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金融生不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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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8 22:42 1994 0 0
单纯追求流量变现的目标,只能在主营业务外增加部分收入,无助于企业生态的完善,而是愈发焦虑地陷入金融的诱惑,沦为饱受用户诟病的投机者。

作者:洪七公

来源:镭射财经(ID:leishecaijing)

曾许下“打造千亿资产规模金融事业”豪言的美团,在金融领域的布局不断加速:

从联名信用卡到美团月付,小额消费贷的布局基本完成,美团做金融的野心昭然若著。

激进扩张 

自2016年斥资13亿元收购钱袋宝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至今,美团已集齐了网络小贷、第三方支付、保险经纪、商业保理、企业征信等金融牌照。

公开资料显示,美团的金融业务形成了以支付与借贷为发力点的业务模式,包括金融业务在内的其他服务和销售板块,在总营收中所占的比重也从2016年的2.25%,提升到了2019年的16.57%。虽然美团在2020年并未对外公布美团金融的业绩占比,但美团金融激进扩张的步伐并未停歇。

就在美团拿下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同一年,美团创始人、CEO王兴曾提出“互联网下半场”理论,认为互联网行业未来的发展将从C端用户增长驱动转变为B端产业链效率提升。此后,美团金融选择将支付和网络小贷作为切入口。

其中,支付业务面向B端,主要是为商户提供包括智能POS终端、小美盒子和美团二维码在内的一系列数字化赋能工具。借贷业务方面,美团金融面向商户推出了美团生意贷,面向C端消费者推出美团支付。

此外,2020年5月,美团金融还推出了信用支付产品“美团月付”。公开资料显示,开通“美团月付”后,在美团系APP消费时都可以先“赊账”,下个月某固定日期统一还款,相当于最长有免息期38天。

在业内看来,美团的种种做法无非是想以支付为切口,打通内部生态,通过金融的手段实现流量变现。这也是各大互联网巨头的惯用做法,不少金融科技公司的发家逻辑便是由支付开始,逐渐扩展至信贷、理财等各类业务。

不过,打起用金融变现流量算盘的美团金融,似乎生不逢时,不同于已经深耕金融业务多年的互联网巨头,美团的金融业务刚刚步入正轨,然而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互联网企业渗透金融业务的“交叉风险”。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此前在公开表态中已经点明了支付业务存在的风险。他表示,一些互联网企业利用旗下机构将支付业务与信贷等其他金融业务交叉嵌套,形成业务闭环,业务过程难以被穿透监管,极易引发风险跨市场蔓延。“希望这类机构提高站位,积极配合监管,切实整顿超范围信贷业务,消除利用支付拓展交叉金融业务的风险隐患。”

有业内人士认为,交叉风险将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被监管的重中之重。如今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体制愈发完善,金融科技流量红利和监管套利时代却已经远去了。

变相“强制”消费

吃不到金融业务“交叉”红利的美团显得有些急躁,无论是点外卖、买菜还是骑车,美团月付的产品“攻势”让人防不胜防。很多人在没搞懂的情况下就开通了美团月付。

有网友在论坛上吐槽,“在美团叫外卖,结果收到一张信用卡,还莫名开通了美团月付,最坑的是,现在点外卖都自动月付,点完还要立刻还,不然后面就忘掉了。”

“最近用美团很少,但是美团客服却给我打电话说开通了美团月付,需要还款,我还以为是搞错了。后面客服像轰炸机一样打电话要求我还款,美团这几年也太激进了!”

还有网友吐槽称,在美团购买餐饮券后,收到短信说已经开通美团月付贷款服务,可自己并未提供办理贷款的相关资料,客服回应称,在美团是进行的实名认证。客户对此很是不解,“可是我进行实名认证是为了保证支付安全,并非用来开通贷款服务的,美团金融实在是很霸道。”

在各大投诉网站上,有关美团金融的相关吐槽还有很多,网友们对美团“强制”开通月付的做法并不买账。

镭射财经发现,美团月付并不是“强制”开通,而是运用了一个很简单的“诱导”。美团的支付页面有美团月付和其他多种支付方式,不过,美团月付是被放在第一位的,美团还“贴心”地帮你勾选上了。这意味着,假如是习惯顺手点击支付的朋友,很容易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了美团月付,不想开通就得手动勾选储蓄卡支付,且每次都要重新勾选。

业内分析认为,这种做法很难判定美团违规,不过确实稍有不慎就会掉进“陷阱”,只能消费者自己注意。

此外,镭射财经还注意到,客户如果在美团借钱提前还款,还被要求交提前还款的手续费,这种做法既片面凸显了希望用户多贷款、多偿还利息的盈利目的,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同时,第二百零八条也规定了,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此外,对于客户提前还款的行为,美团金看似融减少了部分预期的利息收入,但也降低了贷款风险,提前回笼资金。向提前还款客户收取手续费的行为,无疑设置了更多的人为门槛,将这部分客户当做待割的韭菜,打消其提前还款的积极性。

从“套路”消费者到收取提前还款手续费,美团金融通过金融变现的梦想并未停歇,不过,在金融面临强监管的当下,美团能走好吗?

毕竟,单纯追求流量变现的目标,只能在主营业务外增加部分收入,无助于企业生态的完善,而是愈发焦虑地陷入金融的诱惑,沦为饱受用户诟病的投机者。美团真正要做的,是结合金融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升内部获客效率和用户黏性,帮助线下商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从而纵向挖掘出内部的深层次价值,实现更为合理与健康的成长壮大。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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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美团金融生不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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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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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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