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融二叉树
来源:金融二叉树(ID:jinrongerchashu)
消费金融ABS曾经是资产证券化市场上的“热搜”关键词之一,2016年消费贷ABS开始迅速发展,到2017年已经占据了企业ABS市场份额的近三分之一,18年、19年消金ABS发展逐渐达到了顶峰,而蚂蚁花呗被作为优质互联网消金的代表,备受青睐,也成为发行量最大的消金ABS。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发行市场比较低迷,下半年随着经济的逐渐恢复,发行量又大幅提升。但是随着蚂蚁暂缓上市及被监管约谈、小贷新规的发布,消金ABS冲高回落,发行逐渐趋于冷淡,上半年26个消金ABS项目终止发行,主要是蚂蚁花呗和借呗。近期,上交所、深交所要求新挂牌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ABS)产品中,禁止新增“医美消费金融”相关资产入池。
监管对非银消费金融ABS一直未放松,尤其是互联网消金,去杠杆、合规性、安全性也是消费金融机构头上的三把利剑,监管环境的趋严的背景下,ABS的发行也将对资产的的要求更高。
一、消费金融发展史
1.“恰逢其时”:消费金融公司应运而生
(1)08年金融危机后,经济结构发生调整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始于美国,随后席卷欧洲,最后扩散至全球。全球GDP陷入大范围的负增长,而我国是少数几个维持增长之一,国际消费市场受巨大影响,直接传导于出口加工型企业,最终引起失业率上升。金融危机的也间接的促进我国当时的经济结构调整,“投资、出口、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08年以前我国主要是投资带动经济,07年我国的投资增长率是25%,GDP增长率是13%,而消费占GDP的比重仅为36%,如何增加三驾马车中的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也成为当时重点研究的经济问题之一。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
消费金融,顾名思义是为消费服务的金融,更直白点就是用于消费目的的信用贷业务。在当时的背景下,虽然有发展消费金融的想法,但是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消费金融公司模式,只能在银行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试点,09年,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多家银行开始布局消费金融公司。
2010年首批三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发起人分别是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诞生。
(2)居民消费观念变化,消金公司逐渐发展壮大
受各种各样原因的影响,我们父辈的思想大多数停留在,“不能拉饥荒”、“要勤俭持家,俗话说得好: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钱是攒出来的”等观念上,他们有了钱更愿意存银行,毕竟钱会“生”钱。但是,随着80后步入社会,消费观念逐渐发生改变,提前消费观念初见雏形,那时候的年轻人愿意借钱满足自己的消费,消费从功能型逐渐增加到感官型,年轻人也愿意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消费信贷的需求逐渐增加,消费金融公司得到了发展和壮大。但此时的消金公司都是“银行体系”的,虽然流程简便、放款速度快,但是受限于贷款条件,信用评级等,大多数客户都不满足需求。
2.“时代的选择”:互联网消费金融登上舞台
(1)互联网消费金融1.0时代
随着居民消费的增长和新型消费结构的需求,互联网金融开始兴起。京东、阿里等电商借助自身累计的线上客户流量,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除此之外,一些传统的金融机构也开始拓展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2015年1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成立,互联网消费金融时代正式拉开帷幕。
互联网金融主要有4种模式:
(1)电商平台分期付款模式
我们最熟悉的这种模式代表有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直接与所购买产品挂钩,类似于信用卡的分期业务,但是并没有上人行征信系统。
(2)电商平台小额贷款模式
与分期付款不同,小额贷模式例如,借呗、微粒贷等,不仅局限于某种产品的消费,就是电商平台基于消费者购买记录等信用数据为消费者提供的线上小额贷款。
(3)商业银行网上小额贷款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在网上为消费者提供贷款的线上贷款,商业银行借助于线下基础客户的资源及信用状况直接在线上为客户发放贷款。
(4)网络平台小额贷款模式
主要是指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公司,在构建的网络平台进行线上提供小额贷款,是一种线下转线上的模式。这里的消费金融牌照是由银监会批准的,不包括房贷和车贷。主要有北银、捷信等消费金融公司。
花呗、借呗、京东白条的上线,收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尤其是80后和90后。先使用、后付款;免息分期,大大促进了消费者的购买欲。但同时,从一开始选择免息分期到选择付息分期,再到叠加更多的消费贷产品,互联网金融催生的问题一步步显现。首先是电商平台资金的流动性: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出现,虽然给电商平台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造成了资金流动性缺乏的问题,融资需求日益增加。而传统的融资方式成本高,融资金额受限也给电商平台带来压力。这时资产证券化的出现更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另一个问题就是过度消费问题,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小编认为花呗更容易引起过度消费,因为计划之外的消费有时比计划内的消费体量更大,从双十一的数据就能很好的看出。其实这时,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问题已经开始逐步累积了。
