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投资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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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N+M这种期限结构的债券,在N年到的时候就进入了行权时期。对于发行人而言,这个权力一般是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债券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给与发行人一个期权,当债券进入行权期的时候,如果市场环境好,处于低利率状态,发行人可以下调票面利率来降低后续票面成本,甚至是通过大幅度降低票面利率来促使投资人回售,从而重新发行实现更低成本更长期限的融资(之前金地因为大幅度下调票面利率想让投资人回售以实现低成本再融资的事情还闹得沸沸扬扬,后来因为当初的募集说明书有瑕疵,在舆论压力和交易所介入之后金地集团只得维持原利率);如果市场环境不好,处于高利率状态,发行人可以选择上调票面利率,来使得票面利率符合当前市场情况,留住投资人,从而减少流动性压力和降低再融资风险。
也就是说,如果发行的时候票面比较高,到了行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权)的时候市场环境好,融资利率较原先大幅降低,那么企业正常的操作是选择下调票面来降低融资成本,除非有两种原因发行人才会在当前低利率的环境中选择不调整甚至是上调票面利率:一是原先的条款只规定了发行人只有上调票面利率的权利而没有下调的权利,这样就只能选择放弃上调(维持原来票面)或者上调,现在这种单方向调整的条款比较少见了;另外一种情况是条款规定发行人既可以上调也可以下调票面利率,但是发行人主体资质存在瑕疵,即使在低利率环境下其再融资能力也存在一定问题,所以只能通过上调票面的方式来尽可能留住投资人,减少兑付资金规模,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减轻流动性压力。那么,在低利率环境下,对于那些进入行权期但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的发行人来说,根据上面的解释,这或许是发行人发出的流动性风险的预警信号,需要引起关注。
在目前的低利率环境下,仍是有进入行权期的发行人“逆势”上调票面利率,这里统计了行权期在2020年1月至5月之间上调票面利率的发行人名单,是否是属于“流动性预警”,还请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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