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聊聊购房尾款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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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18:47 8736 0 0
购房尾款ABS实质是房企的应收账款证券化,可以使预售资金提前回流,缓解资金占用压力。

作者:金融二叉树

来源:金融二叉树(ID:jinrongerchashu)

购房尾款ABS实质是房企的应收账款证券化,可以使预售资金提前回流,缓解资金占用压力。以购房尾款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发行ABS融资具有明显优越性,包括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可以提前将资产变现,降低回款压力,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提供资金使用率等。各种各样的优势使得购房尾款从地产ABS市场进入快车道开始,就一直备受青睐,核心位置、网签的购房者具备了优秀标的该有的样子。

但是在17年上半年,发展迅猛的购房尾款ABS一度面临被“叫停”的状态,审核通过率极地,只有少数的头部可以申报项目,这样的状态持续了近两年,19年窗口指导对购房尾款逐渐放开,但是审核仍然比较严格。

21年下半年地产行业接连遭到重创,一个接一个的”雷“出现,投资者对地产行业投资低迷,融资更是难上加难。11月开始房企ABS的审核速度明显加快,购房尾款ABS重新进入大家的视野,今天就来聊聊购房尾款ABS。

购房尾款

购房尾款,顾名思义,因商品房购买未一次性付清而产生。只要购房者不是一次性付款,不管分期还款来源是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是其他贷款,都会产生购房尾款。

购房尾款根据还款来源的不同,可分为银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以及购房者自行分期付款。其中,前三类属于按揭类购房尾款。

目前监管只允许发行按揭贷款类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所以我们只讨论按揭类购房尾款。

从商品房的按揭购买流程说起

News 认购

时间:购房者决定认购时      

资金流向:购房者向项目公司交付认购定金

签订文本:《商品房认购书》或《商品房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签订认购协议时交付认购定金),以及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房屋交付期限、双方违约责任等。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一般来说,

认购定金将在购房合同签订后结转为购房者的部分购房首付款);若认购者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News 草签

时间:签订认购协议后大约7-15 天

资金流向:购房者向项目公司交付首付款。首付款一般为总价款的20%~30%。

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News 网签

时间:达成草签协议后

合同文本: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网签后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签信息。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已经网签过的房屋,无法进行第二次网签。网签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不能代替过户。

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News 备案

时间: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合同文本:网签合同文本

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备案号,此备案号是唯一的,在网上输入备案号可查询房屋的相关信息。

备案后房屋买卖才算是正式生效。

News 申请贷款

时间:备案完成后

根据购房者需求,贷款分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和组合贷款。

购房者需要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申请购房尾款的贷款资金。

News 贷款审批

时间:约为申请贷款后3~6个月

文本:借款合同

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购房人的资质等相关贷款申请资料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若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中心审批贷款额度和期限后打印《组合贷款联络单》交借款人到组合贷款银行办理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银行审查同意贷款的,在《组合贷款联络单》上填写商业贷款额度和期限并签章,与借款人签订商业贷款合同。借款人将《组合贷款联络单》、商业贷款合同及贷款申请材料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

贷款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中心或银行才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News 放款

时间:约为办理抵押登记后1周至1个月

资金流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在通过贷款审批后将贷款直接支付至相关项目公司的指定银行收款账户中。

News 偿还贷款

时间:贷款办理成功后

资金流向:由购房者每月按照借款合同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偿还按揭贷款本息。

购房尾款产生在哪个阶段?

我们已经了解到项目公司在认购阶段会收到定金,在草签阶段会收到首付款,之后一直到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放款时,才能收到其余的购房资金。从草签后到放款,少则2~3个月,多则半年以上。项目公司在开盘销售后,即使销售的业绩良好,想要拿到全部的购房资金仍需要等待2~3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直到放款时才能收到的资金,就是购房尾款。

发行购房尾款ABS需要什么条件呢?

