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绍志
来源:汇执(ID:zhixinglawyer666)
失信被执行人最在乎什么?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我们通常分为四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顶级(详见汇执“老赖的财产去哪了?”),对于初级和中级“老赖”,大多数律师觉得努力或认真搞一搞,还是能够实现化解的,但是对于高级和顶级来说,好像努力或认真搞一搞,也不见得有用。
俗话说得好,“打蛇打七寸”,对付“老赖”,特别是等级比较高的“老赖”,不抓住他要命的地方,是不会有效果的。什么限高失信、不坐飞机、不能当董监高,对于高级或顶级“老赖”来说,都是浮云。每天还是开着车(登记在别人名下)、住着豪宅(登记在别人名下)、嗨着歌(商k大晚上谁去抓?),从容的面对执法人员,过着欠债(不还)的生活。笔者根据本团队处理大量执行案件得出,“老赖”特别是高级或顶级最在乎的是子女后代,最怕的是失去自由。
因此,对付高级或顶级“老赖”,不妨考虑下这两条:
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望子成龙,这是所有做父母对子女的期望,“老赖”也不例外。“老赖”觉得他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但是希望子女能好。所以,很多“老赖”过着欠债不还的生活,但是子女却读着收费高昂的私立学校。那么如何确定“老赖”的子女是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呢?
1.调查被执行人家庭组成,确定是否有在读的子女;
2.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被执行人子女就读学校信息;
3.向法院递交申请,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现法院采取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措施并非常用执行措施,因此申请执行人若希望法院采取该措施,需要调取相应证据,否则法院一般不会采取。
司法拘留和拒执罪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老赖”最怕的是失去自由。
1.司法拘留。
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或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情形时,可以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等采取拘留措施,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关于司法拘留可详见汇执“司法拘留”专篇。
2.拒执罪。
拒执罪,全称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见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执罪,可以说是对“老赖”的终极杀招。但是实践中却很少用,原因是罪证充足且达到情节严重,其实最重要的条件很多案件满足,但是执行法院一般不会将案件移送公安。因此,拒执罪公诉案件不多。拒执罪除了通过公安、检察院,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还可以走自诉,自诉给了很多申请执行人另外一种思路和曙光。但是,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检索,只能查询到江西、河北、黑龙江、湖北、云南各有1例案例,公诉自诉均有,山东2例案例均为自诉。已公布的自诉案例中,有1例撤回,2例缺乏罪证不符合自诉案件立案条件驳回。由此可见,拒执罪虽然是杀招,但是全国范围内“用”得都不多。
但是作为杀手锏,除了走公诉,自诉还是要了解下,以备不时之需。
(1)证明被告人主体信息的证据材料;
(2)证明被告人负有执行义务或协助执行义务的证据材料;
(3)证明被告人有履行能力的证据材料;
(4)证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
(5)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材料。
“老赖”最在乎的可能是子女,最怕的是失去自由。如果你抓住了“老赖”最在乎或最怕的点,案件很有可能迅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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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失信被执行人最在乎什么?