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晓怿
来源:杨老师的基建课堂(ID:msyangteacher)
12月27日,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总结2021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财政工作。每年的财政工作会议是部署下一年财政系统工作的重要会议,在本次会议上,提出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标志着房产税的落地速度即将加快。
由此也让市场上有了新的声音,认为目前较为紧张的地方财政将受益有明显的改善,但事实上,可能并非如此:
开明渠堵暗道,隐债同步收紧
地方债务虽然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从定义与管理的不同来看,地方债务仍然分为法定债务的地方债券、纳入财政部统一管理的隐性债务以及包含城投债务在内的广义地方政府债务等不同的部分;在法定债务较为稳健的情况下,如今的监管重点是已防范隐性债务与广义债务的各项风险。
在今年四季度展开的“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中,延续了近年财政改革的思路,通过“开明渠、堵暗道”,将隐性债务置换为法定形式的地方债券,由此来解决债务风险的问题。而在房产税落地、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后,显然财政系统将继续贯彻这一思路,将收入的增量部分用于化解债务风险、偿还隐性债务的重要来源。
在“政府降杠杆”的宏观政策下,当地方政府迎来房地产税等新地方税种的落地之时,就是压降隐性债务规模与监管之日。即使从表面上看起来地方政府的可用财力会有所增加,但在目前的债务规模与风险压力下,地方政府并不会迎来解放,而是更多用于债务化解方面的工作。
税收接棒土地,收入规模持平
从长期来看,房地产税所带来的财政收入并不是一块“增量收入”,而是替代逐渐减少的土地出让金、定向用于城市建设与维护的资金来源。因此,虽然短期可能有部分地区尚处在城镇化的红利阶段,能够同时享受到房地产税与土地出让金带来的财力增加,但远期来看,也只是大体维持地方财政收入的规模与基本增速。
今年下半年以来,多地的土地出让收入都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降,未来城镇化速度的放缓也将是一去不复返;并且城市更新、片区开发等收益自平衡项目也进一步的将土地开发收益从财政收入转变为市场化收入的来源,地方政府真正能够通过土地来实现的收益明显缩水。
同时,近年来大规模发行的地方专项债券也挂钩了较大规模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定向的还本付息来源;房地产税的落地,也只是勉强弥补这一块产生的缺口与偿债压力,帮助维持地方财政运转的稳定。
更公平的分配,民生支出扩容
“共同富裕”要求财政政策将进一步改善分配不均衡的问题,结合目前不断增加的基础公共服务供给,我们不难发现;房地产税的征收,将更多的用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用于弥补不同收入阶层间的生活水平,改善日益扩大的收入差异扩大问题。
这也就意味着,房地产税等财产性税收的开征的同时,地方政府用于民生支出的规模也将日益增长;正如财政制度改革的目标所言,财权与事权要相匹配。当财权扩容,地方政府的工作目标与压力自然同步增加,归属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也将更为沉重。
因此,财政工作会议仍然强调“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尤其是在逆周期的大背景下,既要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规模,又要防范潜在的债务风险与提高投资效能,还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宏观政策与监管要求。
如此看来,地方财政的困境与艰难,还将持续不短的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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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房产税加速,地方财力能否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