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业务梳理1:银行资产负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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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5 09:04 13430 0 0
银行资产业务是银行运用其吸收的资金,从事各种信用活动,以获取利润的行为,主要包括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和现金资产业务。

作者:王彬

来源:负险不彬(ID:fuxianbubin)

一、银行资产业务

银行资产业务是银行运用其吸收的资金,从事各种信用活动,以获取利润的行为,主要包括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和现金资产业务。

(一)贷款业务

1、概念

贷款是经批准可以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这是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也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运用。

2、分类

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3、贷款基准利率 

2004年10月29日,人民银行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允许金融机构上浮贷款利率,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结合自身经营目标,具体制定本机构的贷款利率。

目前实行集中授权管理(自上而下分配放贷权力),统一授信管理(控制融资总量及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融资额度),采用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等相关制度有效防范贷款业务风险。

我国自2002年起,开始施行国际上通用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包括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其中后三类成为不良贷款。具体而言:

正常类贷款是借款人能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类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类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产生一定损失的贷款,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类贷款是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0%; 

损失类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起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很少部分的贷款,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4、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贷款业务是指以自然人为借款人的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和个人信用卡投资。

个人住房贷款是银行向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主要包括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商业型助学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权利质押贷款(借款人以本人或其他自然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类国债,个人人寿保险单以及银行认可的其他权利出质,由银行按权利凭证票面价值或记载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是银行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贷款。 

信用卡透支是持卡人进行信用消费,取现或其他情况产生的累计未还款金额。

5、公司贷款

公司贷款又称企业贷款或对公贷款,是以企事业为对象发放的贷款。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贷款:

(1)流动资金贷款

是为了弥补企业流动资产循环中所出现的现金缺口,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流动资金需求,或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平均占用的流动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流动性资金贷款按照期限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期限在三月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周期性,季节性资金的需要,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到一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到三年。 

流动资金的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种,一是流动资金整贷整偿贷款,是客户一次性提取全部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二是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是客户一次性提取全部贷款,然后分期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三是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步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四是法人账户投资,核定账户投资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支付时,在核定的投资额度内直接投资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2)固定资产贷款

也称项目贷款,是为了弥补企业固定资产循环过程中出现的现金缺口,用于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主要包括基本建设贷款(用于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计和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基本建设而发放的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用于现有企业以内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开发贷款(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商业网点贷款(用于商业、餐饮,服务企业扩大网点,改善服务设施,增加储蓄面积时自筹建设资金不足时发放)

(3)房地产开发贷款

是指与房产或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有关的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主要包括住房开发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商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用途限于客户正常建设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所需要的资金)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发用的用于酒店,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等商用项目建设的贷款,还包括非住宅部分投资占总投资50%以上的综合性房地产项目),

(4)商业用房贷款

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建造和大修理以商业为用途的各类型房产的贷款。具体包括法人商业按揭贷款,商业用房抵押贷款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三大类。

(5)银团贷款

又称辛迪加贷款,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给予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贷款银行之间信息共享,但各银行根据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确定各自贷款额度,并根据所占比例享有相应权益。其中,牵头行是接受借款人的委托,策划组织银团并安排贷款分销的银行,代理行是负责协调贷款及还款支付管理等工作的银行,一般由牵头行担任;参加行是接受牵头行的邀请参加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份额提供贷款的银行。

(6)贸易融资 

信用证

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依照客户(开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制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具体业务流程如图(前提是签订合同,并约定信用证付款)。

按进出口划分,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按保证性质,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现在银行基本上只开不可撤销信用证),按照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商业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现在银行开立的都是跟单商业信用证)。按信用证项下权利是否可以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按付款期限,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按照是否可以循环使用,可分为循环信用证和不可循环信用证。按是否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无保兑信用证。

押汇

出口押汇是银行凭借获得货运单据质押权利有效追索权地对信用证项下或出口托收项下票据进行融资的行为,出口押汇在国际上也叫议付,即给付对价的行为。

进口押汇是银行应进口申请人的要求,预期达成进口项下单据及货物的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协议后,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主要分为进口信用证项下押汇,进口代收项下押汇,目前,银行主要办理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进口押汇业务。

保理

保理又称为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出口方为规避收款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方(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

