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洛洛杨
来源:大话固收(ID:trust-321)
大约一个月前,我听到有人很大的声音吵架。说是“吵架”,其实也只听到一位中年女士夹杂着愤怒的骂声,但是由于这位女士声音很大,持续的时间很长,一个人也吵出了一群人的架势。
因为她一直强调自己“亏了好几百万”,我还以为是遭遇了什么金融诈骗,特意关注了下。后来她又吵了几次,我才渐渐从其他人的嘴里拼凑出了她的故事。
两三年前,伴随着房价蹭蹭蹭涨,本市有一个小有名气的房地产开发商加快了扩张的步伐,步子迈得大了之后,资金压力有点紧张,银行等金融机构感觉不对劲,也不愿意再借了。
但之前借的还是要还啊。这家地产商的老板就开始发力自己的富人朋友圈,通过承诺短期、高息的方式向朋友们借钱,这位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挖民间借贷的墙角去补金融机构的窟窿,后果其实可想而知。这家小地产商用这种方式续命没多久,还是还不上钱了。
这位女士作为债权人之一,赶紧起诉了地产公司。由于是涉众案件,法院做了大量协调工作,最终地产公司给了一个“二选一”的方案:要么,保留现有债权和利息计算标准,接受地产公司展期后慢慢还;要么,接受一些还没卖得出去的房子(主要是商铺之类),以房抵债,拿了房子后债务一笔勾销。
这位女士和她的代理律师沟通后,可能认为房产质量太差,选择了债权展期,而同期维权的债权人有的选择了以房抵贷的方案。
大概一年之后,这两个方案的差异真正显现了出来——这家房地产公司因为债权人申请而破产了。
一旦破产,这位女士的债权没有任何抵押,只能作为普通债权,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在破产程序中受偿。据她估计,等清算程序走完,能拿回来一成就要谢天谢地了……而如果当初选择了拿房产,少说也能收回五六成的。
她“吵”,是想通过推翻之前和律师的代理关系,来否定自己对于偿还方案的选择。但是显而易见,地产公司资产已经由管理人全面接管,此刻要拿无异于虎口夺食,这条路没办法走通。
弄明白前因后果后,我心里一惊:
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地产商的一系列决策,何尝不是近些天闹得轰轰烈烈的某500强地产公司的缩影;而这位女士的遭遇,很可能就是某大项目的投资人未来经历的一种预演。
这位女士的故事至少有一点启发:
现在看上去价值差不多的债权和资产,甚至债权数字更高——例如850万债权和800万的房子,假如真要做选择,尽量选资产。
因为一旦进入破产重整或清算,或者一些调解和解程序,债权价值很可能大幅缩水;而资产价格毕竟和实体绑定,相对而言价值稳定一些。
当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这家公司波及面实在太广,我个人是非常衷心地希望它顺利度过这次危机;但万一它真的没能度过去,希望这位女士的故事,该听到的人不必知道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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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一个悲伤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