄,高度市场化,闻风而起,伺机而动,风险偏好最高的一群机构,争相蚕食这块肥肉。
因为介入早,还款来源更依赖主体信用,前融是开发商最贵的融资方式,没有之一。
贵,这是前融的逻辑。
价格意味着一切,前融的供给端,意味着更高的风险偏好;前融的需求端,需要开发商相对更强的投资和运营能力。
拿的地必须足够好,拿地以后必须快速开发,迅速达到可销售阶段,踏准市场,利用后续的开发贷款和销售回款还掉前融。
否则,融资就变成了目的。
以上过程,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惊心动魄,需要几十人的项目团队共同努力。敢规模做前融的开发商,都是条汉子。
#2 没有模式的模式
在监管机构的强力打压下,前融已经没有模式,现在能落地不代表明天能落地,这单能批不代表下一单也能批。
资管新规取缔了资金池,非标产品必须专项管理,逐个募集,实现风险隔离。
这对资金需求巨大的地产前融来说是灭顶之灾。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得财富者得天下,高净值客户和大的机构客户,都掌控在银行和信托手中,如果他们做不了,前融就成不了气候。
前融不易,且行且珍惜。
目前具备可操作性的,大概有以下三种:
一、“432”项目套壳
做融资的都懂,拿一个有缺口的项目讲故事,错位抵押,资金表面用于借款人旗下项目的开发建设,实际用于支付或报销抵押物的土地款。
但想做成,也需要解决若干问题。
壳资源很宝贵,各区域公司之间很难分享壳资源;
再者,通常资金都需要倒款,能否说服总包进行大额资金的倒款也是问题;
如果再遇到合作项目,融资经理估计要疯。
另外还有资金路径、税费、会计记账、能否与开发贷共存等等问题。
二、真股权模式
此模式即便在同一家金额机构,也不具备复制性。但最近有越来越多的信托在进行探索,据说私行第一的某股份制银行也在主动给信托推此类业务。
真股权模式交易结构大同小异,结构上由信托计划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或信托计划认购基金LP份额,由基金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
该模式更多是合规问题,关键问题有两个:
1、能否通过银监备案;
2、代销行是否认可该模式,目前除特殊案例外,暂未看到市场化的落地案例;
关于问题1,主要问题是合规,如何体现是真股权投资,有没有流动性支持、业绩对赌等变相对收益进行兜底的设计,如何保证融资成本上限封顶等等。
对于信托来说,今年额度尤其紧张,也许做做432信托贷款就能轻松满足额度要求,真股权模式如果收益没有足够丰厚,同时还要承担较多合规和信用风险,金融机构没有任何动力操作此类业务。
所以总体上愿意进行探索的信托,能落地的,还是凤毛麟角。
三、骗你的,真的没有第三种了......
除以上模式外,其实还有几家机构可以操作前融。比如XX资本、XX不动产、国企金控公司或某些现金牛企业的子公司等,但毕竟是影子银行,“二道贩子”,成本普遍较高,对普通项目来说是无法承受之重,总体资金量也无法形成规模,在此不表。
#3 再看前融的逻辑
写作之初,本想把文章题目写做《前融的黄昏》,转念一想,未免觉得太过悲观,处在地产和金融两个强周期的行业里,永远要相信未来。
在监管层看来,前融的逻辑,就是杠杆的逻辑,砍掉前融,是在开发商层面落实“房住不炒”。土地不能炒,房价自然受到抑制。
帮助开发商卸掉杠杆,降低整个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频率和振幅,也是为了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在开发商层面,虽然融资杠杆被打压,但前融的逻辑反而被加强。
如果说高成本的前融考验的是开发商投资和运营的能力,前融捉襟见肘之时,开发商如何生存?
经营杠杆成为房企能否长久生存的核心。
经营杠杆的背后,同样是投资和运营体系的提升,房地产开发又回到那个朴素的逻辑:
拿好地,盖好房子,然后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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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地产前融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