保理业务是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与传统结算方式相比,保理的优势在于融资功能。国际保理按照出口方是否都要求银行保理分为单保理(只有出口银行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并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承做保理业务)和双保理(进出口银行签订保付代理协议)。国内保理主要包括应收

账款买断和应收账款收购及代理。简化的单保理业务流程如下:

福费廷

福费廷也成为包买票据或买断票据,是指银行(或包买人)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即买断)。其中票据贴现是商业银行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在贴付一定利息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商业银行的票据行为,是商业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二)债券投资

1、债券投资的目标

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目标,主要是平衡流动性和盈利性,并降低资产组合的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

2、债券投资对象

国债

国债是国家为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照约定的条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本本金。包括凭证式国债(交易所发行、流通)和记账式国债(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

金融债券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债券和其他金融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

简称央行票据或央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的,期限一般在三年以内的中短期债券。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是重要的流动性调整手段。

资产支持证券

是资产证券化产生的资产,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结构化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机制和过程。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和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践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在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公司债券的发债主体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具体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

3、债券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的收益一般通过债券收益率进行衡量和比较。债券收益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数量的债券投资收益与投资额之间的比率,通常用年率来表示。具体指标有三个,一是名义收益率,又称票面收益率,是票面利息与面值之间的比率,计算公式为票面利息/面值*100%。二是即期收益率,是债券票面利率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即期收益率=票面利息/购买价格*100%。这二者都不能全面的反应债券投资的收益。三是持有期收益率,是债券买卖价格差价加上利息收入后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率,计算公式为:持有期收益率=(出售价格—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100%,只能做事后测算。四是到期收益率,是指收回金额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价加厚苏娜管理系收入后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到期收益率=(收回金额-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100%。事前考虑,同时考虑利息收入和投资损益,可作为决策的参考,但仅限于使用投资到期的金融资产。

(三)现金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与现金等同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库存现金,是商业银行保存在金库中的现钞和硬币,是银行用来应付客户提现和银行本身的日常零星开支。经营原则是保持适度规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商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是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在其他银行保有存款的目的是在同业之间开展代理业务和结算收付。 

二、银行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有存款和借款构成,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借款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向中央银行借款、普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一)存款

存款是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而将资金存入银行,并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是银行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也是银行的传统业务。2004年10月,央行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下限,允许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下浮存款利率。

存款业务的分类,可以分为个人存款和对公存款,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1、个人存款业务

个人存款是储蓄存款,是居民个人将闲置不用的货币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包括活期存款(不规定存款期限,客户可以随时存取的存款,按季度结息),定期存款(可分为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利率视期限长短而定),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存期灵活,开户时不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随时可以支取,银行根据客户存款的实际存期按规定计息),个人通知存款(开户时不约定存期,预先确定品种,支取时只需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教育储蓄存款(父母为子公司接受非因雾教育而存款,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付本金利息)。 

对于存款,可以采用积数计息法(按照实际天数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主要适用于活期存款,其中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和逐笔计息法(按照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司逐笔计算利息,主要适用于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存款期内,如遇利息调整,仍按照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的存期灵活,开户时不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随时可以支取,银行根据客户存款的实际存期按规定计息;个人通知存款开户时不约定存期,预先确定品种,支取时只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及金额(目前银行提供一天、七天通知储蓄存款两个品种,5万元起存)。教育储蓄存款是父母为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而存钱,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的存款方式(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单位存款 

单位存款又叫对公存款,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照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可分为单位活期,定期,协定,通知存款。 

活期存款是单位类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不规定存期,可随时转账,存取的存款类型。又被称为结算账户,又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是存款人因处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包括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及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分支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异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其他组织。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的主办账户,是企业事业单位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同一存款客户只能在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情况包括: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机构,注册验资可设立临时账户,该种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以下用途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基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单位定期存款是单位客户在银行办理的约定期限,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存款类型。 

单位通知存款是单位类客户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商业银行,并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类型。单位通知存款按照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可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是一种单位类客户通过与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合同期限,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对基本存款额度按活期存款计付利息的存款类型。

保证金存款,是商业银行为保证客户在银行为客户对外出具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或提供资金通融后按约履行相关义务,而与其约定将一定数量的资金存入特定账户所形成的存款类别,一旦客户违约,商业银行有权直接扣划账户中的存款,以最大限度的减少银行损失。单位保证金存款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3、人民币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也称为同业存放,全称为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款项。是指因支付清算和业务合作等的需要,有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于商业银行的款项。同业存放属于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存放同业,即存放在其他银行的款项,属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4、外币存款业务 

