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高院:劳动者曾拒绝配合缴纳社保,则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辞职赔偿

高院:劳动者曾拒绝配合缴纳社保,则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辞职赔偿

劳动者在单位通知缴纳社会保险时,自愿向单位出具不予缴纳申请,在不存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系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应签未签无固定期合同二倍工资罚则主张,时效按月分段计算

法院:应签未签无固定期合同二倍工资罚则主张,时效按月分段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义务并无期限上限规定
高院:首次用工未签合同,二倍工资补足义务非劳动报酬,时效自违法用工满一年起算

高院:首次用工未签合同,二倍工资补足义务非劳动报酬,时效自违法用工满一年起算

因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补足责任具有惩罚性质,劳动者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应自用工满一年之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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