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不立——金交场所未来转型思考

时贰闫 时贰闫
2021-09-24 14:51 4822 0 0
此时的金交场所,已经到了不得不转型的时候,那么金交所转型存在那些困难、该如何转型呢?

作者:闫威

来源:时贰闫(ID:yantwelfth)

近日收到好友发来的证监会某省监管局发布的《关于禁止辖区市场主体参与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相关业务的通知》,再到各省近期密集出台的金交场所整顿、合并政策、活动,一时间,金交行业真的到了不破不立的关键时刻。而距离金交行业上一个巅峰期2018年,仅仅过去了三年,在这三年的时间里,一个行业由盛转衰,迎来行业的至暗时刻。所以,此时的金交场所,已经到了不得不转型的时候,那么金交所转型存在那些困难、该如何转型呢?围绕这一问题,笔者将展开分析,也希望关注到我们公众号的金交朋友们,可以分享下各自平台的转型之道。

一、为什么金交所转型这么难

其实金交所转型已经提了很多年,早在2019年笔者就曾发文阐述金交所转型的必要性,但为何一直以来行业内转型动作寥寥无几呢?主要有如下原因:

1.过往巨量通道业务,导致的通道业务依赖性,难以短期纠正

在2018年金交所最后的巅峰期时,多地金交所通道业务规模破千亿,作为一种简单甚至可以说粗暴的业务模式,通道业务为金交所提供了稳定、充足的业务收入,并养育了金交所内部的项目团队,成为金交所核心业务。所以,我们可以发现,在金交行业强监管落地后,诸如原有的to c产品通道被叫停,但没有推动金交所层面的转型,而是在原有通道业务模式下幻化成B2B2C业务模式,也就是换汤不换药的通道业务模式。

如果说通道业务,就像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金交所带来天量的业务收入,但另一方面也让很多金交所形成的业务定式,思维也被固化,甚至影响到当地监管层对金交所的定位,认为金交所就是做通道的。

2.大规模存量业务存在,导致化解难度大,转型包袱重

在清整联办35号文中,曾提出在2020年底完成存量业务化解工作,后因为疫情影响这一工作延期到2021年底。同时根据清整联办5号文披露的数据,截止2019年,全国金融类交易场所债权类业务存量为8517亿元,涉及投资者人数为120万人。上述是2019年的数据,那么到了2021年,这一数据是否大幅下降呢?至少从目前市场情况来说,没有新增存量业务已经算是完美完成任务,大幅下降并不现实。尤其是近期地产系产品连环出问题,比如某大地产的产品问题,必然会波及到相关产品备案的金交所。

所以,金交所是带着巨大包袱、镣铐去转型,这样的包袱存在,必然导致转型步伐缓慢,尤其是各地监管层担心,原有问题没处理好的情况下,新的业务布局会不会带来新的问题。

3.缺乏监管支持导致转型之路犹豫、徘徊

就笔者目前接触到的各地金交监管部门,对金交所的监管态势,是以限制、严格管控的方向,而较少考虑到如何协助平台转型,如何提供支持性政策。甚至部分地区监管部门已经把金交所视为洪水猛兽,快速推进地区金交所合并、解散工作,意图将其完全“扼杀”。这种一刀切的监管态势,就导致各地金交所在转型过程中,缺乏政策支持,陷入孤军奋战的状态,甚至部分转型尝试直接被叫停,导致金交所陷入不敢转型、不能转型的窘境。

4.目前金交行业尚无成熟、清晰的转型道路,各地均在摸索状态,导致转型缺乏参照方向

就笔者目前接触的各地金交所情况而言,暂无特别成熟的转型道路,对于转型其实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市场——政策——团队。

市场层面,即要有能容纳行业发展的市场,为后续转型提供持续性业务支持。

政策层面,即要有配套政策,支持金交所进行转型,可以允许金交所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创新,甚至是对既有政策实现一定程度的突破。

团队层面,即要有专业的团队,完成转型中各项事务的落地,包括项目团队、风控团队、市场团队、财务团队、政策团队等等。

所以,目前的金交行业,还没看到能够完全满足上述三大要素的道路,这也导致各地金交所转型缺乏方向,均处在缓慢摸索的阶段,但监管的大背景已经很难留给金交所缓慢模式的机会了。

因此,以上四大因素,是导致金交所转型速度缓慢的原因所在,要根本上实现转型,必然要解决以上四点问题,进而找寻到新的行业发展方向。

二、金交所该如何转型

如笔者上一部分所说,金交所的转型并不是单一主体能够实现的,是需要各方力量整合、共同推进。要顺利转型,就要先从以上四点阻碍入手。

1.转变通道业务固有思维,创设新型业务模式

首先,要明确认识到的是,在原有通道业务模式上小修小补已经无济于事,就如定向融资模式再如何包装,本质上仍是定融。所以,要实现转型,就要摒弃原有的业务模式和思路,否则就会困在原有框架中无法转型。

其次,要结合各类金融工具,重新创设模式,比如结合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金融、信托计划、拍卖等等,这里需要结合每种金融工具特点,重新梳理业务架构。

最后,要扩散思维,不要集中在金交行业范畴内,而是着眼于金融行业,与不同金融机构展开合作交流,借助其他机构力量整合现有业务模式。

2.化解存量业务风险刻不容缓,要由专业团队快速处理,解决包袱问题

金交所要认识到的是,存量业务风险,就像是一颗地雷,虽然不确定何时会触发爆炸,但这个风险会始终存在,也会始终困扰着行业的转型。所以,要实现快速转型,必须加快处理存量业务,尤其是近期多家地产公司爆出债务问题,要知道的是很多地产非标产品备案机构都是金交所。

