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挂靠施工的承包人未参与施工,工程款不属于承包人责任财产范围,实际施工人对工程款具有特定性,可排除执行
根据此规定,实体权利的判断依据的是实体法律规定,因此,当案外人以实际施工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之诉,首要环节是实际施工人身份的认定。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人徐亚要求确认涉案工程款归其所有并停止对工程款强制执行的理由不能成立。
执行复议与执行异议之诉
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