外币存款业务与人民币存款业务的异同。外币存款业务与人民币存款业务除了存款币种和具体管理方式不同外,有许多共同点,两种存款业务都是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的信用行为,都可以按照存款期限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存款类型分为个人存款和单位存款等。

外币存款业务的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不能直接存入账户,需按照存入日的外汇牌价折算存入。 

现汇买入价,现钞买入价,现汇卖出价、现钞卖出价,中间价(基准价)中,除去中间价外,都是以银行为主体的买卖价格。其中,现汇是指可自由兑换的汇票、支票等外币票据。现钞是具体的、实在的外国纸币、硬币。现汇买入价(汇买价)是银行买入外汇的价格,现钞买入价(钞买价)是银行买入外币现钞的价格,现汇卖出价(汇卖价)是银行卖出外汇的价格。现钞卖出价(钞卖价)是银行卖出外币现钞的价格。中间价(基准价)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 

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多是钞变钞,汇变汇的原则,现钞不能随意兑换成现汇。需要支付一定的钞变汇手续费。银行买入现钞后需要对其按照面额,版式进行分类、保管、运输到发钞国,或在不同网点之间调剂和运送,所以一般钞卖价一般要比汇卖价低一些。 

外币买卖业务中,结汇是客户把持有的外币储蓄存款、外币现钞按银行对外公布的现汇、现钞买入价卖给银行,由银行兑付相应的人民币。售汇是银行按照对外公布的卖出价格将外汇卖给客户,从客户的角度讲,是客户用人民币向银行购买外汇。

外汇储蓄存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和外汇储蓄账户。其中,外汇结算账户主要用于资金清算支付,外汇储蓄账户只能用于外汇存取,不能进行转账。个人外汇管理上,因为操作成本不同,现钞和现汇仍执行两种不同的汇率,进行独立核算。凡从境外携入或境内居民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可存入现钞账户;凡从境外汇入,携入和境内居民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票据均可存入现汇账户,不能立即付款的外币票据,需经银行办理托收后,方可存入现汇账户。 

单位外汇存款是指银行吸收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驻华机构和境外机构外汇资金的业务。单位外汇存款与外币储蓄存款不同之处在于账户种类及开立手续,适用对象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等。 

单位外汇存款可分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其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是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的账户,具体包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开证保证金账户等。开立经常项目外汇项目是指中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但不包括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经营项目外汇收入;具有捐赠、援助、国际邮政会对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外汇收入)可以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同一银行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存在相同性质不同币种的外汇,无需再经过外汇局核准。在已经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外汇局申请开立多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多币种、两个或两个以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核定限额,具体限额分解可以由境内机构自行确定,境内机构所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总和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统一采用美元核定。 

单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是用于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的账户。主要包括贷款(外债及转贷款)专户,还贷专户,发行外币股票专户,B股交易专户,外汇资本金账户,投资款临时账户,资产变现账户。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一般不允许开立外币现钞账户,境外法人或自然人开立B股交易专户,持境外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或境外个人身份证明直接到证券公司开户。

(二)借款业务

商业银行的借款业务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其中,短期借款是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借款,具体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向中央银行借款。长期借款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般采用发行金融债券的形式,主要包括发行普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1、同业拆借 

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行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其具有期限短,金额大,风险低,手续简便等特点,能够反应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求状况,因此同业拆借市场上的利率是货币市场上最重要的基准利率之一。 

2、债券回购

是商业银行短期借款的重要方式,主要包括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两种。债券回购的风险比同业拆借低得多,对信用等级相同的金融机构而言,债券回购利率一般低于拆借利率,因此,债券回购的交易量要远大于同业拆借。 

3、向中央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在需要时还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借款,再贴现和再贷款两种途径,但是,商业银行一般只有在通过其他方式难以借到足够的资金时,才会求助于中央银行。 

4、金融债券 

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我国商业银行所发行的金融债券、均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的。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二是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三是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四是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五是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六是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七是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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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商业银行业务梳理1:银行资产负债业务

负险不彬

王彬:法学博士、公司律师。 在娱乐满屏的年代,我们只做金融那点儿专业的事儿。微信号: fuxianbu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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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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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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