所以,目前存量业务化解风险已经到了不可忽视的地步。对于金交所来说,应组建由业务团队、风控团队、财务团队为核心,联合外部律师团队一同来处理存量业务风险问题,就具体化解方式,可以参见笔者过往文章《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风险预防及处置解读》。

最后,金交所存量业务风险化解是各地金交所转型前或者转型过程中一定要处理的事情,否则其负面影响,甚至会影响未来金交所转型业务的开展。

3.制定可操作、可落地方案,并结合监管喜好方向,与监管部门寻求支持政策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稳定和安全肯定是监管治下的第一要务,但不代表监管部门不能允许金交所发展。监管部门要的是可控、可落地的发展,而且这种发展要符合监管主流方向,即符合扶持中小微企业、实体经济、产业升级、美丽乡村等等政策主流方向。

所以,金交所的转型方案,既要有实际的内容,也要有虚的内容,实际的内容是,给监管部门一个清晰、明确的转型方案,落实到具体步骤,如:业务模式、风控模型、盈利方式等。虚的内容是,要提出转型方案对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效用,尤其是要结合国家热点,监管支持的方向,比如老生常谈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实体经济、产业升级、美丽乡村等,要从这些监管支持的大方面入手,这样才有可能最大程度获得监管部门的认可和理解。

4.要多方面了解不同金交所目前转型方式以及相关行业机构操作模式,摸索出具有可行性的转型方案

这一点上也是笔者写本文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希望通过本文为媒介,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能够了解到目前各地金交所现有转型尝试及各自的经验和所遇到的难点问题。因此,特别希望关注我们公众号的金交所朋友们,可以在评论区积极留言,共同探讨大家目前的转型尝试。就笔者自身而言,我们也接触到很多金交所,了解到的转型方式有四:

(1)压缩通道业务,重回不良资产业务,并探索与银行表外业务的合作

这种转型方式,只能算是半转型的方式,因为不良资产业务原本便是金交所早期业务,只不过因为通道业务的暴增,让这一业务逐步萎缩。但2021年的今天,又走回历史的路,不过比较困难的是,金交所目前在不良资产业务中的作用是非常低的,换句话说,在目前不良资产交易环节中嫁接金交所环节并不能产生价值,更像是一种为了做而做的业务。这也就导致不良资产业务中,金交所角色非常尴尬,必然也就导致相关利润收入微薄。

与此同时,探索与银行表外业务合作也是同样道理,也是一种往回做的业务状态,尤其是目前监管政策、环境不放开的情况下,这一转型之路,只能暂时止痛,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像是给重病的病人服用止痛药一样,并不能根本上解决病根,实现药到病除。

(2)去尚无金交所地区申领金交所牌照,开展有限度通道业务

从强监管地区转移,去空白省份申请金交所牌照,也是目前市场上转型之路之一。但这一转型之路,面临着的困难与挑战仍是巨大的。

首先,空白省份往往是偏远地区省份,政策的不确定风险较大,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效率较低,落地时间大幅度拖后,甚至会出现朝令夕改的情况。

其次,即使顺利从空白省份申领牌照,但未来模式能否持续还需要打一个问号。尤其是各地监管口径逐步收紧的情况下,难免会影响到空白省份的监管政策,最终导致重新开设的交易所再次面临停业情况。

最后,通道业务目前是众矢之的,即使是有限度的开展,也会被监管部门盯上,如果还是按照2018年前的模式做业务,被暂停业务只会是时间的问题。

(3)将现有金融工具重新整合,如探索票据+拍卖等新型模式

现有的金融工具种类是非常多样的,使用的关键在于可以跳脱原有模式和思维,重新创设新的业务模式,而不是换汤不换药。如笔者提到的票据+拍卖的业务模式,便是笔者合作的宗文金服目前在探索的内容,关于这一点笔者未来也会邀请该机构进一步展开讲解。

这里也希望通过本文,让更多金交行业朋友们可以来分享各自的新型业务模式,一同探索转型之道。

(4)走纯粹居间服务模式,撮合中小微企业与银行资金

转型走居间服务模式的,也是部分金交所转型方式之一,即成为资金撮合、介绍平台,协助中小微企业对接银行信贷资金,扮演信贷居间人的角色。

但这里也同样面临挑战,一方面是需要金交所绑定深度的银行资源,确保撮合的成功率。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向来融资难,也是银行不愿意接受的客户,这也意味着业务的规模难以扩大,进一步影响的就是这类业务账期长、前期成本大、利率低的问题,所以走纯粹居间服务模式,虽然是暂时可行的转型,但难以形成持续性保障,业务壁垒较低,难以维系金交所自身成本运作。

结语

关于金交所的转型,在笔者过往的文章中提到很多次,但目前大环境来看,并非金交所不想转型,而是在没有相关政策支持下的转型,让金交所自身背负更大的风险。金交所不同于P2P公司,其是具有国资甚至是政府背景的机构,所以安全、稳定成为了第一要务。同时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奉行着一刀切的监管方针,在出现问题后,立即叫停业务甚至是关停交易所,而不是立足行业自身发展角度。

因此,金交所的转型,需要各方的合力。在此笔者想借助时贰闫公众号平台呼吁如下,一是希望业内的交易所朋友们能够多分享各自平台的转型路径,为行业发展提供参考。二是希望各地监管部门不要将金交所视为洪水猛兽,正视金交所的作用,立足行业发展提供支持性政策,而非一刀切关停。三是相关业界的朋友们,可以一同探索金交所转型之道,通过各方合力实现行业的再次出发。

最后的最后,祝福金交行业,熬过风雨,终见彩虹。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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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不破不立——金交场所未来转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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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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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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