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债,为何发得这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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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7 10:37 2009 0 0
专项债券发行的灵活性、窗口期,都比想象的要好。

作者:杨晓怿

来源:杨老师的基建课堂(ID:msyangteacher)

截止至5月26日,今年的新增地方专项债券仅发行5296.11亿元,而去年同期发行规模已经突破1万亿大关。虽然去年的专项债发行速度较快有疫情后恢复经济的考虑,但今年的专项债券发行速度仍然远低于市场预期。

并且今年的专项债券总额度仍然处于3.65万亿的高位,按目前的发行趋势看,意味着下半年的专项债券发行压力将非常大,不仅资金使用计划是个非常大的挑战,也意味着会对债市造成较大的冲击。那么,为何今年的专项债券发行如此缓慢呢?接下来的专项债,又将如何发行?

思路转变,政府不再兜底

自今年以来,政府投资的思维有了很大转变;不仅开始扭转过去的政府投资支撑经济运转的逻辑,还开始转变政府举债投资的模式。因此,我们看到近期对政府举债的查处以及限制堪称世上最严;各地政策也开始对城投新增债务“动真格”,一切都指向了政府新增债务。

加上经济恢复的情况良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政府托底经济也并无必要;加上政府名义、隐性杠杆率已经处于较高水平,政府举债投资的两大底层因素都已失去支撑,以政府债务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地方专项债券快速滑落,也自然不令人意外。

因此,当前的境况并不是单纯的“专项债发行短期停滞”,而是意味着通过债务性资金投资固定资产、施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阶段已告完结。当下,是专项债券这一特殊工具常态化、规模适度缩减、不再承担特殊责任的开始。

管控风险,审慎考虑项目

在两会后,宏观思维开始全面控制风险;而在财政风险中,近年来大规模发行、直接通过地方政府预算偿还的地方专项债券,更是财政风险的重点领域。一旦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者投资效率存在较大的问题,显然将直接影响地方债券的稳定性、或者影响未来地方政府的可用财力。

因此,财政部已经提出要对专项债项目排查风险,避免存量规模日益扩大的专项债券产生风险、影响财政稳定性。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专项债券的重点已经从“发新债”转向“排查存量项目”;并且受此影响,新项目的申报门槛也大幅提高。

近期,多地财政厅都下发文件,要求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深度、要求专项债券进行绩效管理,以及对资金沉淀情况进行排查。总体来看,在财政态度对变化下,地方对专项债券项目的申报、发行都开始转向谨慎;我们也可以看到,如今申报专项债券的项目投资金额出现了明显的降低,新上项目不再“求大求快”,而是转向了需求真实、金额可靠的产业基础、公共服务类项目。

高峰将至?适度灵活发行

由于近期专项债券的发行进度比较慢,加上总新增额度仍然比较大,因此市场普遍认为三季度将迎来专项债券的发行高峰。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一状况可能并不会发生;如今的专项债券政策,早已变得更加灵活。

一方面是因为专项债券的发行窗口期是比较灵活多变,并不一定要在年内全部投入使用;经过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只是上限,并不一定在年内发行使用完毕。财政部完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将专项债券的发行窗口期延长到年底、将部分额度顺延到明年使用,也可以将额度直接进行结转;

另一方面是财政部之前已经喊话,将调配管理全国的地方债适度发行,避免发行过于集中。说明财政部对当前的状况已有预期,不会因为剩余额度多就使得专项债券的发行过于集中、使专项债对债市的冲击重演。

因此,对专项债券的发行进度,并不需要过于担心;专项债券发行的灵活性、窗口期,都比想象的要好一些。

只投项目?将有新的用途

当前市场普遍认为,地方专项债券与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直接相关。虽然从去年专项债券的发行情况来看,确实如此;但财政部正在研究专项债券新的用途,未来专项债券的用途将不限于地方固定资产投资、或者是用于补充地方中小银行资本金,而是转型为地方政府的权益类投资工具。

因此,在专项债券转型的当下,我们应当及时关注专项债券的定位的转向;在不同的宏观需求下,专项债券工具将发挥灵活性,在财政需要的时间、到财政需要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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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地方专项债,为何发得这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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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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