(2)互联网消费金融2.0时代
2015年以后,互联网消费金融进入快速增长期,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和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产品线的不断扩大,互联网金融的产品也不仅仅局限在线上购物,而且逐渐扩展到与我们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
而对于电商平台公司来说也不在仅围绕自己的平台产品,而是开始对线上线下的资源做一些整合,例如“京东白条”与租房平台合作,例如,链家的丁丁租房、自如租房;与线上旅游平台合作,例如,首付游、趣旅、来来会。互联网金融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3)互联网消费金融3.0时代
直播带货模式的兴起更加壮大了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2020 年我国消费信贷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除此之外,“双十一”、“818”、“零食节”等各种各样的“消费节”逐渐占据我们的视野,消费金融的热情日益高涨,消费也不在是仅仅因为需要,“囤货”、“凑单”、“满减”也都成为了消费的主要原因。这时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显现出一种“野蛮生长”的态势,这背后面临的是过度的、非理性的消费。同时,大数据的采集也暴露了消费者信息的安全性问题。随着小贷新规的发布,以及对蚂蚁集团的监管,消费金融进入严监管时代。
3.严监管初见雏形
消费金融市场门槛准入低等弊端,导致市场机构数量多,但质量参差不齐,一些违法金融活动开始出现,现金贷、校园贷、套路贷等,通过恶意欺诈,向客户索取高昂利率、变相收费、不当催收、隐私泄露等行为,造成行业乱象,也诱发了诸多社会问题。随着消费金融问题的凸显,各项监管政策陆续出台,行业进入整顿期。
2017年现金贷的频发,政府开始出台对现金贷的监管措施,并进一步加强对信用风险的重视。
4.消费金融迎来严监管时代
20年监管部门发布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对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监管和约束。《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
(1)蚂蚁花呗、借呗要求整改,ABS发行终止
2020年11月3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近日,发生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总经理被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监管约谈,你公司也报告所处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可能导致你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因此,决定暂缓蚂蚁集团的上市。”
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12月24日人民银行今日发布,“金融监管部门将于近日约谈蚂蚁集团”。
2021年5月25日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蚂蚁集团旗下两家公司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被终止。
按照整改方案,蚂蚁集团应在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6个月内完成“花呗”“借呗”的品牌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花呗”“借呗”将成为蚂蚁消费金融公司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其他金融机构借助蚂蚁集团提供的数据信息所发放的消费信贷,不再标挂“花呗”“借呗”名称。
(2)对马上金融的监管
2021年6月15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对马上消费金融7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通报称,马上消费金融存在的7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营销宣传夸大误导、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合作商管控不严、联合贷款管理不到位、不合规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等。
(3)交易所禁止“医美消费金融”相关资产进入ABS池
8月11日,根据财联社报道称,上交所、深交所近期已要求新挂牌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ABS)产品中,禁止新增“医美消费金融”相关资产入池,已发行的ABS产品不受影响。
消费要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作用力,就需要消费金融告别过去野蛮生长的态势,以合规为前提,健康的发展。
二、消费金融ABS发展现状
消费金融ABS是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应付款作为基础资产而发行的证券,主要有两种类型的基础资产,一种是银行或消费金融机构向消费者直接发放的贷款,例如:商业银行的各种消费类贷款、持牌消金机构发放的各种小额贷款、网络消金最典型的代表是蚂蚁借呗、微粒贷等;另一种是分期付款的模式,例如信用卡分期、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
我们先来看一下消费金融ABS发行情况:
1、发行量总体呈上升趋势,18、19年有回落,预计21年会有一定幅度减少