购房尾款ABS由于行业和资产等原因,相较于其他基础资产的ABS有一定特殊性:

1.  在会计上,购房尾款属于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在法律上,购房尾款是购房者对房企仍有抗辩权的“未来债权”。而应收账款ABS,需要满足债务人不具有抗辩权的条件。所以,购房尾款与应收账款的ABS在基础资产筛选方面有明显不同。

2.  另一方面,房企普遍采用项目公司管理的模式,通常是为特定项目专门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和销售,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发行ABS通常会由项目公司与原始权益人签署《购房尾款转让协议》,将购房尾款债权转让给原始权益人,再由原始权益人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但签订该转让协议时,通常只转让债权,而不转让购房合同项下的义务,所以购房尾款的原始权益人并不是《购房合同》项下履行义务的项目公司。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购房尾款基础资产可以做ABS?

笔者认为,初步判断时,要从几个方面考虑。第一,基础资产在法律层面是否能达到监管要求;第二,融资规模是否能达到融资方预期;第三,最终评级结果如何,能否顺利销售。后两点需要结合具体项目具体分析。但购房尾款是否满足发行ABS的法律层面要求,项目人员则须从融资相关主体、基础资产两个层面来综合考虑。

21年下半年开始,地产行业接连受到重创,虽然现在有回温,但是投资者对于地产行业仍然信息不足,所以销售仍具有困难性。

下面来看看具体有哪些要求:

News 合法性

原始权益人应当合法拥有基础资产,涉及的购房尾款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商品房交易活动产生,商品房交易对价公允,且不涉及《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

由于购房尾款债权是从项目公司所得,原始权益人应当已经支付转让对价,且转让对价应当公允。

News 合同成立并生效

《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尾款转让协议》适用法律应为中国法律,且在中国法律下合法有效,并构成对相关购房者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项目公司可根据《购房合同》相关条款向购房者主张权利,且在购房尾款债权转让通知购房者后,原始权益人可依据《购房尾款转让协议》、《购房合同》向购房者主张权利。

《购房尾款转让协议》、《购房合同》都需满足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

(1)成立条件。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要素达成合意后,合同即告成立。

(2)生效条件。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除非法律特别规定或合同各方另有约定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News 基础资产应当满足可转让性的要求

基础资产应当可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转让,且无需取得第三方同意。

(1)《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不得转让的3种情形: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8条,如果基础资产对应的保证合同中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则可能合同债权无法入池。

News 《购房合同》义务履行

截至基准日,项目公司应当已经履行并遵守了基础资产对应的任一份购房合同项下应尽义务,且购房者未提出因售房人瑕疵履行该等义务而要求减少购房尾款或者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抗辩权、抵销权等主张。

News 购房者资质

《购房合同》中购买者应为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未发生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购房者应无正在进行的或将要进行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信用良好。

News 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权力负担

基础资产的权属应当清晰明确,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者其他权利限制。已经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的,应当能够通过专项计划相关安排在原始权益人向专项计划转移基础资产时予以解除。

原始权益人应合法拥有基础资产,未在基础资产上设定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News 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实际操作中,通常不会在第一时间向债务人(购房者)发出债权转让通知,而是约定在权利完善事件发生后发出权利完善通知。

News 循环购买

购房尾款通常3-6个月回款,购房尾款ABS产品一般设置为2年左右,循环购买不可避免。初始入池基础资产到期形成回收款后将被用于循环购买新的基础资产。发行购房尾款ABS,需保证有充足的符合入池条件的新增基础资产。

News 首付款

基础资产对应的《购房合同》项下的首付款不应涉及首付贷。

首付款比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般来说,首付款住宅不低于20%,商业用房不低于50%。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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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干货!聊聊购房尾款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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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兵,资产界专栏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具有独立董事资格,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破产委员会秘书长,深圳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入库律师,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山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长期专注于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5666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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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

    刘韬律师,现为河南乾元昭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对法律具有较深领悟与把握。专业领域: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不良资产处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登记备案法律业务、不良资产挂牌交易等。 刘韬律师自2010年至今,先后为河南新民生集团、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郑州国投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河南中智国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富生小额贷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郑州科慧科技、河南杰科新材料、河南雄峰科技新三板挂牌、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并购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郑州信大智慧产业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郑州市科技发展投资基金、郑州泽赋北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河南高创正禾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办理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法律文书、交易结构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等业务。 近两年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业务、不良资产处置及诉讼,公司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及股票发行、股权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法律评估及法律路径策划工作。 专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纠纷、并购法律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法律业务、新三板法律业务、民商事经济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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