前面消费金融发展史的内容中有提到,消费金融市场在16年、17年得到快速发展,但是17年12月出台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去杠杆已成为大趋势,之后两年ABS发行的量有所下降。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消费疲软,但后续随着一系列促进消费的举措,居民消费逐渐恢复,尤其是线上消费,使得20年消金ABS发行总量上升。但20年下半年小贷新规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杠杆率及联合放贷问题,加上蚂蚁花呗、借呗的发行终止,以及近日对医美贷入池的限制,预计21年的总发行量会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1)从发行主体上看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发行过的企业消金ABS中,蚂蚁花呗、借呗仍是体量最大的,占绝大多数比例。蚂蚁、京东为主要发行主体,除此之外,百度、小米、苏宁旗下的消费金融公司也参与发行,但是市场份额相对较小。
再来看个人消费贷ABS,个人消费贷ABS的发行机构主要为商业银行及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前十大发行机构如上图所示。
(2)从存量统计上看
信贷ABS中,消费类贷款类占总量的1.08%;企业ABS中个人消费类ABS占总量的9.75%;ABN中,个人消费贷款类ABN占总量的2.06.%。企业ABS中个人消费类贷款的比例较高,而信贷类ABS和ABN中消费类资产发行量占比比较低。
2.网络小贷ABS将收紧
2020年9月18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小贷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明确。
2020年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经营区域、借款限额、联合贷款、融资杠杆、注册资本等方面提出多项要求,加强对网络小贷业务的管控。
早在2017年《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就明确提出了杠杆率的要求。
而《征求意见稿》的颁布更是收紧了杠杆的限制,这意味着,超过监管要求杠杆倍数的网络小贷,将不再被允许发行ABS。如果还想继续发行,网络小贷公司需要通过增资和逐步降低新增ABS规模的方式满足监管要求。
近两年随着网络平台小贷制度的不断完善,一些不合规的小贷平台将逐步退出市场,而这次《征求意见稿》的颁布对那些杠杆高达数十倍的现金贷平台未来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补充资本金以降低杠杆,但对于数十倍的杠杆来说,依靠补充资本金降低杠杆的难度颇大;二是通过暂时关闭申请渠道等形式压缩资产规模,降低杠杆水平,行业巨头也不例外,靠ABS不停循环购买增大杠杆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那次监管介入之后,一些小贷公司的融资方式发生变化他们把一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助贷和联合放贷上,而这次《征求意见稿》不仅从杠杆上也从联合房贷比例上进行了限制,可见监管力度之强。
后续小贷公司还想继续发行ABS就必须降杠杆、降联合放贷比例、控制参股小贷公司数量。
强监管的背后,网络小贷ABS将会收紧,发行量会向银行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倾斜。
三、消费金融ABS关注要点
1.传统消费金融ABS
(1)基础资产整体质量
主要关注,基础资产整体信用等级、占比较大的借款人风险、区域行业集中度等。
除此之外还应关注加权平均贷款合同期限、组合资产加权平均到期期限、入池贷款加权平均回收率、前5大借款人集中度等指标。
对于底层资产集中度较高的项目来说,应着重关注借款人信用评级及历史偿付记录。
(2)入池资产情况
1)集中度低
要求底层资产一定要分散。
2)借款人年龄段回收率水平
一般来说30-40年龄段的回收率水平较高。
(3)基础资产预计回收情况
预计回收率是根据资产池逾期期限、成为不良时未偿本金余额、借款人年龄、获得的授信额度、年收入、地区等因素进行测算的,通常评级机构会根据催收政策的变化会对贷款的实际回收情况造成的影响,受未来宏观经济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以及贷款的实际回收率和回收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预计回收进行调整。
(4)底层贷款风险暴露程度
要综合考虑底层贷款的账龄和贷款剩余期限,如果贷款的账龄越长且剩余期限越短,其风险暴露的程度越低,资产池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5)是否存在超额利差
对于一般资产证券化项目,证券能够通过较高的资产池收益与较低的证券利息累计超额利差进而形成超额抵押,对证券剩余本金提供进一步的兑付保障。如果封包期构成的初始超额利差及存续期超额利差形成的超额抵押越高,相应次级档证券损失的风险也越小。
(6)是否为静态池
如果入池资产组合为静态组合,那么就没有回收款持续购买新信贷资产的资产置换风险。
(7)是否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
流动性储备账户的设置,是为了能够一定程度上缓释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利息兑付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从而一定程度上缓释了次级的风险。
2.互联网消费金融ABS
与传统消费金融有一定区别,互联网消费金融还要重点关注信用风险。与传统消费金融高净值客户的定位不同,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的客户群体锁定在基数大的年轻的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阿里、京东这样的互联网电商平台。例如花呗、借呗借助电商平台的客户信息,建立自己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时监控。但是年轻消费者自身的风险意识较低且风险承担能力较弱,存在着逾期的信用风险。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金融二叉树”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标题: 消费金融ABS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